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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 | 王迎军:“企业家”概念的演化——从坎蒂隆到熊彼特(上)
改革开放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机制,也影响了我们的语言词汇。过去常用的一些词汇,如“革命”、“群众”如今已很少听到,而“变革”、“创新”却不绝于耳;有些词汇的词义显著发生了变化,“业主”过去是指私有制社会里的企业和房地产所有者,属于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如果加一个小字,“小业主”则是指不雇佣或雇佣少数工人或店员的小工商业者,属于小资产阶级;如今“业主”是物业的持有者,不用来表明人的社会地位,却会让人想到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而在政府双创战略部署下,“中小企业主”和“小微企业主”则成为鼓励发展的对象。同时,与“业主”词义相近的“企业家”一词,在过去几十年中,其语境和频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尤为值得关注。
中文“企业家”一词大约在上世纪初叶零星出现在一些报刊和杂志上,随后几十年间,偶尔有人撰文讨论企业家的作用和责任。五十年代以后,这个词成了“资本家”的同义词,只见于一些政治著作,很少出现在口语或媒体中。在1980年代,这个词被赋予新的含义,开始出现在报刊杂志中,且使用频率不断上升,很快演变为对一些群体称谓。在我们的语言习惯中,“家”可以用来指在某些方面成就优异的人,如科学家、艺术家等,含有褒扬之意的。改革开放初期对于“企业家”一词的含义,相信许多人都是用顾名思义的方法,用它指称那些把企业经营的很出色的管理者,如当时流行的“乡镇企业家”。近年来随着“双创”日益深入人心,企业家精神成为经济学、管理学研究的热点,弘扬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成为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焦点时,有关“企业家”的讨论也逐渐多了起来,人们对这一概念的演化过程,也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中文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等词,都是从企业的概念发展出来的,而中文的企业一词源自日语。根据《日本国语大辞典》,entreprise在日语中被翻译为“企业、事业”,而企业一词在明治初年即已存在,意指“企(划)(事)业”。但是日语中还有同音近义词“起业”。时至今日,“兴起事业”在日语中使用“起业”一词,而与entreprise相同含义的、表示“被企划的事业组织”时,则使用“企业”一词。一般来说,日本以“起业家”来称谓创业者,而以“企业家”来指称企业的经营者,当然,广义的企业家也可以包括起业家(刘群艺,2018)。中文中“企业”一词,基本上保持了从事某种事业的组织的含义。在193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辞源正续编》(合订本)中,在“企业”词条下有如此解释:“凡经营之事业,以生产营利为目的者,日本谓之企业,分大小二种。大企业,役使多数之人,而企业家自为指挥监督者。小企业,则企业家兼任工作者。”这短短几句话不仅说明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人们也可以隐约感受到,企业家是所有者,且对组织有指挥之权。如今在中国,企业家这个概念往往被用在那些功成名就的大企业老板身上,是以财富的数量、企业的规模和名望的高低来衡量的。而在企业家的大本营——美国,企业家主要的是用来代表那些开办企业的人,企业家与小企业主几乎是同义词,而大企业的CEO们,更多被称为经理人和管理者(方兴东和王俊秀,2004)。在中国,开办企业的人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即创业家。实际上,企业家和创业家在英文中对应的词汇都是entrepreneur,企业家精神也是源于最初对entreprenruship的翻译并纳入了新的内涵,但目前entrepreneurship主要翻译为创业或创业精神。
西方语言中的entreprise和entrepreneur等词,其词义也在随着历史的推进而变化。根据维基辞典,这些词的词源可追溯到13世纪时已经存在的法文动词entreprendre,有“从事、承担”的意思,后来从这个动词中演化出了entreprise和entrepreneur,entreprise有承担风险,接受挑战,敢于朝向某个目标的意思;而entrepreneur先是指军事探险者,后来又指承揽公共工程的建筑商和承包商。西班牙经济学家赫苏斯•韦尔塔•德索托在《奥地利学派:市场秩序与企业家创造性》一书中,对这些词进行了更多的考证,他认为这些词的词源是中世纪拉丁文动词in prehendo-endi-ensum,意为“去发现、去看、去感知、去认识、去俘获”。Entreprise的西班牙文是empresa,“这个词在中世纪已经得到使用了,它指的是一定级别的骑士所佩戴的标识,已表明他们遵从誓言,承诺履行某些重要行为。”德索托声称:“把‘企业’(enterprise)被视为‘行为’(action)的思想,势必是与一种进取(enterprising)的态度联系在一起的,它是由不断地渴求找到、发现、创造或确定新的目标和手段所构成的(所有这些,都与in prehendo一词的词源学含义相吻合)。”
