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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北京瑞泽家园开发商与准业主首轮洽谈完成,结果是……

王楠 中国城市报 2022-05-21


2月22日,《中国城市报》刊登题为《北京瑞泽家园:预售合同附件部分条款不对等?》(点击标题阅读原文)一文,报道北京瑞泽家园消费者购房维权问题,受到关注和热议。


此前,瑞泽家园开发商在主制式合同外还提供了一份附加协议,正是这份附加协议提到的部分条款引起了准业主们的不满。受争议条款主要包含:“开发商逾期交房90日后的违约上限为房款的2%。”“不论对房屋质量及执行标准等是否存在争议,业主均须收房,并且收到交房通知时缴纳所有费用,否则视为业主违约。”“非业主责任打算解除合同时,业主须先清偿银行贷款获得《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办理解约,解约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业主购房款。”


3月4日,记者与准业主代表李女士沟通了解到,开发商依然没有确切的答复,此行为引发多位准业主连续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投诉。“之后开发商来电表示会改,但具体时间和内容没有确定。”李女士说。


此后,有北京市媒体也开始关注此事。《北京商报》“3.15”期间报道此事件时曾表示:补充协议藏霸王条款,买房卖房讲究真诚互信,当信任产生危机,各种纠纷也在所难免。


4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准业主代表李女士。据她介绍,瑞泽家园开发商近段时间已与准业主代表洽谈过多次,瑞泽家园开发商对修改意见作了初步意向的回复,其中,核心问题暂时修改为“因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金为已付房款(包括已付贷款部分)10%。”“甲方违约退款利率问题: 实际贷款支付部分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赔付,首付款部分按照同期定存利率赔付。”“关于甲方违约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甲方应代乙方偿还给银行贷款部分完成解押(会签署公证文件)。”“关于验收房的顺序问题的调整,先验房,待验房业主确认合格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交房和延迟办理产权证赔付无上限按房屋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延迟收房的需要赔偿业主租房租金。”


4月27日,记者在瑞泽家园微信公众号上注意到一篇《关于瑞泽家园将于近期启动签约工作的通知》。据悉,开发商经过与准业主代表第一轮谈判后,已达成一定的共识。但亦有准业主向记者反馈表示,目前仍存在部分问题,最为集中的主要包括中水问题、设计变更问题、面积差异问题以及交付后无法达到使用条件6个月内能源消耗费用由甲方变为乙方承担等等。


“我们准业主代表经过与海淀区房管局住保办相关工作人员沟通,新一轮的谈判还可继续。”李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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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中国城市报

■作者:王楠

编辑:杜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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