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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旺 魏晓楠|“双碳”背景下我国碳账户建设的模式、经验与发展方向
孙传旺
孙传旺,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厦门大学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魏晓楠(通讯作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提出“双碳”的战略目标。碳账户作为界定个人、企业等各方社会主体碳足迹、碳排放权边界以及减碳贡献的记录账户,为落实每个参与主体的减碳责任提供了动态监测工具,也为碳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了相配套的微观基础。然而,现阶段我国碳账户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仅个别试点地区启动了企业和个人碳账户建设,且各地核算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激励机制与场景应用的构建也处于初级阶段。对比国外碳账户应用的主要模式及改进方向,我国碳账户尚未融入以碳定价为核心的减排政策框架,还未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库与计费系统,且场景应用多跨协同与区域公平性问题上发展也相对缓慢。在科学有序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背景下,我国应充分整合现有数据库与计费系统,推进碳账户系统融入全国碳市场,积极推行金融机构参与碳账户建设的资金激励方式,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构建碳账户;还需从保障碳账户信息安全、设计公平合理的赏罚机制以及防止其他污染物溢出等方面加快制度与法律法规建设。
2015年底订立的《巴黎协定》明确提出,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标,并于21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主动承担与国情相符的国际责任,作出力争于2030年前完成碳达峰,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简称“双碳”目标)。为稳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中央将“双碳”目标上升为战略任务,提出要深入推进工业、建材、交通等行业低碳转型,加大温室气体控制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及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系列举措。具体而言,落实“双碳”目标需从减碳和增汇两方面发力,先重点覆盖火电、水泥、钢铁、建材、化工等高碳排放部门,随后再推广至所有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推动能源系统完成以可再生能源替代为关键抓手的低碳转型。在碳达峰实现之前,中国既要监测社会主体的碳排放,又要核算其减碳贡献,因此,碳账户应运而生,其为每个参与主体的碳强度与碳排放管控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与基础数据支持,记录了每一个参与主体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的碳排放量与碳消除量。现阶段中国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上采取行政指令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将减碳责任与固碳贡献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企业、个人与其他社会团体,同时加快构建以市场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微观市场基础,利用构建市场的方式激励社会主体主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而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在于准确核算参与主体生产生活所覆盖的碳排放量与碳消除量,进而确定参与主体是否需要在市场上购买额外的碳配额或碳汇。碳账户的构建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相配套的微观基础。 构建碳账户需要厘清几个关键问题。首先,需要定义减碳行为,明确社会主体的哪种行为属于降低碳排放的行为。对企业而言,减排行为方式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应用减排技术、使用清洁能源以及集约化管理。对个人而言,减碳行为则涉及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比如以步行代替机动车出行。其次,记录与检测减碳行为。减碳行为的记录与检测需要结合不同社会主体的特点以及现阶段技术的可行性,有针对性地构建动态跟进的数据核算系统,比如对工业企业安装能耗采集装置,当企业安装节能设备后,就可以记录到企业的减碳行为。再次,量化社会主体的减碳行为。根据现阶段的碳核算方法得到碳排放因子,计算社会主体每个减碳行为的碳减排量数据。比如利用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方法估算居民选择地铁出行产生的碳减排量。最后,构建动态评价参与主体减碳行为的体系与奖励机制。由于社会主体的减碳行为具有外部性,因此应以商业和交易激励为手段,建立起政府、金融机构与多方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正向引导机制。
