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笔谈
“马克思: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笔谈
主持人语
本组笔谈在MEGA2的文献基础上,直面布罗代尔“马克思从来没有使用过资本主义的概念”的挑战,详细梳理和展现了青年马克思“市民社会”的复杂话语实践的历史流变,以及后来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逐渐走向“资产阶级社会”中现实资本关系统治的批判,最终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认识奠定科学的资本主义批判观的历史进程。
马克思“市民社会”话语实践的历史发生构境
作者 张一兵教授
作者简介
张一兵,南京大学人文资深教授,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20世纪70年代,法国史学大家布罗代尔突然指出,马克思根本没有使用过“资本主义”(Capitalisme)这一词语,最早在西方学术语境中使用此词的人为桑巴特。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这当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一种逻辑构式中的釜底抽薪。其实,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上,根本不存在一个是否使用“资本主义”概念的伪命题。在马克思不同历史时段和不同历史原文文本中,我们会遭遇过去中文语境中没有出现的复杂词语构境: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société civile(法文,市民社会)、kapitalismus(资本主义)-capitalisme(法文,资本主义)和kapitalistische Produktionsweise(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概念和词组的不同话语实践。在不同历史时段和不同历史文本中,上述词语从没有固定不变的简单语义;有的是,马克思在这一具体思想构境中不断变异的操作性话语实践。
一“市民社会Ⅰ”主要指资本主义正式“发生”前,以政治为纽带的公民社会。这一政治学语境的概念在不同现实情境中发展出了两种理论趋向:一是建立在古希腊政治城邦上的公民社会,二是启蒙时代以政治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概念发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共同体”(Poltike Kornonia),是一个以正义为基础、呈现小邦寡民特征的,人们在以伦理为原则的法律体系中形成的城邦共同体。这一讨论视域经由拉丁文、英文转译为市民社会/文明社会(civil society),我将其划分为“市民社会Ⅰ(A)”。资产阶级启蒙后,公民社会开始向市民社会裂变:在封建社会后期,资产阶级的分工与商业开始兴起,新生资产阶级作为政治力量走上历史舞台,市民社会的现实主体从城邦的自由人转变为第三等级的资产阶级。但这种市民社会的最早出现并非对应经济关系,而是指反封建反旧等级制的社会政治交往体系。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讨论域也从专制政治体转变到资产阶级对抗封建体制的公共领域,少量学者称其为“布尔乔亚社会”(Bourgeois society),我将其划分为“市民社会Ⅰ(B)”。
之后,资产阶级不仅作为社会团体,而且作为一种新的社会运作方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显现。于是,“市民社会Ⅱ”在资产阶级政治关系和古典经济学视域中得以呈现,使得洛克和霍布斯所说的市民社会概念背后的经济关系浮出了水面。古典经济学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部分,从重农主义发展到古典经济学,第一次透视了新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经济结构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古典经济学中,“市民社会Ⅱ”的概念首先在斯密《国富论》中完成了对市民社会概念从政治领域下沉到经济领域的转变。斯密关于市民社会的讨论是从劳动分工开始的。从这种分工出发,实际导向了两个核心问题:一方面,从个人来看,劳动分工实际上导致了劳动者本身只能满足他人的欲望,如果需求不能满足,就必须用生产剩余劳动去交换其他人的东西,于是劳动本身在这一资产阶级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被碎片化了,需要的满足也出现了问题。另一方面,从社会来看,市民社会的概念在斯密的语境中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如果在前资本社会里面就是一个宗法制的共同体,而在斯密的时代却出现了以需要为基础的市场交换,也就是一个由经济必然性盲目起作用的被中介的社会。我认为,“市民社会Ⅱ”的原初发生语境就是由交往经济关系构成的原子化个人自发形成的社会。
也是在斯密的“civil society”转译为“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后,黑格尔以“市民社会Ⅱ”为现实根基,完成了从抽象到现实再回到抽象的辩证法体系,批判地发展出了“市民社会Ⅲ”的概念。黑格尔在双重意谓上批判继承了斯密关于市民社会的阐述:一方面,黑格尔敏锐地观察到了斯密的一个表述,即被斯密称为通过交换构建一个市场的依赖体系,这被黑格尔称为需要体系,也就是商业社会。他们共同的理论基础是私人利益领域当中的需要以及需要的被满足。另一方面,如果给“市民社会Ⅱ”作一个分界,那么在斯密那里市民社会是肯定性的,而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是否定性的。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第二自然的典型表现,只有国家和法才是市民社会的前提与扬弃结果。因此,黑格尔走上了对市民社会进行唯心主义超越的道路,走向了自由王国,这也是马克思对其理性主义国家观进行颠倒的原因。
然而,在马克思早期关于市民社会的讨论中,“市民社会Ⅱ”是不在场的,他更倾向“市民社会Ⅰ”的内容,因此在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黑格尔“市民社会Ⅲ”的批判是一种伪颠倒。首先,马克思在现实遭遇到的“物质利益难题”倒逼他反思黑格尔的思辨体系,试图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体系进行真正合乎人性的颠倒,这无疑是进步性的。但遗憾的是,马克思此时没有了解政治经济学的现实内容,可能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市民社会章”都没来得及认真研究,因此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303节的评论中说:“关于此,我们在之后的‘市民社会’一章中再继续研究。”其次,《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指的是法权意义上的市民团体,以及市民团体中的个人权利与个人幸福。刚从法学研究转到哲学领域的马克思,还不能透视到市民社会深层的经济学内涵,而只能辗转在直观的扁平化群体中,以此为基础来对黑格尔结构化体系进行颠倒的尝试无疑会面临理论之困。直到《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才关注到作为需求体系的“市民社会Ⅱ”及其批判性的“市民社会Ⅲ”,提出在政治立场上的资产阶级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最后,马克思不仅对市民社会作为现代国家的前提和动力表示了肯定,与黑格尔逻辑如出一辙的是,马克思对彼岸世界的悬设也寄托于市民社会对国家的超越及其自身的超越,最终只能落入思辨式人本主义的窠臼。但当我们从马克思的一生回过来看马克思的这一尝试,又必须承认,虽然此时的马克思没有进入“市民社会Ⅱ”的语境,但他以对物质利益的鄙弃为出发点来对市民社会超越的想法却贯穿其一生;在其深入剖析经济与历史现实的过程中,这一超越的想法将转化为对资本主义社会最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二
自从马克思第一次系统研究了经济学后,他才真正进入了“市民社会Ⅱ”和“市民社会Ⅲ”的发生语境。因此也是在1844年,马克思在人本主义视域中研究经济学,理解和丰富了斯密与黑格尔笔下的市民社会。在《巴黎笔记》中,马克思用德语摘录、法语插录了斯密《国富论》,以及法文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他第一次意识到,现实的社会是斯密提出的在分工基础上进行剩余产品交换的现实商业社会,马克思将这种需求体系认定为德语的“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马克思在《巴黎笔记》摘录中所使用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两个特征:一是以工业生产为基础,马克思认识到,在当代社会,工业创造了巨大的力量,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例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马克思却在评论中认为这是人的本质展开和实现的结果;二是在以交换和分工为基础的商业社会中才会形成人与人需求体系的社会,而与此时马克思的人本主义思想产生共鸣的是斯密的商业社会。马克思敏锐地观察到,现实的人的社会是建立在分工和交换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在私有制的前提下,人们为了利己主义的私欲而交换劳动产品,不仅劳动产品不属于劳动者,而且人与人交往关系被交换中介化了。这一观点也在马克思撰写完成《巴黎笔记》之后,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形成了著名的异化劳动理论。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摘抄的古典经济学家并没有使用“市民社会”这个概念,但是马克思却在德语的评论中两次使用这个概念,特别是摘录布阿吉尔贝尔的时候,马克思评论道:“所有现代国民经济学家对一切的放任。在布阿吉尔贝尔那里和在其他人那里一样,物的自然进程(der natürliche Lauf der Dinge),即市民社会,将会赋予事物(Sache)以秩序。”可以明显看出,尽管马克思此时对经济学的实际运行与实质内容还一知半解,但是他已经开始从这一客体角度去体悟市民社会的整体运行,即“看不见的手”所操控的人与人的关系。
