碳中和研究 | 近期“双碳”政策及在能源化工产业的落地效应梳理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作为其中的“1”正式发布;其中的“N”,在10月24日前,国务院已出台部分领域政策,10月24日之后,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的政策相继颁布施行。
“1+N”政策体系首先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减碳路径措施及相关配套措施,其次通过各领域政策为双碳行动方案提供系统支撑。根据“1+N”政策体系架构,能源化工产业结构转型的行动方案,既有来自于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等职能部委的政策要求,科技、金融等其他领域的相关政策同样是重要的方案依据。
图表 1:“1+N”政策体系结构
本文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选择2021年10月、11月,“1+N”政策体系中重要的国务院部委政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对各政策与能源化工产业相关部分做简要介绍。第二部分结合近期能源化工产业的市场动向,分析评估双碳政策的在能化市场的落地效应。
1.1 202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在意见中指出,司法机关应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利的经济属性、公共属性和生态属性,依法妥当处理涉及确权、交易、担保以及执行的相关民事纠纷。
图表 2 《意见》相关内容
1.2 2021年11月2日,国家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
新版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不超过3%。
此前的9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新版规范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为强制执行规范。按照新版规范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图表 3:国家级经开区考核指标体系
1.3 2021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碳减排支持工具。
该工具按照国内多种标准交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原则,以减少碳排放为导向,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
清洁能源领域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抽水蓄能、氢能利用、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利用、热泵、高效储能(包括电化学储能)、智能电网、大型风电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户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跨地区清洁电力输送系统、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等。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工业领域能效提升、新型电力系统改造等。碳减排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后续支持范围可根据行业发展或政策需要进行调整。
1.4 2021年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文件要求各地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
图表 4:能源化工新版能效指标
1.5 2021年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办法在《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制定,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办法明确,光伏电站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备案机关应当加强对光伏电站的事中事后监管。
2.1 能源化工行业减碳目标逐步清晰
随着行业研究的深入,国信证劵、光大证劵等金融机构对能源化工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技术目标表达意见,但如何转化为能源化工产业的评估标准和行动方案,还有待官方结论。
根据国信证劵研究结论,2010年2019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占比逐年下降,天然气和新能源发电比例逐年递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速有明显的下降。根据双碳规划,未来1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清洁能源占比将快速提高。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年均0.5%)将低于能源消费量增速(年均2%)。
图表 5:2030年能源消费量(资料来源:国信证劵《能耗双控对化工行业影响分析》)
2021年4月,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召开的会长高峰论坛上,新当选的协会会长葛红林透露,国家有关部门研究了《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在征求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该《方案》初步提出,有色金属行业到2025年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2040年力争实现减碳40%,将比全国的碳达峰时间至少提前5年。
2.2 能耗评估对项目上马的权重加大
2021年以来,一些重大、特重大能源化工项目因能耗问题被叫停。
2021年2月,中石化宣布,原“60万吨聚烯烃项目”不再建设,拟在原有建设位置新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原“热电联产动力站项目”调整建设,纳入“50万吨PGA 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内容。
2021年7月,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榆林化学”)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全球最大在建煤化工项目——陕煤榆林化学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工程,于7月初宣布全面停工。可能的暂停原因是该项目能耗过高。
