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环境污染如何防治?鹿城检察组织座谈会探索监管联动机制
“这份意见中关于信息互通的内容,我们区的学校每月会定期反馈校园周边问题,下一步可以加强与检察院的合作。”3月31日下午,在鹿城区检察院组织的关于建立鹿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联动机制座谈会上,区教育局安保科潘舞戈对建立该机制表示支持,并就《关于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联动工作的意见(草稿)》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校园周边环境,促进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公益保护强大合力,鹿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牵头组织座谈会,邀请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5家单位,就建立鹿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联动机制进行座谈交流,推动规范校园周边环境日常监管,实现长效治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雁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承办检察官朱晓丹向与会人员介绍第七检察部办理的督促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系列案件工作情况,包括温州市某小学小南校区周边扬尘污染案、温州市某小学西城校区西南门口建筑垃圾污染案、温州市某小学周边扬尘污染案等。随后,第七检察部主任庄甜甜向与会人员介绍建立鹿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联动机制的具体设想,重点就工作机制、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内容进行说明。
与会单位人员围绕意见积极表达观点、提出建议,其中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会人员提出可以通过公益团队、系统平台、志愿者队伍等提供校园周边相关线索,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会人员提出可以与环保部门加强沟通联动。经过讨论,各单位对建立多方参与、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协作平台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共同签订协作机制意向。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雁湖指出,与会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宝贵,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范围广,覆盖“四大检察”“七大业务”,此次座谈会是多方联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一个开始,今后鹿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做实做细未检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以这次座谈会交流为契机,联合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团区委等单位,成立校园观察员队伍,扩大校园周边社会监管面,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供稿:第七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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