与《巴黎笔记》的摘录不同,《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市民社会批判思路,以及马克思的另一个理论他者——黑格尔与“市民社会Ⅲ”——也随之浮出了水面。青年马克思著名的劳动异化理论其实就是对市民社会现实的人本主义批判。让我们先来剖析异化劳动理论的构境。其一,与费尔巴哈和赫斯一致的是,马克思在心中设置了一个“应然”的存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合乎人性的关系,所以市民社会应当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其二,马克思在现实的观察和古典经济学的研究中发现,现实并不是他设想的那样:在市民社会中,劳动者对象化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不属于劳动者,对象化劳动活动本身不仅不属于劳动者,而且劳动者劳动得越多,失去的就越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对象化的对立,因此马克思认为这是人的类本质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其三,只有从异化扬弃和复归到真正的人的类本质,才能使人真正实现自我以及社会的共产主义。如果仔细甄别,不难发现马克思用异化劳动来批判市民社会的思路承袭自黑格尔,而非费尔巴哈。因为马克思不仅在批判对象上与黑格尔一致,即用批判性的“市民社会Ⅲ”来超越古典经济学的“市民社会Ⅱ”,而且在逻辑思路上也是一个从异化到扬弃的过程,只有价值悬设的内容与费尔巴哈更密切。但令人费解的是,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却鲜用“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概念,为什么?我认为,马克思此时虽已开始认识到客体向度的“市民社会Ⅱ”,但古典经济学语境中的市民社会具有资产阶级的模糊性,所以直到手稿的增补中他才承认:“社会——就像国民经济学家展现的那样——就是市民社会,在其中每个个体是各种需要(Bedürfnissen)连结成的一个整体。”
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创立后,马克思在“市民社会Ⅱ”和“市民社会Ⅲ”的基础上,衍变出了“市民社会Ⅳ”的概念。这一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被整体表述,在《致安年科夫的信》和《哲学的贫困》中被深化。在《形态》中,除了在政治立场的含义上使用“资产阶级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马克思更多是使用“市民社会Ⅳ”来进行完整的一般历史性描述。马克思首先对以斯密的“市民社会Ⅱ”为基础的“市民社会Ⅳ”有了一个肯定性的描述,前文曾经提到斯密“市民社会Ⅱ”的两个部分:一是在物质生产过程当中,劳动分工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劳动的碎片化,然后导致需要的不可满足;二是在交换领域交换的盲目性市场过程。斯密的论证是完整的,但是很多学者在研究斯密的“市民社会Ⅱ”的时候,只关注了他的第二部分,也就是交换领域的商业社会运行。而马克思在《形态》中继承了斯密的论述,其中最重要的转变就是从流通领域走向物质生产领域。一方面,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市民社会Ⅳ”在当时的社会中“首先是伴随着资产阶级(Bourgeoisie)发展起来的,是直接来自于生产和交换而发展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构建了所有时代里国家和通常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Basis)”。马克思对这种作为基础的市民社会作了细致分析,他认为,特定的市民社会就是一定的交往关系的整体,其决定了整个作为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其实这一判断应该对应到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形态的基础,即现代经济社会形态的基础、经济关系的总体决定了整个上层建筑包括法意识形态,这一正确的历史性表述。但马克思却将这一判断延伸到了人类所有历史发展中。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形态》写作时期并没有研究所有历史的(包括原始社会)发展形态,因而他不可能发现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市民社会Ⅳ”这一经济关系的总体结构,所以这里关于“市民社会Ⅳ”的历史性描述是完整的,却非完全正确的。随后在《致安年科夫的信》和《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在法语语境中深化了对“市民社会Ⅳ”的理解。一方面,马克思使用“société civile”(法语“市民社会”一词)来表述决定政治国家、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马克思使用“société bourgeoise”(德语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对应的法语词)特指封建社会后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从此开始,马克思逐渐走向了聚焦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性分析。
1847—1849年,马克思从经济和历史方面阐释了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 société civile的概念,即“资产阶级社会”。他聚焦当时的资本主义现实,在经济学语境中一步步走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变革。《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第一次正面面对资产阶级社会制度问题的公开文献。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社会经历了漫长的酝酿、积累、诞生的过程,从刚开始的商业行为出现,到资本的原始积累,再到对整个封建社会进行积极性变革,都是资产阶级社会的酝酿阶段;只有到了生产方式变革时,资产阶级社会制度才正式诞生。它打破了封建社会的神圣性、垂直性,把所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烙上了以金钱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特性。而《雇佣劳动与资本》及其手稿《工资》则是马克思从经济学语境探究资本关系的重大发现。“黑人就是黑人,在一定的关系中他首次成为奴隶。纺织机就是纺织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中它才成为资本。”马克思以黑人为喻,精确描述了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统治性力量——作为关系的资本。尽管马克思在这里没有使用“资本主义”的概念,但他已指出了资本主义运行的决定性力量,即看不见的资本关系决定了人们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这无疑是颠覆性的。但马克思在这一崭新理论阐释之初也遇到了问题:资本关系是如何产生并成为统治性力量的?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只看到了表面竞争领域的资本关系结构,却无法解答生产领域的问题,因为这涉及马克思后来才创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剩余价值理论”的伟大发现。所以,当时马克思再次回到书斋,写作卷帙浩繁的《伦敦笔记》,重新研究李嘉图等人的经济学理论,逐步发现资本关系的秘密其实在生产领域之中。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马克思细致分析了资本作为社会基础的历史性发生,从劳动分工到社会分工的精细划分,慢慢走向现实“资本主义”的发生,最后产生了交换的必然性,即商品生产。马克思剖析了在充分的分工基础上的商品生产的必然性,这比斯密、李嘉图在“市民社会Ⅱ”层面的分析更进一步,并对“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形成进行了历史性分析,最后他激动地说:“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颜色,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为什么马克思会将资本比作普照的光?马克思曾经作过很多比喻,但是将资本比作普照的光是与之前完全异质性的比喻,它不是简单代表我们熟知的所谓资本是积累的,劳动是过去的死劳动。过去研究恰恰忽略的是,马克思既然要发现这个社会的本质,他就一定要关注有产和无产的财产问题,以解开“市民社会Ⅱ”的秘密。
在马克思看来,这个社会是不公平的社会,一部分人有钱,一部分人没钱;但资产阶级最精明的地方是使社会不仅在政治上看起来是平等的,而且在“市民社会Ⅱ”中,人们之间基于经济关系的交易也看起来是公平的,是一种你愿意卖我愿意买的公平交易。过去人们认为买回来的东西是劳动,但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买的其实是劳动力的使用权,换言之,表面上看起来公平的经济交往和流通的背后实际上是生产领域。所以,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研究正是在这个过程里面深入,到后来揭示了无偿占有生产过程当中的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理论的伟大发现不仅是经济学的伟大革命,还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伟大革命,是马克思第一次对这个社会本质的深刻认识。所以,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德文版第一卷序言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kapitalistische Produktionsweise)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总之,“市民社会”的多重话语实践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开展,代表了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思考对象和批判水平,而通过“资产阶级社会”的转喻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生,马克思才真正形成了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
