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转业费结算一:计划分配能拿多少钱?

2018-03-20 张勇 中国退役军人

军队干部转业,有哪些费用需要结算?能领到多少钱?这是广大转友们比较关心的话题之一。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结算的费用也就不同。


计划分配费用结算部分,主要有转业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和社会保险3大项。


转业费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常用财务标准规定简明表》规定:选择计划分配安置方式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领取转业费,转业费主要由安家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原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85〕政干字第488号《关于干部转业生活补助费的规定》和〔1989〕政干字第242号《关于调整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分别对转业干部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予以明确。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发放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这里的原工资指的是基本工资。


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为: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安家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安家和生活补助费。


异地安置的可按现行因公出差和调动的标准核销差旅费。《军队差旅费管理规定》(后发〔2014〕3 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军队人员调动工作,以及转业、复员、退伍、退休离队时,本人和经批准随迁家属的城市间交通费、中转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行李托运费,由原单位按照途中合理路线和规定标准计发给本人。转业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可以增发安家补助费(见图表一)。



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转业退出现役时,必须在腾退军产住房后,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补贴及公积金余额。夫妇双方均为军人,转业复员一方未承租军产住房的,可以支取一方的住房补贴及公积金。军人转业时,个人的住房资金由本人提出支取申请,在其与住房管理单位签订腾退协议且支取申请,经上级财务、营房部门审核批准后,一次性发放给个人。



社会保险


主要包含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1)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由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单位或者退役军人本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 或续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累计余额,具体可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工资单明细上也会有所显示,每月标准参(见图表二)。



2)养老保险,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依据后财〔2015〕1726号、后财〔2015〕1727号文件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


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计算办法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4)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方法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服役月数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


2014年10月1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的,由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两份邮寄给本人,并将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汇给(交予)本人。退役军人收到转移凭证和补助资金后,将其中一份转移凭证交给安置单位,待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后,由安置单位按规定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本刊原创,转载请注明!)


政策 | 转业待遇概览之三:社会保险&家属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

政策 | 转业待遇概览之二:职务落实&工资待遇

政策 | 转业待遇概览之一:安置条件&政治待遇

政策 | 自主择业退役金政策须知

指南 | 自主择业会不会成为“边缘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