学术界对碳账户及其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尚未形成共识,对碳账户构建的分析主要侧重于生物碳储量,缺少对经济中的碳储量变化的分析。部分学者尝试以个别平台构建个体或企业碳账户的实践经验为依托讨论碳账户的发展方向,但单一平台的实践经验难以为不同类型社会主体的碳账户构建提供借鉴。本文从理论出发,梳理不同类型社会主体碳账户构建的方法,厘清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社会主体减少碳足迹的发力点,并通过对比英、美等发达国家碳账户应用的主要模式,结合我国个人碳账户与企业碳账户的应用经验,深入剖析我国碳账户建设的特点与不足之处,对“双碳”目标下碳账户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以期为社会主体建立从“双碳”政策目标到低碳行为的有意识联系提供有益借鉴。
碳账户的基本内涵与构建方法
(一)碳账户的基本内涵 碳核算的发展源于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都编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来源与封存数量清单,以便于更清晰更公平地划分碳排放责任和碳封存贡献。为增加各国温室气体清单的可比性,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制定了国家温室气体报告准则,规定各国采用标准化的定义、单位与时间间隔核算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量。碳核算分析为捕捉低碳发展提供了相关核算的方法学理论,而各国碳排放量与碳清除量的核算结果构成了碳账户的主要内容。碳账户作为基本的记账单位,为各国低碳发展提供了直观的可比工具。 碳账户是界定个人、企业等各社会主体碳足迹、碳排放权边界与减碳贡献的记录与数据治理工具。其核算与会计账户、价值链账户、绿色责任账户、金融资产账户等密切相关。一是与会计账户的关系。碳足迹与碳固定的测算涉及企业从原材料投入、加工、产品出售到最终废料处理的全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碳排放与固碳业务也需要计入会计科目,并以资产和负债形式体现。碳账户与会计科目的碳流动本质一致,只是衡量方式不同,前者以物质数量衡量,后者以货币价值衡量。二是与价值链账户的关系。碳账户涉及基于全球价值链的隐含碳的测算,需将贸易利益与环境利益相结合,从不同国家投入产出关系中解析全球价值链参与对贸易隐含碳的影响,即将碳账户中的碳排放责任与碳清除贡献细化到国别层面,评估各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贡献。三是与绿色责任账户的关系。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同根同源,清除温室气体也伴随着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减少,因而应对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物防治往往采用协同治理方式,使碳账户与其他污染物排放账户发生同向变化。这两种账户都是绿色发展账户的重要内容。四是与金融资产账户的关系。碳账户实际上也是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用于记录社会主体的碳资产,因此可作为碳资产的交易账户进行买卖、投资、抵押、变现等。碳账户与其他账户的关系如图1所示。
(二)碳账户构建的理论基础与方法 依据社会主体的类型,碳账户可以分为个人碳账户和企业碳账户,基于社会主体的碳足迹与固碳行为,碳账户包括碳排放与碳吸收账户,主要用于记录温室气体的排放与消除。碳账户还可以计算社会主体的减碳量(节碳量),即实际碳排放量与资源标准用量下的碳排放量的差额,量化社会主体在各个环节对降低碳排放做出的努力。图2汇总了个人碳账户与企业碳账户的构建方法。
图2 企业与个人碳账户的构建方法
1.企业碳账户 现阶段,我国企业碳账户多以生命周期法为基础,并依据权威机构规定的系数测算方法来构建。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依据IPCC的系数测算碳足迹和碳固定的计量核算方法。碳足迹是指某个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碳固定是指通过新增或优化现有植被数量吸收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并降低温室气体浓度的过程。当碳固定的数量大于碳足迹的数量时,该社会主体的碳账户为正值(不考虑碳资产交易时),存在碳盈余,反之则存在碳赤字。不同行业企业在构建碳账户时存在较大差异,详见表1。
2.个人碳账户 个人碳账户最早由英国环境部长David Miliband提出,是个人碳资产管理的交易账户,用于衡量人们日常活动的碳排放量。个人碳账户的盈余主要来自减碳行为的量化,与企业碳账户测算类似,个人减排行为也可以依据权威的方法学进行测算,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CCER测算法,测算的具体范围包括日常生活与消费用能、交通出行、循环利用等行为。具体而言,个人碳账户的核算首先需要确定基准线情形下二氧化碳的排放,接着对选择低碳行为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测算,再将二者相减得到低碳行为的减碳量。以交通出行为例,当居民选择步行或地铁方式替代汽车出行时,基线情形下高能耗交通工具的碳排放量与低能耗出行工具碳排放量的差额就是个人碳账户的盈余。个人低碳行为的记录与检测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往往需要引入私营部门(包括金融机构、碳交易平台与运营企业)参与,以解决资金限制和激励不足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已经推出了一些个人碳账户项目,比如CCER交易平台、碳账户4.0和蚂蚁森林。