从市民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
法语语境中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演进
作者 刘冰菁助理研究员
作者简介
刘冰菁,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
一
1843年5—10月,为了批判黑格尔国家和法特别是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理论,马克思开始大量研读关于法国大革命、英美德法国家变迁等历史的作品,并在《克罗茨纳赫笔记》里作了详细摘录。在研究过程中,马克思第一次接触到了黑格尔所说的市民社会发展史,并在摘录中沿用了历史学作品中的“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概念。但此时马克思错过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基于劳动分工与交换体系形成的市民社会,他将市民社会作为研究资本主义现实的历史对象加以把握,并不了解市民社会的客观经济活动。尽管如此,马克思已注意到市民社会是追逐私人财产的私有制社会,与国家和法的状况密切相关。
马克思从国家变迁史中发现,市民社会是以私有财产为根基建立起来的现代社会,与以土地所有为权力划分依据的封建社会不同。比如,马克思对比道,在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封建制度下,土地所有的等级制度决定了社会统治秩序,“在封建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就是一切……一个人是自由人或奴隶、主人或农奴、领主或恶棍,取决于他在城堡或旁边的角落里出生:所有的权利都依附在土地所有权上,而不是依附于人”。在法国大革命后的市民社会里,私有财产取代土地所有成为新的社会秩序原则。“革命带来了这次伟大的审判。结果是,财产拥有对人的所有权利,也就是人获得了财产权保障的所有权利……根据个体所拥有的财产,他被判定具备享有某些权利、履行某些政治职能所需的智慧、教育和道德。由此,对拥有财产的人来说,财产权就是证明。”
不过,面对建立在私有财产上的市民社会,马克思的态度是否定的。在研读孟德斯鸠、卢梭等的著作时,马克思进一步摘录了市民社会的赋税、贸易、法律等问题,其中他特别总结了私有财产导致司法权的滥用、民主政治原则的腐化等问题。例如,在摘录卢梭《社会契约论》时,马克思认为“卢梭在此处写了一句值得关注的评论”,是关于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影响政府统治下的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在坏政府的下面,这种平等只是虚有其表;它只能保持穷人处于贫困,保持富人处于占有。事实上,法律总是有利于享有财富的人,而有害于一无所有的人。”这表明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逐渐获得了一个朴素的历史认知,即市民社会的私有财产会影响国家与法的运行状态。借此,马克思得以证伪黑格尔所说的国家观念决定市民社会,并揭露其唯心主义的谬误:“因此,当黑格尔把国家观念的因素变成主语,而把国家存在的旧形式变成谓语时——可是,在历史真实中,情况恰恰相反:国家观念总是国家存在的[旧]形式的谓语——他实际上只是道出了时代的共同精神,道出了时代的政治神学。”
可见1843年,为了批判黑格尔的国家理论,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初步探索了市民社会发展史。但马克思并未形成对资本主义的完整认识,也未把握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及其客观作用,只是强调其私有财产会导致国家政治败坏、私人利益至上等现实恶果,为其批判黑格尔的国家观念提供支持。因此,虽然此时马克思在历史研究中少量沿用“市民社会”概念,但它既不是资产阶级提倡的作为政治交往共同体的公民社会,也不是斯密、黑格尔所说的通过劳动分工与交换等经济活动构成的市民社会,而是追逐私人财产、物欲横流的私有制社会。
二
1844年,马克思第一次系统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留下了《巴黎笔记》,并提出异化劳动理论全面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揭示其在非法的私有财产基础上剥削无产阶级。正是在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马克思逐渐体认到资本主义的现实运转与工业生产,作为批判对象的资本主义社会也第一次在马克思理论视域中得到较完整的呈现。相较于《克罗茨纳赫笔记》时期,《巴黎笔记》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更深入: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是基于私有财产为前提、由资产阶级主导的社会,更是基于社会分工、商品交换与工业生产的需求体系。
在《巴黎笔记》中,马克思极少使用“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但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促使他逐渐接受黑格尔、斯密的市民社会内涵,即基于劳动分工与商品交换的需求体系。他已注意到,在私有财产被承认的市民社会中,“交换和劳动分工是相互依存的”。因为在社会分工的前提下,出于需要和利己主义,人的劳动产品不再为自身而生产,越来越成为满足他人需要的等价物,所有人被卷入到分工与交换的社会体系中。“一个文明人与他的同伴达成协议,他通过提供对方想要的物品来交换他想要拥有的物品。”正是在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的活动中,商品被赋予了独特的可交换价值,货币成了人们交换的中介,“货币已经在所有文明人民中成为了贸易的普遍手段”。虽然马克思批判分工交换活动是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但他已开始体认到市民社会经济活动的客观现实,认为这是“以交往和贸易的形式来探讨人们的社会联系”,每个人都互为手段,通过分工与交换联系在一起,“有没有这种社会联系,是不以人为转移的”。
而且,由于斯密、李嘉图、萨伊等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包含工业生产及其效益,因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自然接触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生产。比如,马克思注意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特点。与从大自然收集财富的农业不同,“工业最大的奇迹在于我们知道如何利用天然物质的生产能力”。按照人类的需求塑造物质产品,机器也是其“利用自然力量的手段”。在马克思的摘录中,工业生产不仅使人们改变生产方式,独立于自然界创造财富,“通过某种工业方式、人类创造或增加事物有用性或价值”,而且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塑造了耕种者、工人、制造业厂主、资本家等职业。人们积极利用自然规律、机器等制造产品、互相贸易,“工业……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不可少;它教他们互相帮助……通过向人们展示他们从相互依附中获得收益,这是社会的黏合剂”。
由此可见,1844年《巴黎笔记》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为马克思总体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运作和工业生产打开了视角。特别是在批判以斯密、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时,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发生了转变,更贴近资本主义经济现实。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斯密所说的作为客观需求体系的市民社会,它依据分工与交换活动而成。不过,此时马克思是从人本学的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批判市民社会不过是鼓吹利己主义的欲望联合体,也是资本家无耻掠夺财富的非人社会,全盘拒斥了市民社会的社会历史意义。直到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布鲁塞尔时期的新一轮政治经济学研究,特别是其中逐渐增强的工业生产和客观历史进程的线索,使马克思彻底抛弃唯心主义的思辨逻辑,开始走向物质生产的真实历史。也只有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理论的创立,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使用才发生变化。
三
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确立了从物质生产出发的历史唯物主义。为了科学分析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与资本主义的特定社会形态,马克思不再沿用历史学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市民社会”概念,而是主动赋予“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双重内涵。“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既指狭义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也指广义的社会交往形式,即各个社会历史阶段决定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物质经济基础。后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一定历史阶段人们共同活动结成的社会交往形式,决定着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与意识形态。不久后的1846—1847年间,马克思直接采用不同的法语词汇,分别指代“市民社会”概念的双重内涵,标志着他的“市民社会”概念开始分化。这期间,马克思论战的对象是法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家蒲鲁东,并写下了《致巴·瓦·安年柯夫》《哲学的贫困》。蒲鲁东从资本主义特有的商品生产与交换活动中提炼出平等、公正等观念,却将其永恒化为社会历史各阶段适用的普遍原则,以此要求改造当前社会的私有财产关系。在蒲鲁东看来,不是人们的物质生产与交往活动决定了平等、公正等观念,而是这些抽象观念决定社会历史进程。
