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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5年“红罐之争”落幕:14亿赔偿缩水至100万!

苏州普法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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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凉茶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纠缠了5年之久的“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迎来了最终判决。


案件回顾


这起商标纠纷案要回溯到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相爱相杀的凉茶CP
第一个五年:蜜月期


2000年左右,民营企业加多宝向广药集团租用“王老吉”商标和生产销售权。


2002年开始,由于加多宝对王老吉重新定位,推出红罐凉茶,并采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使凉茶这一具有地域性的药茶逐步成为被广泛接受的一种日常饮料。



然而,由于陈鸿道在续签王老吉商标出租合同问题上,向广药集团的李益民行贿,给双方后来的商标之争埋下隐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二个五年:分裂期

2007年是“王老吉”这一品牌发展关键的一年,加多宝在战略上开始进军北方市场。


以北京为主要目标,投入广告费超过5亿元,并借2008年奥运会的东风让王老吉品牌广为人知,红罐凉茶王老吉彻底去掉了地方品牌的标签。



然而,2010年开始,事情却急转直下。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这一对携手走过十几年的老搭档,在巨大的市场利益之下,开始起了纷争。


2010年,先是广药集团启动对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第二年又以签订续租合同期间受贿为理由提出仲裁申请;后有加多宝拒不应诉,开始进行去王老吉战略,推出加多宝品牌的凉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个五年:对抗期


2012年2月,广药集团重启仲裁,拒不接受加多宝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最终广药集团胜诉。


2012年7月,不死心的加多宝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广药集团红罐包装侵权,紧接着广药集团就包装向广州中院反诉加多宝,最终两案并一案,由广东高院审理。



2014年12月,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需停止使用红罐的包装并赔偿1.5亿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2015年2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加多宝方面也进行了“反击”。浙江加多宝等六家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六家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



14亿赔偿缩水100万


据白云山2018年7月27日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侵权纠纷一审判决。


广东高院判处加多宝相关6家主体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应起十日内,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同时注明,若相关方不服此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高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日晚间,加多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与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声明。



声明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7月2日中午,广药集团通过王老吉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案件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而8月16日,终审判决最终落幕。


白云山公告显示,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要求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


(完整视频请戳


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


加多宝集团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与“改名”相关的广告语,并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这是为了保障整个消费者的知情权合法权益,公司对这一结果表示完全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东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是综合考虑了这两家公司的历史渊源。


两家公司在品牌、商标、装潢和市场竞争过程当中,各自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以及相互之间的矛盾纠纷,综合考虑作出的裁决。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凉茶企业要想把市场做好,还是应该通过合法的竞争,来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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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普法、检查日报正义网、 财经郎眼Daily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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