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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深圳教育 2020-08-2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防控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深圳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教卫联动和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深圳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秋明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    平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朱迪俭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建领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立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水发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    苏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刘    鹏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蔡茂洲   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张涞临   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


成   员:

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德体卫艺处、学校安全管理处、教育督导处和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水发同志兼任,冯妍妍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德体卫艺处,成员由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应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


三、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经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甲类防控范畴。当前正值春运,人员流动激增,客观上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和防控的难度。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加强健康教育。


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平台、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核心信息(致家长的一封信和相关防控信息见附件3)。


学校(幼儿园)布置体育与健康寒假作业,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学习手卫生、咳嗽礼仪等健康知识,增强体质,养成健康行为习惯。


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活动戴口罩,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武汉和疫情严重地区。


(二)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等,应按照《市爱卫会关于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深爱卫会﹝2020﹞1号)要求,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在师生返校前,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治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三)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属人群密集区域,即日起全面停止春节假期补课。春节假期后是否复课,教育部门将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培训机构要做好家长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禁违规补课。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应通过适宜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五)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确定具体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并做好排查登记。建议师生不要去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到过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返校时要严格健康监测。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应及时逐级报告。


(六)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人力配置,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提前寻求对口协作基层医疗单位的帮助,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及时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师生员工的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2.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红外额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有条件的建议使用感应式水龙头。


四、信息发布管理


(一)把握舆论导向,遵守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信息统一由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适时适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及时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


五、加强科研攻关


具备相关科研技术力量的高校,应主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究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病毒溯源和变异监测、应对疫情变化的技术准备,参与监测检测技术、药品、疫苗的研发及应用。组织有关专家在科普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并为防控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采取适宜方式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执行。


(二)加强教卫联动。


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与对口协作基层医疗单位的联动,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三)加强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自发文之日起,每日向市教育局书面报送一次疫情情况,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区为单位报送。如发现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应按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并在1小时内向我局报告。报告联系人: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张玲、熊静帆,联系电话:88125639,电子邮箱:deyu@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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