凭借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颠覆了以往从抽象观念出发探究社会历史的范式,将对社会历史的分析置于物质生产之上。而且,在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理论语境中,他获得了批判资产阶级社会的有力支点,即通过一定物质生产阶段中人们的现实活动方式来揭露资产阶级社会的有限性,并批判蒲鲁东将经济范畴永恒化的错误。马克思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人们生产可见的商品时,也处在生产分工、交换、竞争等不可见的社会关系中;身处特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只能以特定的方式参与到生产、交换、竞争等活动中,资产阶级社会便是人们以特定方式共同活动的结果。蒲鲁东给出的永恒经济范畴只是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抽象表现,只适用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特定历史阶段:“蒲鲁东先生……神化了以观念形式表现资产阶级关系(les rapports bourgeois)的范畴。既然市民社会(société bourgeoise)的产物被他想象为范畴形式、观念形式,他就把这些产物视为自行产生的、具有自己的生命的、永恒的东西。可见,他并没有超出资产阶级的视野。”值得注意的是,此处马克思专门使用了“société bourgeoise”(“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对应的法语词)指代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与“société civile”(法语的“市民社会”)不同。后来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进一步明确使用“société bourgeoise”指称与封建社会相对的资产阶级社会:“社会、联合这样的字眼是可以用于一切社会的名称,既可以用于封建社会(la société féodale),也可以用于资产阶级社会(la société bourgeoise)——建筑在竞争上的联合。”
可以说,《致巴·瓦·安年柯夫》《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在法语语境中区别使用“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这不是简单的概念使用问题。它反映出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后的思想演进:1845—1847年,他不仅从物质生产出发科学探讨资产阶级社会独特的现实结构和运作方式,而且将早期批判黑格尔国家观念的“市民社会”概念扩展为各个社会历史阶段共有的物质经济基础,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伴随着这一思想变动,马克思使用“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不同概念,将广义的物质经济基础与狭义的资产阶级社会区分开。
四
有意思的是,在《资本论》中,作为广义物质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概念几乎消失了。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仅有2次使用“市民社会”(société civile)概念,均指向资产阶级社会的特定历史阶段。“正如在市民社会(la société civile/der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里,将军或银行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则扮演极卑微的角色一样,人类劳动在这里也是这样。”此时,作为广义物质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概念已不复存在。此外,除了少量使用“资产阶级社会”(société bourgeoise)概念外,马克思大量采用以“资本”(capital)为词根的概念来指认资产阶级社会,如“资本主义”(capitalisme)、“资本主义社会”(société capitaliste)、“资本主义生产方式”(production capitaliste)等。究其原因,在《资本论》中,通过原始积累和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科学地说明了资本如何成为塑造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关键。这使马克思不再聚焦于广义的物质生产和“市民社会”概念,并逐渐意识到,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性形成并不依赖于具体可见的市民或资产阶级,而在于作为剥削性生产关系的资本。因此,马克思使用以“资本”为词根的概念来指代资产阶级社会。
从现象层面看,资产阶级社会是在私有制前提下,雇佣工人被迫出卖劳动力给资本家的社会。但通过原始积累和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发现,只有在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时刻,一面形成了没有生产资料的自由劳动者,一面形成了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只有在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前提下,劳动者被迫成为自由出卖劳动力的活劳动,资本才得以通过看似平等的交换无偿占有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只要劳动者能为自己积累——只要他是自己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就能做到这一点——资本主义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moyens de production, l'accumulation et laproduction capitalistes)就是不可能的。为此所必需的雇佣工人阶级还没有。”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社会中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对立,本质上是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是由“资本主义”与“雇佣劳动制度”的资本关系不断生产出来:“简单再生产不断地再现同一的社会关系即资本主义和雇佣劳动制度(capitalisme et salariat);同样,积累只是再生产出规模扩大的这种关系:一方是更多的(或更大的)资本家(capitalistes),另一方是更多的雇佣工人(salariés)。”于是,资产阶级社会本质上是资本作为支配性关系在社会生活中铺展而成。所有人通过万物商品化的经济活动被普遍联系在一起,被卷入以资本增殖为目的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日益对立、孕育出相对抗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社会才得以形成。“资本主义社会(la société capitaliste)通过把群众的全部生活转化为劳动时间,为唯一的阶级挣得了自由时间。”
所以,对马克思来说,从表面上看,资产阶级社会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特定社会形态,但本质上这是资本关系成为统治社会的特殊现实机制,只有以资本为主义的万物商品化活动才能塑造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在此意义上,“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形态概念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概念获得了相同的历史规定性,“资产阶级社会”当然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相互对抗的社会,但它也是依据资本无偿占有活劳动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成,更是资本关系支配一切的资本主义社会。由此,马克思才会更多采用以“资本”(capital)为词根的概念指称资产阶级社会。
总之,通过法语文献回顾马克思使用“市民社会”概念的历程可发现,青年马克思从哲学立场批判资本主义现实时,还未充分理解资本主义的现实运作方式,只是沿用历史学、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市民社会”概念,将其视为基于分工与交换而形成的私有制社会。直到历史唯物主义物质生产分析方式确立,马克思主动赋予“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双重内涵,即广义的物质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和狭义的资产阶级社会。而且,马克思明确使用“société civile”“société bourgeoise”来区分“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这双重内涵。不过,直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露了资本统治一切的秘密后,“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形态概念才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相统一。马克思减少使用“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概念,更多采用以“资本”(capital)为词根的概念。可以说,当“市民社会”概念逐渐消失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生产方式的科学认识与经典批判才真正确立。
作为狭义的资产阶级社会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诞生的前夜
作者简介
