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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市民停止非必要流动!疫情防控中,居委会和物业有哪些职责?

苏州普法 2023-04-23


4月14日0至24时

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1例


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

全市正在严格实施

分类分区的差异化管理

请广大市民停止非必要流动

让城市慢下来、静下来



重要提醒

有以下轨迹交集的人员

请主动报告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4月7日以来如有苏州火车站北广场活动轨迹的市民朋友,请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区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需提供具体活动点位,已落实集中隔离的人员无需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苏州市吴江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苏州推出20条纾困举措


近日,苏州推出20条纾困举措,涉及减税费、降成本、惠金融、稳就业、优服务等方面,助力市场主体提振信心、渡过难关,总扶持力度超700亿。


(点击查看大图)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调整


4月15日起,苏州轨道交通2/4号线石湖东路站临时停止运营服务(即石湖东路站无法进出站及换乘),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4月14日起,苏州轨道交通2/4号线苏州火车站临时停止运营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点击图片跳转详细通告)


居家隔离人员防控要求


因疫情影响,一些市民需根据防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共同居住者又需要做哪些防护措施呢?


(点击查看大图)


在近期的疫情防控工作中

许多市民发现居委会和物业

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那么疫情防控中

居委会和物业有哪些职责呢?


居委会



居委会是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委会有以下几种职能:

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②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③调解民间纠纷;

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疫情防控中,居委会应当根据当地政府命令,进行宣传动员、通知人员隔离、组织居民核酸检测、反馈重点人群需求等。


物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业主有义务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中,物业应当执行政府组织安排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疫情防控宣传、信息收集报告、小区出入管控、清洁消杀、秩序维护、配合隔离等工作。


疫情防控中

许多人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谢谢每个人的配合与付出!


这个周末

请大家继续静下来、慢下来

停止非必要流动!

众志成城,我们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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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苏州发布、苏州轨道交通微服务、苏州日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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