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澄湖大闸蟹在路上了…但是你吃的蟹是真的吗?
秋风起,蟹脚痒
你是否已经“嘴馋”?
又是一年吃蟹时
想起阳澄湖大闸蟹
你是否已经浮现起“眼馋”的画面?
目前,协会暂定于9月23日在常熟沙家浜举行阳澄湖大闸蟹开捕节,到那时,才会正式起水大规模上市。
据报道,许多外地的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开始浑水摸鱼,用本地大闸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兜售给不明真相的消费者。
更有甚者,连阳澄湖本地的商家,也参与其中,将外地大闸蟹放入阳澄湖里,被称为“洗澡”的大闸蟹。
这些贪利者,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糊弄普通消费者。
如果说一些蟹农、农家乐、专卖店等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小打小闹赚点小钱,但近年来一些国际零售巨头也成了其“集散地”,就有些难以理解。
如果连它们都沦为了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的“分销渠道”,普通消费者就难以买到正宗的阳澄湖大闸蟹了。
为了保护原产地标志,以及打击假货,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推行过多种防伪手段,诸如防伪码、授权专卖店等。
目前,阳澄湖大闸蟹采取防伪蟹扣防止造假,混乱的局面得到一定控制。
市面上戴有蟹扣的就真的是阳澄湖大闸蟹?
并不是!在市场上售卖现货阳澄湖大闸蟹所提供的二维码防伪环样式不一,扫描出来的内容也多有区别。
因此,使用RFID技术进行一物一码防伪系统是很有必要的。
(2018年防伪蟹扣)
注意!2019年的防伪专用标识
(也就是蟹扣)
还没有公布!
但是市场上却催生出新的造假链条,可以轻松找到网上售卖防伪蟹扣。
由此可见,阳澄湖大闸蟹并没有彻底杜绝“李鬼”,令消费者和阳澄湖都饱受其害。
假冒的阳澄湖大闸蟹卖出了正牌的钱,这不啻为赤裸裸的“欺诈”行为,理应受到惩罚。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如果是消费者“知假买假”,会不会减轻有关销售者欺诈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即便消费者“知假买假”,商家也需要赔偿,而不得以消费者“明知”作为“护甲”。
其中指出,“阳澄湖大闸蟹”特指苏州市境内自然形成的,113平方公里阳澄湖水域所产出的,符合一定标准的大闸蟹。
产地涉及沿湖常熟市、昆山市、相城区、工业园区4个县级行政区域。
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取得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主体,经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才可以在店招、包装盒上以及宣传用语中使用“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字样。
其他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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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