孔伟宇,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20世纪70年代,布罗代尔提出一个惊人的论断,“马克思还从未用过资本主义一词”,但人们却认为资本主义是马克思批判的主要对象。此语一出,学界哗然,围绕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概念使用的争论至今不休。一些学者通过文献检索发现马克思的确没用过“资本主义”的名词形式,于是试图以此宣布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虚假性。然而,关于马克思“资本主义”问题的讨论并非一个概念问题,而是一个现实的理论问题。问题不在于以“西方马克思学”的方式从表面观察马克思是否使用这一名词概念,而在于以马克思主义方法从内涵剖析马克思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分析,即使没用过任何词性的“资本主义”一词,也能展示他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性与经济学的深刻揭露。这种“看不见”的剖析在马克思《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及其手稿《工资》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即狭义的资产阶级社会。
一资产阶级社会的诞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封建主义社会中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商业发展、资本积累和社会变革,直到生产方式变革,资产阶级社会才真正诞生。资产阶级的诞生和发展对于历史发展而言具有肯定性作用,不仅瓦解了封建主义社会的一切关系,而且为新的社会形式的诞生孕育了物质基础。但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改变阶级对立的社会根本。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Bourgeoisie)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资产阶级(Bourgeoisie)在市场的需求和生产力的相互促进中孕育,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马克思认为,自中世纪开始,从奴隶中就逐渐发展出了部分城市的“市民”(der Pfahlbürger)阶段。这种市民其实是政治意谓上的商人,由于政治地位的悬殊和数量的被压制,这种市民团体无法形成一个以需要和满足构建的资产阶级社会,因此只能作为一种社会的自由职业而存在,这在马克思看来是资产阶级形成的最初因素。可以说,这是马克思从历史角度考察资产阶级形成史的成果,既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到洛克和霍布斯的“公民”概念,也不同于马克思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中理解的作为抽象原子团体的“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种历史性考察也成功回应了当代西方左翼,如让·齐格勒等人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形成最初源头不准确的批评。第二阶段,新航路的开辟成为“即将到来的资产阶级”(aufkommenden Bourgeoisie)发展的一个契机。随着殖民而来的是大量的交换资料积累,商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因此更多的人进入到市场交换的环节,也刺激了其他领域的变革,封建社会崩溃的革命因素正在酝酿。但是为什么马克思在这里没有直接说资产阶级已经诞生了,而是用“即将到来的资产阶级”来形容?因为在这个时候,“商业仍然是主要形式,它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很小”。马克思明确看到,此时的发展仅仅停留在交换领域,并没有带动生产领域的变革,因此其商业形式在性质上并没有改变,也无法动摇封建主义统治,所以只是资产阶级诞生和变革的因素。第三阶段,在商业空前发展的背景下,市场交换的“需要”(der Bedarf)原则逐渐延伸至其他领域(这恰恰是斯密和黑格尔笔下以“需求体系”构建的市民社会内涵),尤其是生产领域在市场需求的促进中完成自身的革命,封建的生产和分工方式被根本性地颠覆了,“资产者”(Bourgeois)也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资产阶级(Bourgeoisie)在历史上起到了积极的革命性作用,即打破固定性、神圣性和区域性。第一,资产阶级打破了封建主义的固定性,形成了不断变更社会关系的资产阶级社会。在封建主义制度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土地之上的垂直关系。这一关系随着季节更替固化成地主与奴隶、国王与臣民,只要人们需要通过耕地来获取生活资料,那么就必须依赖地主和国王。但资产阶级通过变革生产方式打破了这一僵化的社会关系,人从“天”和“地”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在新的生产工具基础上建立全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资产阶级社会以其不断变革关系的特点彻底消除了封建主义的僵化特性。第二,资产阶级夷平了封建主义建立起来的神圣性,人与人的关系简化为金钱关系(Geldverhältnis)。在封建时代,人与人的关系是垂直的“家庭关系”(Familienverhältnis),马克思这里所指的不仅仅是家庭生活领域,而是整个封建主义社会。具体表现在国王与臣民、地主与奴隶之间的政治管理关系,以及在职业关系中令人敬仰的医生、老师与被治愈者、被教育者共同综合的复杂垂直体系。而资产阶级以其强大的生产力和变革能力创造了人类历史的奇迹,将“纯粹的金钱关系”(rein Geldverhältnis)延伸至所有领域,一切关系都被纳入到交换领域中。第三,资产阶级以其强大的生产力和裹挟力消灭了民族性和区域性,完成了前所未有的世界性统一。由于需要获取更多的生产资料和更大的交换市场,资产阶级进入世界市场,各民族、各区域不得不被裹挟进被掠夺和交换的过程,被动地向资产阶级社会过渡,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被世界共享,世界被金钱关系统一。其根本性质在马克思看来是“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die Produktionsweise der Bourgeoisie),即成为“资产者”(Bourgeois)。此外,在《工资》手稿中,马克思简单论述了“工薪阶层”(Salariats)的肯定方面,除了涉及上文所描述的现象外,马克思还补充了一点,即资产阶级社会创造的生产资料就是解放无产阶级和建立新社会的物质资料,这是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物质基础和能力。
尽管资产阶级社会在消灭封建阶级、为新社会创造物质基础方面有肯定意义,但马克思也明确指出,资产阶级社会“只是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和新的斗争形式将旧的代替了”。在他看来,资产阶级一方面摧毁了封建主义社会垂直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以金钱关系为基础的新的社会关系;从前复杂的神圣体系构建的垂直结构简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的单一结构。这一矛盾对立不再是看得见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而是无形的统治。 二
通过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逐渐发现资产阶级社会是由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资本关系架构的。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资本关系成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领域的统治力量。
社会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架构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相运动构成了社会变化的基础。马克思举了两个例子,即“黑人就是黑人,在一定的关系中他首次成为奴隶。纺织机就是纺织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中它才成为资本”。这指明了“一定的关系”(bestimmten Verhältnissen)构建了人和事物的活动与地位,而在资产阶级社会则构建了资本的关系与人的雇佣劳动。那么,这种“一定的关系”(bestimmten Verhältnissen)具体指的是什么呢?马克思区分了历史上两种关系的形成:一是自然关系。人在初级生产的过程中,必然要与自然界产生互动关系,包括自然界对人的影响和人对自然界的改造,这共同形成了人与自然界的实践关系,这一关系在资产阶级社会更多体现在人对自然的改造上。二是社会关系。人们为了生产,必须进行共同的生产协作活动,由此勾连起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社会关系的起源是生产活动。同时,社会关系反作用于自然关系,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形成了“社会生产关系”(die gesellschaftlichen Produktionsverhältnisse);在具体历史情境下的社会生产关系总和就构成了一定的社会。由此,在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总和之上形成了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社会生产关系的根本是生产力和生产资料。随着生产力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生产关系会发生变化;随着生产资料改变,人与人协作生产的组织方式也会发生变化。