国外碳账户应用的主要模式
碳账户的构建方法帮助社会主体从微观角度认清践行“双碳”目标的努力方向,但碳账户还需融入碳规制的宏观框架,承担碳治理任务。我国碳账户仍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归纳总结英美等发达国家碳账户应用模式能为我国碳账户建设提供有益经验与借鉴。
(一)信息框架理念下的碳账户应用 信息框架理念是指以碳账户的方式获取用户信息,为限额或交易提供碳足迹信息,且碳账户需充分融入碳规制政策框架。有效的碳定价是前提,即社会主体应同时接受碳税和其他碳定价机制或行业标准的监管,构建普遍的碳问责制。个人碳账户的碳消费可以通过碳税豁免或分配免费配额来避免双重征税,个人为企业执行的任何活动都应该排除在个人碳账户体系外。英国是较早启动个人碳交易与碳账户建设的国家之一,众多学者对英国个人碳交易与碳账户建设展开过讨论。Guzman和Clapp通过征求学界与政府机构对英国大不列颠岛构建个人碳交易与碳账户体系的设计意见,提出一套最优的改进方案,在这一框架下,碳账户通过提供信息让社会成员参与进来,赋予社会主体权利与环境目标约束(比如给成员发放个人碳配额津贴,追踪与限制用户对汽油、电力和天然气的消费)。改进方案致力于建立一个“碳+健康+储蓄(CHSS)”的体系,该体系由现有数据库模块、电子信息模块与碳计算器模块组成,可以为用户提供社交、健康、储蓄与激励。这一体系被纳入到参与者的支付系统中,参与者凭借碳盈余可换取现金折扣。碳账户与碳交易体系设计涉及社会和心理动机,比如经济下行时人们针对碳预算限制采取节能行为。因而这一框架建议以游戏娱乐的方式激励人们对竞争、自我表达、利他主义等社会比较的参与。
(二)解决区域公平性问题的碳账户应用 一国在能源结构、能源基础设施、减碳政策与碳排放模式等方面的差异会对该国推行碳交易与碳账户计划产生影响。比如美国北部地区能源需求主要以供暖为主,而南部地区则以制冷为主要能源用途,美国100个大都市地区碳排放量调研显示,最高地区能源人均家庭碳排放量是最低地区的五倍以上。由于不同地区的初始碳强度与低碳选择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制定统一的碳交易与碳账户建设计划可能会导致分配不公平问题。对于联邦制国家而言,推行碳交易与碳账户计划会更加艰难,比如欧盟中的一些国家能够接受比其他国家更严格的政策工具,在制定排放乘数、购买低碳电力、低碳运输选择等方面更能接受高强度减排方案。不同的资源禀赋、气候特点、收入与燃料征税方式等都会对成员国的低碳方式产生影响,因而在欧盟推行统一的个人碳交易与碳账户建设方案会比较困难。由此可见,在实现特定的减排目标下,碳账户建设并不只是单纯计算碳消费和固碳贡献,还需平衡不同地区低碳行为的实施成本,制定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碳账户核算和激励机制。
(三)增加用户参与度与提高低碳效率的碳账户应用 为减少碳排放量,当没有财政补偿计划时,可以利用碳账户监管下游用户的碳排放行为,因为通过监管,下游用户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在哪里消耗能源,以及有哪些选择可以减少能源消费,这将比上游的限额和交易计划管控更节约成本。那么,如何吸引更多用户参与构建碳账户?Niemeier等在介绍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家庭温室气体限额与交易(HHCT)制度时,提出可通过改进HHCT制度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提高可交易许可制度和下游监管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公平效益。具体而言,一方面,HHCT制度应不断扩大计划范围,比如家庭碳账户测算的口径不应仅局限在电力使用和天然气消耗,这样可能会带来下游限额与交易系统的不公平性;另一方面,在这一制度下,碳账户的核算与超额碳排放的付费以公用事业单位为主导,即公用事业单位将碳计费系统与公用事业计费系统联系起来,当公用事业单位选择清洁燃料或更新能源基础设施时,可获得政府发放的超额津贴,而拥有超额津贴的公用事业单位可以将其出售给短缺的企业,从而解决家庭限额与交易制度的效率。
我国碳账户场景应用的实践经验
依据参与主体的不同,我国碳账户的实践可分为个人碳账户和企业碳账户场景应用。英美等发达国家将碳账户融入碳规制政策框架,重视碳账户应用的效率与公平,而我国碳账户场景应用以自愿参与为基础,将建设的重点放在平台组建与引流扩容方面。
(一)个人碳账户 英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分配个人碳配额,将超额排放行为与超额付费、缴纳碳税等方式联系起来,思考是上游企业还是下游用户的降碳成本更低。我国个人碳账户建设还处于平台组建阶段,并未将个人碳账户纳入碳规制政策框架。政府对个人碳减排行为以激励为主,不强制个人参与,而个人碳账户的场景应用以个人减碳行为捕捉为主,并未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支出。具体而言,个人碳账户场景应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依托环境交易所构建平台:具备承接个人碳账户核算与交易的天然优势 环境交易所作为碳排放核算与减碳项目挂牌的权威机构,在承接个人碳账户核算与交易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早在2015年6月,北京环境交易所就推出了国内首个自愿减排微商服务平台,这一平台建设实现了从CCER到PC端再到移动端的突破,具备碳排放测算、减排项目套餐、在线购买与微信支付的功能,有效推进了个人碳账户应用实现从碳中和目标拆解—碳排放测算—减排项目购买支付的全流程落地。