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为什么需要“清朗”网络?
3月17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介绍2022年清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是由国家网信办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网络空间治理行动,治理范围覆盖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网址导航、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云盘、招聘网站、旅游出行网站等各平台各环节,治理内容包括各类违法违规文字、图片、音视频信息,是对网络空间的一次“大清理”“大扫除”。
2021年,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饭圈”乱象整治、春节网络环境整治、用户账号运营乱象整治等15项“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200万余条,处置账号13.4亿个,封禁主播7200余名,下架应用程序、小程序2160余款,关闭网站3200余家。网络生态日益向好,网络面貌持续向上,网络空间日渐清朗。
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包括:
①全面清理“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从严整治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
②建立谣言溯源机制,对首发、多发、情节严重的平台和账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③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严管水军招募和推广引流信息,规范探店种草行为。
④坚决打击通过雇佣水军、恶意营销等方式的非自然涨粉行为。
近年来,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发展非常快,呈现出很强的创新性、互动性,与此同时,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当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少。
今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把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作为10项重点任务之一,“网红儿童”、网络暴力、“大数据杀熟”等均有提及。
目前,网络乱象屡见不鲜。这与网站平台管理有关,但MCN机构也有一定责任。一些MCN机构为牟利打造“网红儿童”,利用孩子打造账号当作生意来经营,部分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内容传递出负能量。
炒作“网红儿童”已涉嫌违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2021年,《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意见》明确,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短视频账号,或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网络暴力突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有的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恐吓等形式,输出语言暴力;有的利用人肉搜索等手段泄露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有的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对他人骚扰嘲讽,实施道德绑架。网络暴力不仅侵害他人的尊严、名誉和隐私,也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
从民法典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再到刑法,对于侮辱他人的恶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就民事侵权而言,网络谣言、网暴等可能会因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网上恶意抹黑造谣、言语攻击、网暴他人,可能还会承担行政责任;在刑事上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新闻发布会中提到,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算法黑箱”“信息茧房”等问题,一些企业作出了针对性整改,例如,公开公示算法的基本原理,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功能的选择,优化算法模型以防范过度推荐、定价不一致、排序规则不合理等问题。
关于“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同时要求,在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时,应当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往期回顾
部分来源:央视新闻、中国网直播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