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社会构成的根本是资本关系,是一定的生产关系规定了在这种关系中的人和事物成为资本关系的附庸,这也是马克思在经济学语境中规定的“狭义的资产阶级社会”。什么是资本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资本的实际内容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这是根本性的生产力基础。但是其他社会形态也有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它们何以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成为资本呢?重点在于另一方面,资本作为生产力也是建立一定的生产关系上的。马克思说:“难道不是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和积累的吗?难道他们不是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转化为新的生产的吗?并且不正是这种一定的社会性质把用来新生产的产品变成资本的吗?”生产力变为资本有两个社会建构性的基础关系:一是“既定的”(gegebenen)社会条件,即从封建社会以来积累的物质基础,以及资产阶级社会以往的生产力总和;二是“一定的”(bestimmt)社会关系,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物质基础之上人与人的组织和阶级关系、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正是在这两个基础关系上形成了具有资本性质的关系,因此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资本具有了交换价值,一切事物(包括人)都变成了商品。无论商品的内容如何变化,其本质都在“既定的”和“一定的”双重关系规定下逃脱不了资本的统治。马克思在此时已经深刻透视了狭义资产阶级社会的资本关系属性,这种分析已经与后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十分接近了。
资产阶级社会的精神生产也是以资本关系为基础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分析了意识的产生:意识(das Bewuβtsein)是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需要关系中被生产出来的,其内容和方式就像人们的生活按照一定的方式建构一样,意识也在一定的肉体和社会关系中被建构。马克思在手稿中删除了这句话:“我对我周围环境的关系就是我的意识。”他用主客体关系性的建构来分析各宗教意识的产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一般性的哲学分析。而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对意识的判断有了质性的差异:在资产阶级社会之中,观念(die Ideen)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归根到底是资本的关系决定了资产阶级上层建筑,因此资产阶级的法律只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其实也构成了青年卢卡奇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虚假永恒性批判的基础。马克思的这一批判是历史性的,即“精神的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与上文所说的资产阶级社会内部孕育着新社会的物质基础相伴随的,是新的思想也在旧社会内部孕育和诞生。总之,要想改变资产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必须从瓦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资本关系的统治——开始。
三
在资本关系统治的资产阶级社会中,作为统治力量的资本关系内部架构是什么?这是马克思想要在经济学研究中得到的解答,并借此回答究竟什么样的革命才能真正改变资本关系统治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质。其实,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写作手稿——《工资》中,已经将《雇佣劳动与资本》的思路框架列举清楚: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关系构成资本关系的基本矛盾这一构架中,劳动在资本关系中成为商品;工资和商品一样,由供需竞争关系决定;利润和工资的反比形成雇佣劳动与资本矛盾,从而形成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对立。
劳动在过去任何时代和社会中都承担着自我供给的基本功能,但是为什么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劳动变成了商品(die Ware)?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也是被出卖的商品,可以全部被卖给某个固定的奴隶主。在农奴制社会,农奴出卖自己的一部分劳动给土地及土地所有者。但这种作为商品的出卖在资产阶级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马克思看来,首先,工人的作为生命活动的劳动被作为商品出卖了。从表面上看,工人为了生存去劳动,这一点并没有变化。但在以往社会中,生活和劳动是一体的;可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为了生存而出卖自己的劳动到市场中去换取货币,再用换取的货币在市场中购买生活资料,如此一来,劳动就成了一种手段,一种与自己生活相对立的异化手段。其次,在劳动的交换过程中,资产者(Bourgeois)按照一定的比率来支付工资,即按照普通商品的价格来支付,例如用两磅砂糖的价格来交换工人12小时的劳动。在这种精确计量化中,支付劳动的价格随着市场价格的改变而改变。换言之,工人的劳动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仅仅表现为交换价值,而失去了自身的使用价值。同时,对工人劳动支付的货币并非作为其劳动产品换取的货币的一部分,而是在劳动产品进入交换之前就已经支付了,也就是说,工人的劳动对资本家来说只是生产的原料和工具。最后,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是有固定奴隶主的,这种奴役是看得见且固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工人看似是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他可以自由选择劳动时间和劳动雇佣者;可实际上,工人为了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生存,就必须进入市场交换中出卖自己的劳动,而最终购买这种劳动的,不是雇佣主,而是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的整个资产阶级。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社会形成了与以往社会看得见的奴役完全不同的、由资本关系控制的、对工人的看不见的奴役!所以马克思说:“工人不属于这个或那个资产者,而是属于资产阶级、资产者阶级。”
既然劳动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换,工资也就服从商品价格的波动,受到表面的供需竞争关系影响,但从深层看,是以生产为基础的。从表面上看,商品的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但市场上常见的是供大于求,所以劳动作为商品所收获的工资愈来愈低,外加新机器的发明,更多资产者沦为工人,导致工人内部的竞争愈大,工资愈低。从根本上看,供需关系由生产决定。在这里,马克思从经济学引入了一个重要因素——利润(der Gewinn),资产者没有工资,而是依靠利润,而利润的一个重要衡量尺度就是生产成本,商品价格高于生产成本是盈利,低于生产成本则亏本。当马克思从价格变化的总体来考察,就发现价格的升降只是商品之间交换的比率变化。所以当商品价格上升时,资本大量流入,直到生产过剩导致价格下降至生产成本;当商品价格下降时,资本大量流出,直至该生产倒闭或供不应求从而价格恢复到生产成本。马克思认为竞争具有夷平化功能,竞争使得价格在长时间过程中夷平到生产成本,即市场关系决定了生产费用,商品价格的升降是根据以生产成本为基础的必然性的互相交换。进一步说,马克思把这一分析延伸至工人劳动,就发现劳动扮演着两种角色:一是作为由生产成本决定的商品,二是作为生产成本的内部现实组成。因此,工资受到供需关系和生产成本节约的双重降低,整个工人阶级(Arbeiterklasse)的工资就降低为仅仅只够维持生存的最低工资。在这里,马克思看到了生产的决定性作用,但以交换领域的规律和视域来考察,只能看到竞争关系中的工资消长,看不到剩余价值理论得出的生产本质。
马克思从竞争的关系出发,看到雇佣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关系既构成了资产阶级社会资本统治的载体,又为资产阶级社会埋下了危机爆发的种子。首先,雇佣劳动与资本构成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从表面上来看两者是一致的。一方面雇佣劳动构成资本的基础,没有雇佣劳动也就没有资本,雇佣劳动的增加促进资本的增加;另一方面,资本是雇佣劳动关系的基础,没有资本自然就没有雇佣劳动,资本的增加带来雇佣劳动数量和价格的增加。两者互相构成基础。但在马克思看来,这种一致性其实是资本关系的两个方面,根本无法把两者分开。而资本关系内部真正的对立是利润和工资的对立,这也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工人拿到的工资尽管在绝对工资数量上是增长的,但是相对工资数量是减少的,即与利润增长和商品价格增长相比,利润增长的越多,相对工资就减少的越多。其二,随着利润的增加,由“工人和资本的关系产生的”生产资本也在增加,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按其不断更新的本质属性带来的分工愈发细化,这就造成工人与机器、工人与工人之间的竞争。工人劳动越多,生产的生产资本越多,工资就越低,工人也就越发失去自己,即工人在资本关系中自己创造工人阶级的竞争。但马克思也预测,这种不断增长的资本和市场波动暗含了资产阶级社会危机,即可供榨取的市场愈来愈少,危机的酝酿也就愈来愈成熟。
如此看来,布罗代尔对马克思关于从未使用过“资本主义”一词的诘难也就不攻自破了。马克思在1847—1849年的确没有使用过名词性质的“资本主义”概念,但这是当时欧洲学术界对“资本主义”概念未曾广泛使用的直接结果。然而马克思对狭义资产阶级社会的分析鞭辟入里,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对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概念的解剖,而且贯通了从“资产阶级社会”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范式转变。其原因有三:第一,从历史来看,马克思明确看到,资产阶级社会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不是在交换领域,而是在生产领域。只有当封建社会的生产和分工方式被根本性地颠覆,资产阶级社会才能打破固定性、神圣性和区域性的桎梏,将金钱关系延伸至所有领域。第二,从资本关系的形成来看,社会关系的起源是生产活动,在既定的社会条件和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事物和人才变成了商品。也就是说,资本关系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之中才是资本关系,也是在其中才具有统治性作用。第三,从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来看,资本和劳动、利润和工资的关系构成了资本关系无形统治资产阶级社会的载体,也构成了社会的根本性矛盾。这种对“看不见的”关系性的批判是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资产阶级社会”本质结构的解剖