具体而言,个人可以利用该平台记录自身“衣食住行用”的日常行为,还可根据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买相应的减排量,平台会自动计算一定期限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链接到认证过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销售渠道。从平台运营模式可以看出,北京环境交易所个人碳账户平台的建设致力于承接个人碳配额与碳交易体系,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个人碳交易与个人碳配额分配制度,使得该平台的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2.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体系庞大,关注低碳行为的社交价值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记录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有效捕捉个人的低碳行为,在奖励机制设计上也具有较大的发挥空间。以2016年蚂蚁金服推出的“蚂蚁森林”平台为例,“蚂蚁森林”平台立足公益创造碳汇,其用户人数达到5.5亿,是全球最大的个人碳账户平台。与国外个人碳账户建设的相似之处在于,该平台也注重个人碳账户用户的心理与社交动机。“蚂蚁森林”涉及的低碳行为覆盖了阿里旗下的蚂蚁森林、菜鸟、钉钉等软件在内的系列活动,比如用户采用步行或地铁出行、网络购票、在线缴纳生活费用等低碳行为都能获得相应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累积的减排余额被称为“绿色能量”,可用于购买虚拟树木,并获取相应的“蚂蚁森林植树证书”。蚂蚁金服的碳账户采用公益基金、环保机构与个体碳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将虚拟种树落实到现实世界,鼓励用户采取低碳行为。根据《蚂蚁森林2016—2020年造林项目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的测算,蚂蚁森林的参与用户超过5.5亿,累计种植树木超过2.2亿,种植总面积超过306万亩,碳减排超过1200万吨,当所有种植植被进入成熟期后,生态系统生产总价值可达113.06亿元。
3.地方政府主导构建平台:推广碳普惠制与个人“碳试点”的重要抓手 地方碳账户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补贴形式鼓励居民绿色出行的碳账户平台。个人碳账户可以量化城市居民的减碳行为,将累积的碳减排量转化为碳币、碳积分等形式,配合政府引导、商业和交易激励的方式,鼓励城市居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因而个人碳账户是碳普惠制与个人“碳试点”推广的重要抓手。2021年12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碳排放交易所上线了“低碳星球”小程序,开启了深圳个人“碳试点”工作。该小程序基于腾讯大数据,记录和跟踪个人的低碳出行、微信步数等减排行为,并以“碳资产”的形式记录碳排放数据,体现其金融属性。碳普惠制与个人“碳试点”的融合立足于非生产领域的减排创新激励,对个人低碳行为的激励以自愿为主,社会节能减排激励较弱,不如个人碳配额与碳交易制度下居民的参与度高,低碳理念的推行也较为缓慢。
(二)企业碳账户
企业出于履约目的构建碳账户,也有部分地区尝试以碳金融方式激励企业主动降碳,利用数字化工具逐渐丰富碳账户应用场景。现阶段履约目的以外的企业碳账户场景应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1.政府与金融机构主导模式:借助碳金融创新扩大减排企业范围 目前我国的碳规制框架只纳入了重点排放企业,尚未将中小企业纳入节能减排管控范围,由此借助碳账户体系与碳金融创新可以激励碳交易体系以外的企业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在政府与金融机构主导模式下,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部门协调、提供扶持资金与相关数据等方面工作,金融机构则深挖激励机制,将碳盈余与信贷利率、信贷额度、风险敞口相挂钩。以浙江衢州的碳账户构建为例,2021年5月,衢州市出台了国内首个覆盖工业、农业与个人的碳账户体系,将社会主体的银行账户、信用账户和碳账户关联起来,依托绿色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接入职能部门、个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实时记录社会主体的碳排放量与减碳量,碳账户盈余产生的碳积分可用于抵减信贷利息、手续费等。目前,衢州市工业碳征信报告已覆盖895家工业企业和178家农业企业,推出34个工业减碳贷产品,碳账户贷款规模达43.41亿元。
2.碳账户融入供应链金融:以碳资产重构商业信用体系
