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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组“防疫成语”,打开防疫指南!

苏州普法 2023-04-23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疫情之下

许多成语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


今天小编为大家

带来十组“防疫成语”

成语释“疫”,马上开始!




01

成语新解

“疫”“码”当先

原为:一马当先。原指作战时策马冲锋在前,形容领先。也比喻工作走在群众前面,积极带头。

新解:进出重点场所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一扫场所码,必要时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02

成语新解

临危不“聚”

原为:临危不惧。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

新解: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请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非必要不离苏,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


法律小知识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3

成语新解

心平气“核”

原为:心平气和。心情平静,态度温和。指不急躁,不生气。

新解:疫情期间,部分地区多次组织核酸检测,当地居民已经心平气和,看到核酸检测点就自觉排队,见到大白就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主动抬头、张嘴,看今天手里的核酸检测凭证是什么颜色。


法律小知识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4

成语新解

见利忘“疫”

原为:见利忘义。见到有利可图就不顾道义,形容人贪财自私。

新解:疫情期间,部分商家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也违反法律!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05

成语新解

“封”凶化吉

原为:逢凶化吉。遇到凶险转化为吉祥、顺利。这是带有迷信的说法。

新解:因疫情防控要求,部分人群被封控不能出门。但只要配合防疫,感染病毒的可能性就会降低,生命健康就有保障。封控结束后,大家就能回到平时的生活。


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06

成语新解

得“疫”忘“刑”

原为:得意忘形。形容高兴得失去了常态。

新解:可能感染或已经确诊新冠肺炎的人,故意传播病原体,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小知识

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07

成语新解

“牢”“疫”结合

原为:劳逸结合。指要根据时间关系,合理有效地安排生活。

新解:做出瞒报谎报行程等涉疫违法行为的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小知识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8

成语新解

断章取“疫”

原为:断章取义。指不顾全篇文章或谈话的内容,孤立地取其中的一段或一句的意思。指引用与原意不符。

新解:疫情期间,有些人拼凑素材做成疫情不实消息进行传播。请广大市民对疫情相关消息应当多加核实,一切以权威发布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不信谣!


法律小知识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09

成语新解

“罩”摇过市

原为:招摇过市。指故意在众人面前大摇大摆显示声势,以引起别人注意。

新解:戴好口罩才能出门。在地铁、公交、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尤其要戴好口罩!


法律小知识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

成语新解

万众“疫”心

原为:万众一心。千万人一条心,形容团结一致。

新解:只要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一定打赢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反击战!


从羽绒服穿到短袖

从梅花初开到晚樱将落

我们经历了数月的抗疫


请大家再坚持一下

慢下来,静下来,紧起来

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麻痹大意

导致长期的多方努力前功尽弃

谢谢你的努力!




往期回顾

疫情下普通上班族的一天

“小火亡人”事故触目惊心!居民住宅如何预防火灾?

请广大市民停止非必要流动!疫情防控中,居委会和物业有哪些职责?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部分来源:苏州发布、人民法院报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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