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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探望难?这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来解决

天津高法 2023-12-30

为有效化解离婚案件中

因探望子女问题引发的纠纷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近日,东丽法院向当事人发出

《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

为构建和谐亲情关系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再添一把法律“保护伞”

 案件详情  袁某(女方)与乔某(男方)系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因生活琐事,双方感情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官调解后,双方同意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但在孩子的探望权问题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面对这一情况

承办法官与双方开展交谈

向双方阐明和谐的家庭关系

对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协商解决问题

一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为进一步消除双方顾虑

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出

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

就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权等事宜

作出承诺和约束


袁某与乔某经过慎重思考

签订了《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

并保证将严格遵守承诺条款

妥善处理探望事宜

共同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离婚纠纷案件关系未成年被抚养人的身心健康,应加大调解促和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尝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融入探望权的同步调解,有利于减少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伤害。

签署《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提前告知当事人应当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权,并警示当事人违反相应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作出督促和约束,使矛盾发生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起到诉源治理的法律效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ND

来源:东丽法院 | 制作:朱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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