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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996,生病ICU? 可曾知道8小时工作制是这样争取来的!

苏州普法 2020-09-04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最近,关于“996工作制”的讨论热火朝天。


“996工作制”是指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这种说法源自加班现象严重的互联网行业。程序员们甚至发起了“今天996,明天ICU”的反击战。



对此,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称,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京东董事局主席刘强东则表示,自己还能做到8116+8(周一到周六早8点工作到晚11点,周日工作8个小时)。



众所周知

我国法律规定“八小时工作制”

但你知道,这关于工作时长的规定

是从何而来的吗?



我国法律规定“八小时工作制”的由来

八小时工作制其实最早由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于1817年8月提出,但真正将这一制度落实到所有人依靠的,却是广大工人群众和工会的持续斗争


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在西方的快速铺开,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被卷入了这场浪潮之中。工厂残酷、劳资矛盾紧张,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1877年五一大罢工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当时工人们喊出的口号正是:“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娱乐。“八小时工作制”的概念由此提出。


在工人的庞大压力下,美国政府迅速推出法案,规定企业需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开始主动执行八小时工作制的工厂,是1914年开张的福特汽车公司。



您知道吗,是国际劳工组织最先通过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行业)工时公约》在全球确立了八小时工作日以及最低休息时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8小时工作制被1919年10月国际劳工会议所承认。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也实行这一制度。


尽管“八小时工作制”是

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但如今的社会环境下

仍有很多企业无视此项规定



以“996”为代表的超时加班明显违法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虽然996工作制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其仍然是违法行为。



我国现行《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加班时长受到限制。



实行996工作制的情况下,每月的加班时长肯定超过了36个小时的法定上限,因此是违法的。同时,对于员工加班,用人单位还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对于互联网单位“时间不够用”的现状,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表示,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设计合理的激励和薪酬制度,使得更多互联网企业的员工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出个人自身的能力,而不是设计一套固化的加班制度,去迫使员工最大量度的产出。


诚然,企业创始、攻坚阶段

需要员工更多的支持和付出

加班加点无法绝对避免

但这不是某些企业把员工无偿加班

当常态、无限度榨取员工价值的理由



网友:不抵制996,抵制的是强迫996

在最近有关996的争论中,很多人提到,不应该抵制996,应该抵制的是强迫996,重要的是要有选择的权利


在当前劳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执行力度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强迫员工加班的现象自然越来越少。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偏长,加班现象普遍的问题依然存在。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除了有些企业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外,更多的则是采取“隐性强迫”的手段



其主要做法包括——将员工的底薪或者基本工资定得很低,不少企业干脆用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员工的基本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按时上下班的话,那么就只能得到微薄的底薪或基本工资而勉强维持生计,要想多挣点就必须超时加班。


另一种做法则是加重员工的工作任务。有些企业虽然也是遵行八小时工作制,但给予员工的工作任务却超出了八小时所能完成的限额。于是,不少员工为了完成任务而不得不超时加班。



很显然,这种“隐性强迫”有可能给员工带来的权益侵害更加严重。由于手段隐蔽,员工的超时加班工资也最容易被忽视,因而在不少企业中形成了用工的“潜规则”。这种现象还往往披上了员工“自愿加班”的外衣。


因此,要规范“996工作制”,必须重视对“隐性强迫”行为的治理。在当前阶段,劳动者努力工作,勤奋劳动是必须的,甚至是必要的,但这也不能以此推导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一定要以牺牲劳动者的权益为代价。


看·法(摘自新京报评论)

这次的996风波肇始于一个程序员发起的“996.ICU”项目,随着一些互联网大佬的介入,演变成了一场波及甚广的大辩论。996对吗?当然不对。那么,996该集中所有的炮火吗?其实一些经济学者认为的实行996的现实经济和社会环境也是存在的。


这个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如何用法律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即便是在不得不加班的情况下。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必须高度重视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尽快构建起法治维权的法律体系,重点治理各种形式的“隐性强迫”加班现象。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要将员工当成财富而非负担。特别是应该纠正依靠增加员工加班时间、压低员工工资水平发展的错误观念。因为按照“效率工资理论”的观点,员工工资水平越高,他们的生产就越有效率,忠诚度也会大幅提高。


当然,员工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注重工作家庭生活的平衡。如此,实现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和体面就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你对“996工作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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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劳动报、新京报评论、中国新闻网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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