2021年7月,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拟投资114亿元的12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不再实施,该项目由上海宝钢气体建设年产120万吨乙二醇配套合成气项目,以煤为原料,形成年29亿标准立方合成气生产规模;浙江桐昆集团建设年产12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以上海宝钢气体生产的合成气为原料制备乙二醇产品。
2.3 化工企业加大新能源产业布局
化工产业是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排头兵”。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该通知选择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试点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就建设项目二氧化碳(CO2)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试点,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开展以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力争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
2020年3月,中国石化向社会公布以净零排放为终极目标、以推进化石能源洁净化、洁净能源规模化、生产过程低碳化为路径的绿色转型蓝图,以确保公司在国家碳达峰目标前实现碳达峰,力争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中国石化明确提出把氢能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主要方向,“十四五”期间将规划建设1000座加氢站或油氢合建站,打造“中国第一大氢能公司”;将优化提升油品销售网络,加快打造“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服务商;大力发展可降解材料、高端聚烯烃、高端合成橡胶,在新材料发展方面实现大突破。
图表 6: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2021年11月30日,中国石化在北京、乌鲁木齐、新疆库车三地举行云启动仪式,宣布我国首个万吨级光伏绿氢示范项目——中国石化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正式启动建设。这是全球在建的最大光伏绿氢生产项目,是国内首次规模化利用光伏发电直接制氢的项目,总投资近30亿元,主要包括光伏发电、输变电、电解水制氢、储氢、输氢五大部分。项目将新建装机容量300兆瓦、年均发电量6.18亿千瓦时的光伏电站,年产能2万吨的电解水制氢厂,储氢规模约21万标立方的储氢球罐,输氢能力每小时2.8万标立方的输氢管线及配套输变电等设施。项目预计2023年6月建成投产,生产的绿氢将供应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替代现有天然气化石能源制氢。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5万吨。
2.4 CCUS项目关注度增高
国际能源署研究表明,到2050年将空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限制在4.5×10-4以内的所有碳减排技术中,CCUS的贡献为9%左右。因此,全球主要能源研究机构、碳减排倡导组织、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将CCUS技术作为未来主要的碳减排技术。
按CCUS产业捕集、运输、利用及埋存环节的组合关系,目前国内外CCUS产业模式大致有3类模式,(1)CU型:产业环节组合为捕集—利用,即对排放的CO2进行捕集,其捕集的CO2直接利用于化学品、制冷、饮料等;(2)CTUS型:产业环节组合为捕集—运输—利用+埋存,如美国在Oklahoma运行中的Enid化肥项目,捕集量约为0.68亿t/a,采用陆陆管道运输模式,用于CO2驱油;(3)CTS型:捕集—运输—埋存,如挪威在北海已运行的SleipnerCO2注入盐水层项目。目前,世界上大规模综合性项目中,美国、加拿大及中东地区以CTUS-EOR产业模式为主,欧洲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则以CTS-盐水层及废弃油气田模式居多。
我国运行及在建产项目中,多以CO2利用为主,因此,产业模式多为CU型,部分为CUS型,完整产业链的CTUS相对较少。
今年以来,计划执行的大规模项目中,完整产业链、永久埋存的产业模式CTUS或CTS开始增多。
2.5 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链条受投资市场青睐
在投资机构的研究报告中,金属硅、电石-PVC、电解液溶剂、磷酸铁锂、三氯氢硅、纯碱、、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等材料生产加工企业的投资愿景较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及产业链条的投资意向增强。
图表 7:光伏电站对化工原料的需求(资料来源:国信证劵)
2.6 碳排放交易市场关注度持续攀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后,CEA、CCER的表现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在一些关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效果的研究中,部分观点认为,我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市场参与度,以更好发挥碳交易的导向功能。
虽然国内CCER的新准人资格审查尚未恢复,但国内CCER交易价格不断升高。2021年12月,最新一期复旦碳指数公布。由于全国碳排放配额(CEA)“次月价格”和“年末价格”在12月发生重叠,因此12月CEA仅有一项价格信息,即12月CEA的买入价格预期为43.17元/吨,卖出价格预期为45.10元/吨,买入价格指数为107.93,卖出价格指数为101.76。之前有市场统计数据显示CCER的市场均价在10-15元/吨,但复旦碳指数统计显示,12月CCER的成交价格和成交量将显著上升。
全国市场 | 北京和上海 | 广州 | 其他试点 | |
买入价格预期 | 39.78元/吨 | 39.00元/吨 | 39.20元/吨 | 37.93元/吨 |
卖出价格预期 | 41.57元/吨 | 41.57元/吨 | 42.80元/吨 | 39.80元/吨 |
买入价格指数 | 暂缺 | 120.37 | 129.37 | 167.83 |
卖出价格指数 | 暂缺 | 113.60 | 118.07 | 147.41 |
图表 8:2021年12月CCER交易价格(资料来源:复旦碳指数)
法 律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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