作者简介
李乾坤,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马克思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完整把握,分析“市民社会”观念产生的社会现实根源,剖析“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57—58手稿》)中。其实,《57—58手稿》里以“kapitalistisch/capitalistisch”作为定语出现的概念极少,更没有出现“资本主义社会”的表达,马克思使用的基本是“资产阶级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但这并不妨碍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揭示,因为这种揭示建立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之上。在《57—58手稿》中,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重要成就,即价值理论以及在此之上的剩余价值理论已经得到创立。价值理论是理解资产阶级社会结构的关键且科学的入口。通过对蒲鲁东主义者和李嘉图社会主义者的批判,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货币产生的必然性:商品交换需要价值作为一般性的中介,而在交换之中,价值最终采取货币形式。在价值理论之上蕴含了资产阶级社会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秘密。劳动一般成为商品的价值,是以充分发展的资产阶级社会为前提的;而资产阶级社会的前提则是建立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之上,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交换之上。
一在《57—58手稿》导言的开篇,马克思将目光集中于“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从而回顾了近代以来,在资产阶级学说中塑造的单个的孤立的个人的“假象”。马克思指出,这些假象其实“是对于16世纪以来就做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的预感”。马克思接下来通过简略的历史回顾指出,孤立的个人事实上是历史的结果,“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且,“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但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从这种关系来看是一般关系)的时代”。在这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专门加了引号以示区别。在《57—58手稿》全部文本中,其他的“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都表达了特定生产方式上的“资产阶级社会”,唯独在这里,马克思将其在“市民社会”的意义上加以探讨。
以上的区别非常关键。这证明了马克思已经清楚地对市民社会概念作出了反思,开始将市民社会视作一种观念,并剖析市民社会这一观念产生的社会关系。在《57—58手稿》中,马克思所做的工作就是对以资本关系为统治的社会的认识。按照马克思后来的自述,他早在1843—1844年间就已意识到,对黑格尔根据18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所概括的“市民社会”的解剖,“应当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然而对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把握,需要在哲学世界观上有所突破。在《57—58手稿》中,马克思已经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的高点上,认识到市民社会本身是一种“观念”或者说是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是特定社会关系的结果。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即生产关系,对制造出市民社会观念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方才是基始性的。正因此,马克思明确强调:“现代资产阶级生产(der modernen bürgerlichen Production)——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主题。”
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在理论上首先是对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批判,范畴批判构成了对社会现实批判的必要中介。只有如此,对商品、价值、货币和资本概念的批判才是一种社会认识论。在《57—58手稿》的导言中,马克思阐述了他的方法构想:“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Daseinsform, Existenzbestimmung)、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存在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是既定的主体,而经济学范畴则是这一一定社会的“定在形式、存在规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段方法论启示,卢卡奇在《社会存在本体论》中就一再借助马克思这一方法进行阐发。社会中存在基础性的生产方式将决定整个社会的表现形式。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哲学构架。马克思在《57—58手稿》中这样阐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eine allgemeine Beleuchtung),它掩盖了一切其他颜色,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ein besondrer Aether),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一定的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其他一切经济范畴。在这里,马克思以极为深刻的语言表述了作为基础性的生产和关系(也就是生产方式)是如何具备塑造社会本质特征的功能的。“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正是社会中的本质性结构。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资本主义本质性的生产和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怎样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马克思首先从价值理论展开,在《57—58手稿》中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初次系统阐发。
《57—58手稿》“货币章”中阐明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为说明货币产生的必然性,马克思一定要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内容和实体为何必然采取货币这种形式。马克思为了批判蒲鲁东主义者阿尔弗雷德·达里蒙的货币幻想,必须指出货币这一价值的表现形式是特定社会的结果和产物。不可能在“不触动现存的生产关系和建立在这些关系上的社会关系”基础上,改造流通。流通是由生产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而货币形式只是生产关系固有矛盾的表现。这种生产关系的一个表现就是价值,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抽象”;抽象成为统治,价值的这一本质关系便成为“普照的光”。因此,马克思必须说明价值的社会本质,也就必须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究竟是怎样的。图赫舍雷尔指出:“为了能够有效地反驳这些理论,必须论证商品生产和货币之间的内在的而决不只是形式上的联系……为了能够进行这种论证,马克思必须分析商品、价值、货币和商品交换,必须揭示在这些范畴里表现出来的、隐藏在物的关系背后的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批判劳动价值论就是为了说明,以劳动衡量商品价值的社会是特定的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是价值的量的维度;马克思更侧重的是价值的质的维度,因为价值的质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一定会表现为货币形式,并借助于它来完成自身的功能。马克思首先用精炼的语言阐发这一逻辑过程:“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的经济上的质。……作为价值,商品是等价物;作为等价物,商品的一切自然属性都消失了。……作为价值,商品是货币。”具体而言,商品转化为交换价值,转化为货币的过程是在交换过程中实现的,交换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社会关系的维度。“后来马克思历史地说明了,价值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的一种新的社会生存的历史形式。”什么样的社会建立在普遍的交换上?什么样的社会生产,以交换价值为目的?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上的社会形式。交换成为社会劳动的中介,背后对应的历史就是新旧生产关系的更替。