从德索托阐释的词源意义中,人们可以感受到企业和企业家的基本行为特征。但作为经济学的概念,它们的含义还是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和经济学说的发展,随着人们语言习惯的改变,而不断地被丰富和改动着。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企业家”辞条,这个词作为经济概念最早出现在一位活跃在巴黎的爱尔兰银行家理查德·坎蒂隆(Cantillon,也译为康替龙)《商业性质概论》一书中。198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余永定、徐寿冠翻译的中译本。这本书中还收入了威廉·斯坦利·杰文斯所写的《理查德·坎蒂隆和政治经济学的国籍》及亨利·希格斯所写的《理查德·坎蒂隆的生平和著作》两篇长文,人们可以从中大略了解这位充满冒险精神和投机意识的银行家的概况。据希格斯的介绍,坎蒂隆原籍爱尔兰,1716年迁居法国,在那里从事银行业务,在1719年密西西比股票事件中能够及时退出而且获利不菲。在这期间坎蒂隆还曾卷入一系列诉讼案中,竟全部胜诉。他的一位亲属(可能是他的堂兄,与他同名)也从事银行和其他商业活动,坎蒂隆最后为这位故去的亲属偿还了所有的债务。这些经历显然有助于他去了解“商业性质”。希格斯认为,《概论》一书中的一些段落,就是有关其亲身经历的生动评述。
坎蒂隆在《商业性质概论》一书第一部分第十三章中,专门论述了企业家的特点和作用。他把租地农场主、羊毛和谷物批发商、面包师、屠户、各类制造商和商人都归入企业家的范畴,以租地农场主为例,他认为这些企业家“因租用农场或土地而许诺向土地所有者交纳一笔固定的货币,但却不能保证自己将从这一事业中得到利润。他根据自己的判断,把一部分土地用于饲养牲畜、生产谷物、酒、干草等等,但却不能预断其中哪一种产品将能给他带来最高的报酬。这些产品的价格部分地取决于气候,部分地取决于需求…租地农场主产品的价格必然取决于这些不可预测的情况,因而他是在不确定性中经营他的农场的。”
像羊毛和谷物批发商、面包师以及各类制造商和商人,“他们买进乡间产品和原料进行加工,然后再按居民的需要逐渐将它们转卖出去。这些业主永远不知道,在他们的城市里,需求将会有多大,也不知道他们的主顾的光顾将会维持多长时间,因为他们的对手会千方百计地同他们争夺主顾。所有这一切,在这些业主中间造成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在他们之中每天都有人陷于破产。”
坎蒂隆把整个社会分为三个阶级:即土地所有者、企业家、受雇者。在他生活的时代,土地归君主和贵族所有;而所有领取薪金的人员,无论将军、朝臣还是家庭仆役,都属于受雇者阶级;其他所有人都是企业家,而不论他们是拥有资本能够独立营业,还是没有资本仅靠自身劳动为生。企业家群体生活在不确定性中,一国中的所有交换与流通都是以他们为中介而进行,这个群体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自明。
坎蒂隆1734年5月13日遇害身亡,在他去世之前,这本书并没有出版,人们甚至不知是何时写成的。有些学者猜测这本书的成书时间大约在1730年前后,而且坎蒂隆长期在法国生活,能够熟练地使用法语,原书很可能是用法文写成的。但这本书是在他去世20多年后的1755年才出版法文版,而且书的扉页上写明了是译自英文。一部学术著作的成书过程竟然变成了扑朔迷离的公案。杰文斯和希格斯都对这一问题做过考证。希格斯比杰文斯小29岁,当他着手进行研究时,所掌握的资料显然要比那位学术前辈更为丰富。他从法国档案馆中发现了十八世纪法国重农学派米拉波侯爵的手稿,其中一些记录着有关此事的非常有价值的线索。米拉波在手稿中声称有“一份罕见的书稿落在他的手中,这是欧洲产生的最有才干的人之一缩写的鸿篇巨著中的唯一遗稿。此人就是坎蒂隆先生。”米拉波曾经将这部书稿保留在自己身边长达十几年时间,并在自己的手稿中写道,“这部著作原先是用英文写的,坎蒂隆先生亲自翻译了这部著作,以供他的一位知心朋友使用…他从未想到这部著作会用法文出版,而且他知道这位朋友的思想同他是一致的,所以他不太注意译文的措辞。”希格斯的考证使人相信这本书原有英文书稿,后来可能被焚毁或遗失。若果真如此,坎蒂隆会用什么词来指称企业和企业家呢?这已经成为一个无法解答的疑问。
