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公开举报奥克斯空调不合格?我们站对不站队!
引爆炎炎夏日的
除了高温天气
还有空调厂商
6月10日,两大空调制造商
@格力电器 和@AUX奥克斯空调
就在微博上“刚”了起来
格力举报奥克斯,奥克斯回怼
10日,格力电器官方发微博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格力举报信称,经(格力)实验室和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与实际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侵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格力的举报,10日晚间,奥克斯发表声明称,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奥克斯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奥克斯称。
△位于宁波的奥克斯公司总部 IC 资料图
当晚23:5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市场监管 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互怼不是头遭,两方“结怨”已久
实际上,格力电器和奥克斯“结怨”已久,格力电器多次起诉奥克斯侵权,董明珠也曾在公开场合抨击奥克斯。
2018年4月24日,对于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的6个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3个案件构成专利侵权,判令奥克斯共计赔偿格力4600万元,刷新了截至当时空调行业专利诉讼案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在奥克斯和格力、美的专利侵权诉讼有关联的法律裁判文书中,近3年间,除了偶尔几次两家主动撤诉外,奥克斯空调几乎全部败诉。
▲董明珠 南都资料图 吴进 摄
这一来二去的
火药味可以说是很浓了
那么针对此次举报事件
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格力电器这样解释自己作为举报人的法律依据——“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特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
上述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检举违反《产品质量法》或《标准化法》规定的行为。
然而,对于格力电器的举报,奥克斯认为其“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合法举报和恶意诋毁的
本质区别就在于
举报内容是事实还是捏造
那法律上对此有何规定呢?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着明确表述:
1.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7.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商业诋毁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
具体而言,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表示,“奥克斯说这是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叫做不正当竞争吗?还真的不好说。
只要举报内容符合客观事实,那就不是不正当竞争。(但是)如果说举报的内容有虚假或者是伪造,那可能就不仅仅是不正当竞争和诽谤的问题了。”
如格力举报为实,
奥克斯或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节选自微博法律博主@苏州黄超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格力举报了奥克斯8个型号,其中仅仅两个型号的空调在2018年销量就高达16.71亿元。如果按该条规定,奥克斯将会面临巨额罚款。
除了罚款之外,奥克斯空调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格力举报为实,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如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后的调查结论认定奥克斯确实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购买了奥克斯空调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奥克斯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人民日报微评:站对不站队
商场如战场,在不见硝烟的战斗中仍须守住底线。孰是孰非,最终当交由权威机构认定,交由法律裁决,交由消费者评判。质量过关才是硬道理。谁赢得消费者信赖,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最后,小编想说
是非曲直,还是等
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吧~
你认为同行商家互相监督举报合理吗?
动动手指,投个票
也可在下方留言告诉小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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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微博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