马克思如此讲述这种新旧关系的更替:“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的解体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的依赖为前提。每个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这里提及的“生产中人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和“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依赖”关系,对应的正是“三大社会形式”中的“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两个社会形式,而第二个社会形式首先对应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接下来,马克思还作出一段重要补充以说明劳动一般决定交换价值的历史性:“价格古已有之,交换也一样;但是,价格越来越由生产费用决定,交换延及一切生产关系,这些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自由竞争的社会里,才得到充分发展,并且发展得越来越充分。亚当·斯密按照真正的18世纪的方式列为史前时期的东西,先于历史的东西,倒是历史的产物。”马克思在这里道出了一种的社会人类学的思想。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普照的光”的现代社会关系,“交换延及一切生产关系”的社会,是一种以交换价值为中介的全面依赖性的社会。这种生产关系存在着一种深刻的矛盾,一方面,它塑造出建立在私人利益之上的独立个体;另一方面,这些独立个体却借助于生产的社会性而高度社会化。
最终,货币形式得以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就是“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这种社会形式正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建立的。在这种社会中,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自然的统一被打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劳动者必须出卖自身劳动力,进而依赖于商品和货币建构起的物的关系。共同体即人的依赖性的社会,发展为以物为中介的社会。人的依赖性社会,是社会化程度很低的;而物的依赖性社会,尽管在其中人看起来是孤立的、原子化的,然而这种孤立和原子化的存在状态,正以物的中介体系为纽带,人的孤立化建立在生产的社会化高度发达之上。这样的社会结构必然要求以产品采取商品形式,商品的交换以劳动的一般性为中介,价值因此由劳动所决定,而在交换中,商品的内在矛盾必然二重化出纯粹代表交换价值的货币形式。
但是,通过价值理论所达成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描绘,还不能被认作是最深层级的。我们还可以继续追问,为何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会表现为以交换价值为中介,会建立起一种全面的物的依赖性?如果说借助于价值理论所进行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解剖还是一种静力学维度的,那么更深一层的则是动力学维度的解释,即追问:这样的社会结构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生产中的人的依赖性是如何解体的,物的依赖性又是如何建构起来的?
三
如果说交换价值成为社会劳动的中介,以资本主义社会的成熟为前提,那么我们便会遭遇逻辑与历史的叙述方式问题: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结构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回答这一问题,必然走向流通背后的本质关系,走向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提出科学的价值理论,一定会走向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分析,就是为了说明以劳动衡量商品价值的社会是特定的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是以商品、价值、货币这些经济范畴的形式进行社会劳动组织,并完成一个阶级占有另一个阶级劳动的社会。从本质上讲,商品、价值和货币乃至资本等经济学范畴,都充当了阿尔杜塞所说的意识形态的功能。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会在《57—58手稿》“货币章”中专门探讨与商品生产和货币密切相关的“平等”和“自由”范畴。这两个范畴代表的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之处,它们与经济学中所说的商品、价值、货币乃至资本一样,共同掩盖了真实的过程。之所以可以掩盖,原因就在于流通中的交换价值是资本的前提,货币与商品的交换正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形式与商品的物质内容之间的交换。反过来,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则是商品的物质内容与商品的交换价值形式的交换,但这种形式上的叙述所代表的社会内容是:“在第一个场合,消失的是交换价值的形式,在第二个场合,消失的是交换价值的实体。”在这一前提下的真实过程,就是资本与劳动交换的“两个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质上不同的,甚至是互相对立的过程”。首先是工人用劳动与资本按照一定的交换价值交换,接着则是劳动本身的过程:“资本家换来劳动本身,这种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活动,是生产劳动;也就是说,资本家换来了这样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使资本得以保持和倍增。”如果说前一个过程是通过对货币的解剖而达成的价值理论所完成的,后一步行为就是通过剩余价值理论完成的。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即对象化劳动与活劳动的交换。在这个交换形式下,对象化劳动支配了活劳动,资本支配了工人。这种生产关系的历史生成像一个怪物一样,作为“有机体制”不断吞噬社会的一切其他要素,使其从属于自身,从而生成为一种总体:“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Dies organische System selbst als Totalität)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生成为总体的。”接下来,一旦资本发展为一种总体,便会不断改造整个世界,将劳动者变成雇佣工人,将土地变成生产的殖民地。“货币转化为资本,是以劳动的客观条件与劳动者相分离、相独立的那个历史过程为前提的,那么,从另一方面说,资本一旦产生出来并发展下去,其结果就是使全部生产服从自己,并到处发展和实现与财产之间,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分离。”资本这一本质社会关系“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就这样改造了人类社会,抽象为统治,也就是资本成为统治。
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社会形式”中,马克思从历史的深度解释了构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的历史过程与历史效果。“人只是在历史过程中才孤立化的。……交换本身就是造成这种孤立化的一种主要手段。它使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并使之解体。然而,一旦事情变成这样,即人作为孤立的个人只和自己发生关系,那么使自己确立为一个孤立的个人所需要的手段,就又变成使自己普遍化和共同化的东西。……例如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工人完全丧失了客体条件,他只是在主体上存在着;和它对立的东西,现在却变成了真正的共同体,工人力图吞食它,但它却吞食着工人。”在共同体的社会形式中,劳动者和劳动对象天然处于一种统一之中。而在资本的社会关系下,这样的关系开始解体,它表现为劳动者与土地之间自然关系的解体,劳动者是劳动工具所有者关系的解体。总而言之,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对象之间关系的解体,便是原始积累:“资本的原始形成只不过是这样发生的:作为货币财富而存在的价值,由于旧的生产方式解体的历史过程,一方面能买到劳动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也能用货币从已经自由的工人那里换到活劳动本身。”劳动者和劳动对象分离,成为脱离了客体的纯粹主体,由此,资本关系塑造了一个客观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劳动者对立起来,从而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也便树立起来。在这种对立之上,劳动才被把握为连接主客体之间的中介。这正是近代政治理论、政治经济学乃至德国古典哲学建构的真实基础,也是假定了利己主义个体基础上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基础。
由此,马克思在《57—58手稿》中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本质的彻底把握。在这一把握之上,“市民社会”的概念不过是这一本质结构的一个观念衍生而已。而在完成了对资产阶级社会本质结构的把握后,马克思写作于1861年6—7月间的《我自己的笔记本的摘要》开始正式提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capitalistische Produktionsweise)以及7次“资本主义生产”(capitalistische Porduktion)这样的科学表达方式。
〔责任编辑:郑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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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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