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被曝出轨,真假难辨?但这些法律技能你可以get一下…
这个中秋节,在这个大家都在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里,这头吴秀波冷不防地来了一个大瓜!
起因是女演员陈昱霖朋友圈发文手撕大家心里的好男人吴秀波,曝和他有地下情,为他生子却惨遭抛弃,家暴,还有小四和小五....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啊,简直年度狗血剧!
▲陈昱霖(左)吴秀波(右)
根据当事人的爆料
小编来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
1、七年里被吴秀波用佛经洗脑的服服帖帖。
2、曾说狗年要生两个孩子。
3、吴秀波在横店拍《军师联盟》的时候,陈昱霖每天煮饭洗衣照顾吴秀波一整年,结果吴秀波还是和剧中出演甄宓的张芷溪在一起了。
4、大骂张芷溪整容JI,因为张芷溪的“骚扰”,自己已患上抑郁症。
5、七年来一直百般隐忍,2013年和2017年被不同的演员挑衅,去年跟吴秀波去米兰的时候还大打出手,今年又差点发生同样的事。
(朋友圈截图,向右滑动查看)
吴秀波有老婆有孩子也是娱乐圈都知道的事情,正宫都没出来发话。所以这场指责是一个“小三”声泪俱下撕“小四小五”的故事咯?
到底是啥情况让这位女演员不惜
自爆“小三”身份也要揭发吴秀波呢?
娱乐圈这水真的深
瓜越吃越大
我们先来做一个大胆的假设……
假设吴秀波出轨之事属实
搜索
这种情况下,万千少女心中迷恋的大叔吴秀波,人设崩塌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不仅如此,他还得面临不少法律问题……《婚姻法》了解一下。
如果吴秀波的老婆因此起诉离婚,那么女演员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作为法官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出轨一般被认为是一两次的偶然行为,并不等同于持续性的非法同居。它可能成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影响离婚的判决,但除非有以上四种情形,否则一般性的过错不能左右离婚财产的分割。
比如之前曝光的马蓉婚内出轨,即使证实此事,也不会对判决和财产分割造成实质性影响,因为婚内出轨并不等同于非法同居,并不是法律认定的重大过错。
对于吴秀波这样的明星公众人物来说,更多的损失是来自其他方面,比如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代言的广告可能会终止等等。
要真是这种情况
怕是大军师司马懿都救不了他了……
假设吴秀波是被诬陷的
搜索
这种情况下,女演员陈昱霖的日子可就不好过咯,她的行为一是涉及侵犯名誉权,二是构成诽谤罪。
公民名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交往中,公民应谨慎处理自身言行,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构成侵权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名誉权纠纷是民事案件,追究的是民事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侮辱和诽谤两种,其责任承担方式一般包括:删除文章、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诽谤罪是刑事案件,追究的是刑事责任,是诽谤到达一种严重程度之后的追责手段,其责任承担方式和其他刑事案件并无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罪名有以下构成要件:
1. 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 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4. 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如果相关微博用户、网站等第三方平台为了吸引用户眼球,转发不实内容,肆意扩大事件,恶意诋毁、侮辱、诽谤,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造、传播虚假新闻,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在网络上对人进行侮辱诽谤,网帖转发达500次或点击浏览达到5000次就将构成刑法上的侮辱罪或诽谤罪。2015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将入刑。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暂未可知
不过出轨有风险、当小三也有风险
咱还是本本分分好好过日子
毕竟家和才万事兴
且行且珍惜吧~
你对此事怎么看?
在下方留言吧~
-往期精彩-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敬请关注“中国普法”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觉得好就“点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