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规风险管理 | 从合规不起诉来谈企业合规体系建立
前言
2021年1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会,指出央企业必须把强化合规放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放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全局来部署,放到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层面来推动,力争通过一年时间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强化领导合规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突破重点难点,不断筑牢“三道防线”;着力抓好境外合规,突出重点领域管理,全面保障国际化经营;严肃开展监督问责,健全“以案促管”长效机制,形成合规管理工作闭环;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建立合规管理在线监管系统,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此次会议将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2022年作为“合规管理强化年”,对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能源中心推出“国有企业合规风险管理”系列文章,系统的讲述“合规”的发展历程、现有要求,让更多企业了解国家关于企业合规的要求,帮助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规避风险、提升竞争力。
什么是合规不起诉
合规不起诉的背景及发展
开展合规不起诉实际上是基于各方面的背景因素,比如,经济存在下行风险,国家和地方力行改善企业营商环境,保民生保就业等等。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 “六保”方针。“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涵盖了我国目前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 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2020年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现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出了11项措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并指出,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
另外一个背景是,在目前刑事法律规范日趋繁多的状况下,对于一个企业的经营发展所可能触发的刑事风险,存在扩大的趋势。如果因为企业或其相关人员的某些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即对本已发展较好较稳定的企业进行惩处,不仅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再扩大生产甚至直接导致企业破产淘汰,进而导致大量员工失业、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社会整体法益也会相应减少。为此,开展合规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整体大背景下推动的一项新改革。
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地等地6家基层检察院已经开展了第一期试点工作。试点要求,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在依法不捕不诉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方案》”),正式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期试点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具体试点单位由上述省级检察院自行确定,该十个省市共选取了27个市级院和165个基层院开展试点改革。相比第一期试点,第二期试点范围大幅扩大。
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首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从各地的试点和典型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强制企业完善合规体系、及时弥补损失、稳定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2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二批案例与第一批相比,涉及的罪名更多,内容更丰富,尤其对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应用和实践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索。
2022年4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正式“官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会议深入总结两年来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并对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相关数据显示,经过两期改革试点,10个试点省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766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下称“第三方机制”)案件503件;部分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主动根据本地情况在试点文件框架内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办理合规案件223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98件,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拓展。
通过合规不起诉看企业合规体系建立
如果说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遇到的法律壁垒和中美全方位贸易争端背景下企业层面的斗法,催生了我国企业“合规概念”意识的萌芽;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资委、发改委等部委自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性文件,标志着“合规体系建立”从企业行为上升为政府指导行为;那么,近两年“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层面的积极探索,则引领着企业合规体系建立朝着新阶段迈进,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里。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定罪量刑等诸多环节都把企业合规作为重要情节,变惩罚为矫治,这必将对我国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立发挥杠杆作用。企业也更应该提高认识的看到,合规不起诉不仅仅是一种被动选择和临时补充,提前建立好合规体系才是真正需要做的事情,而合规体系的建立会为企业提供更多好处。
1. 合规体系的建立本身就能够有效预防企业刑事风险的触发几率,并在发生刑事风险的情形下,能够给人民检察院及第三方组织以企业合规的印象,并最大可能争取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降低企业损失。
例:2021年2月8日10时04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中园在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随后,龙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区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署、总工会、龙岗公安分局、坪地街道办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了事故调查。4月27日,当地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深圳市正大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中,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了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定期组织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已履行了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制度的各个单位,建议不予处罚。
2. 企业合规体系的建立能够在企业与具体实施犯罪活动的员工之间起到一定隔离作用。
例:作为“中国合规无罪抗辩第一案”,雀巢公司是如何切割开公司与员工个人犯罪之间的责任的呢?这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并被法院认可的证据是雀巢公司所制定和实施的含有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内容的《员工行为规范》、《雀巢指示》和《关于与保健系统关系的图文指引》等制度文件以及雀巢公司要求所有营养专员接受培训并签署的承诺函等。雀巢公司提供的合规文件和政策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员工以非法方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并且雀巢公司从不为此向员工、医务人员提供资金,也即雀巢公司已经尽到了合规管理的义务,具有规避、防范合规风险的意识,并进行了合规培训。那么员工的违法行为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若是雀巢公司没有一系列合规行为,则其在该案件中损失的将不仅仅是公司名誉,雀巢公司可能会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由此可见,合规体系是企业的“风险隔离带”,对企业来说合规体系建立是很有必要的。
综上,对于企业而言,合规不起诉制度固然是政策红利,但“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重点还是应当建立自身的合规体系,无论大企业或者中小企业。在新阶段,合规体系建立将不再是被动迎合,而是内生需要;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随意选择,而是必须为之的刚性需求和行为准则。
下期预告:
下篇文章将介绍合规体系的搭建,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