《商业性质概论》法文版出版四年后,伦敦曾出版了一本英文著作《关于工商业、货币、金银和外汇的分析》,作者为菲利普·坎蒂隆,应该是理查德·坎蒂隆的一位堂兄弟。此书扉页上注明“主要选自一位已故的极有才能的绅士的手稿,并根据我国商业的目前情况作了改写”。杰文斯认为这本书是坎蒂隆原著某些部分的不严格译文,“大大曲解了原著,以致使人根本无法窥见它的价值所在”。希格斯也认为这本书把原著“删改的面目全非,而且加入了不少作者自己的观点。”因此这本书不能被认作是《概论》的英译本。直至1931年,《商业性质概论》的英译本才正式在英国出版,《概论》的中译本也是根据这一英译本译出的。在这本书中entrepreneur被翻译为undertaker。希格斯在他文章的结尾处,谈到了坎蒂隆对经济学的贡献之一就是首先采用了entrepreneur这个概念。中文译者做了如下注释:“原文为‘Entrepreneur’,指从事某项实业,为赚取利润而冒风险的人,现在一般译为‘企业家’,本书中译为‘业主’”。这本书的中译本是1986年出版的,考虑到坎蒂隆在书中讲述的企业家主要是农场承租者、面包师、屠户、小商贩等,在当时语境下,业主一词可能是非常恰当的翻译。
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英文中没有能与法文entrepreneur相对应的概念。1827年,让·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译成英文出版,书中将entrepreneur译为adventurer。在1963年商务印书馆根据这一英文版转译出版的中文版中也翻译了一段英译者做的脚注:“法语entrepreneur一字,很难译成英语。和它相应的英语undertaker的意义已经限定。Entrepreneur意味着工业方面的工厂主,农业方面的农场主,商业方面的商人。此外,它并指凡在这三个产业部门承担一家公司的直接责任与风险并管理职务的人,不论是自己出资,或借用别人资本经营。由于缺乏更适当的字,我现在把它译为冒险家”(英文书中为adventurer)。
萨伊对企业家给出了更清晰的论述。萨伊把人类生产和贩运产品的基本动作归结为三个步骤,即:研究产品的规律和自然趋势,比如棉花纤维的性能和质量;应用这些知识来实现一个有用的目的,比如纺纱和织布;最后就是根据前两步骤的提示进行工作,比如把棉花纺织成布。企业家的工作属于上述动作中的第二步,使用学者们所获得的关于一些物质的知识,用于创造或贩运有用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需要拥有或者筹借到必要的资金,还需要具有常识、专业知识和判断力,他要决定生产产品的数量和方法,雇佣工人、采购原料和寻找客户,他必须掌握监督和管理的技术,在这一“复杂的过程中,有许多必须克服的困难;有许多必须抑制的忧虑;有许多必须补救的不幸事故;有许多必须计划的权宜手段。那些不具有上述品质和技能的人,事业就不会成功…不但如此,这种事业总带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尽管搞得那样好,还有失败的机会。”
萨伊能够深刻解析企业家的工作,无疑得益于他个人作为一名成功企业家的经历。他和别人在1804年曾合办棉纺厂,结果受到挫折。1806年,他第二次创办棉纺厂,工厂设在加莱海峡省的一个小山村里,厂房是一个三层楼的砖石建筑。借助当地的水源作为动力源,他把水轮机安装在地下,利用传动系统将动力传向上方,一层是梳棉和纺纱机,二层是络纱机,顶楼是仓库。在建厂过程中,他自己依次担任着机械师、工程师、建筑师的角色。工厂雇佣了几十个女工和童工,有几个男人负责监工。他的热情和文学爱好感染力企业的员工,使企业不乏轻松、愉快的氛围。他的企业成功地渡过了1808的产业危机,而且又建了新厂房,增添了新设备,招聘了新的工人。到1810年时,这家纱厂已经成为加莱海峡省的最重要的纱厂之一,具有6000纱锭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可与英国产品媲美,年收入达到30万法郎。
萨伊作为一名著名的经济学家,在经济学史上有其显耀的地位。但他对工商管理教育的贡献却很少为人知晓。1819年,萨伊和法国企业家洛克斯(Vital Roux)共同参与创办了巴黎高等商业学校(ESCP),比美国沃顿商学院早了60多年。该学校开办之初的课程既有理论教学,也有实践经验的传授,并且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学校的创办人之一洛克斯非常重视国际化,学校开办之初就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来自法国以外。这与现代工商管理教育十分相似。如今学校更是在巴黎、伦敦、柏林、马德里和都灵五地招生,开办“三年学制、三个国家、三种语言”的管理本科学习项目,使其毕业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化潮流。实际上,ESCP今天依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商学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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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维宁
审核:徐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