将碳账户融入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有助于实现“链式脱碳”,促进“链式融资”,并获得上下游企业的“链式支持”。基于核心企业供应链的碳账户构建致力于激励上下游企业的减碳行为,将低碳行为量化为碳信用,抵减上下游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成本。例如,2021年TCL财务公司联合地方金融机构推出了“绿色碳链通”碳账户,从生产侧和管理侧两方面覆盖企业碳排放,聘请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对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测算评估,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获取更优惠的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条件,将基于产业链的绿色低碳行为转化为衡量企业信用水平的“软资产”,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我国碳账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碳账户应用以碳配额和碳交易为支撑,以有效的碳定价为前提。我国的碳账户模块相对独立,个人碳账户还未能与碳配额、碳交易、碳税等政策工具充分融合,较难发挥提供信息框架和对社会主体形成自我约束的功能,个人为企业执行的碳排放相关行为也未能排除在个人碳账户体系之外,个人碳账户与企业碳账户之间未形成清晰的衔接机制。具体而言,我国的碳账户建设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碳账户尚未融入以碳定价为核心的减排政策框架 碳账户作为建立“双碳”政策目标与社会主体低碳行为有意识联系的工具,是碳定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碳配额和可交易配额的重要支撑。然而现阶段我国碳账户的构建及场景应用还未融入以碳定价为核心的减排政策框架,且社会主体参与基本出于自愿,场景应用也主要停留在平台建设与吸引流量上,仅个别先行地区的企业碳账户的建设致力于利用碳账户盈余减少融资成本。从根本上看,碳账户并未与碳配额、CCER、碳交易等管控工具形成联系,低碳行为的改变需要碳价格与心理信号双重驱动,特别在个人碳账户的应用中,目前还缺乏“减排政策的心理构建—经济激励—最终行为改变”的完整框架构建。
(二)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我国建设碳账户的成本较高 基于发达国家碳账户应用经验,低碳行为捕捉范围较窄会引发下游限额与交易系统产生不公平问题,加之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用能结构与低碳行为选择存在较大差异,碳账户的构建需要尽可能纳入更多类型的碳减排行为。个人或企业相关信息采集工作量较大,地方政府在开发本地碳账户时,往往希望从数据到算法都因地制宜地开发一套完整的量化核证体系与低碳行为数据搜集库。这种单独构建数据库和核算方法的模式所耗费的时间、资金与人工成本都很高,特别是个人日常活动涉及衣食住行各个方面,且大多以自愿为前提,记录起来较为困难。英美等国家的碳账户数据大多源于现有数据库,并将碳账户与现有的计费系统相联系,以减少碳核算成本。我国的个人和企业碳账户的数据采集与核算往往由运营平台主导完成,忽略了现有数据库与计费系统的整合。
(三)场景应用多跨协同发展缓慢影响碳账户利用效率 英国在构建碳账户时利用电子信息模块,将零售商、加油站、银行、航空公司与酒店等多方数据与场景协同起来,构建基于网络的超级应用程序和多用途电子碳卡。对比来看,现阶段我国的碳账户建设还主要停留在吸引用户参加、完成碳核算以及碳盈余的初级兑换阶段,在碳普惠、绿色金融、碳排放权交易等场景应用上的发展较为缓慢。构建碳账户的真正意义在于应用,即为各地区、各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数据、标准与技术支撑,激励社会主体改变用能方式。对个人碳账户而言,现有应用方向还主要停留在地铁出行、步行、共享单车等简单的生活场景中,对减碳场景的覆盖还比较有限,还有较大的扩展应用场景的空间,比如共享汽车、智慧家居、数字化办公等,利用5G数据捕捉测算不同特征居民的低碳行为等。对企业碳账户而言,目前仅有个别地区实现了绿色金融领域碳账户应用,未来还应尽快纳入碳中和相关的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碳科技等多个多跨场景,以提高碳账户利用效率。
(四)尚未涉及保障碳账户构建与应用的区域公平性问题 在全国范围实施碳账户管理有赖于碳账户构建和应用的公平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英美等国家在推行碳账户计划时会平衡不同地区低碳行为的实施成本,根据不同地区特点规定低碳减排行为方案,保障政策实施的效率与公平。现阶段我国在构建个人和企业碳账户时,往往采取统一的核算标准,还未能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收入阶层的异质性特征确定低碳行为标准,进而明确碳配额及分配方法,难以保障不同地区实施碳账户管理的公平性。比如蚂蚁森林等个人碳账户工具更多关注如何计算,但却较少关注个人碳账户数据反映出的群体特征,这些数据信息可以为未来启动个人碳配额及碳交易分配方案提供数据支撑,解决农村地区无法获得低碳燃料的补偿问题。
(五)碳账户信息准确性与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碳账户作为低碳行为与碳资产管理的交易账户,记录了社会主体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数据,在平台数据共享背景下,碳账户信息采集工作无法覆盖所有低碳行为,特别是个人碳足迹与减碳行为大多出于自愿,没有准确统一的衡量标准与来源口径,信息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存疑,而信息准确性存疑会对碳盈余奖励的公平性产生直接影响,制约碳资产的发展。另外碳账户信息在应用时涉及众多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平台公司等,信息安全难以保障,现阶段我国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每一个环节的数据信息安全,这将直接影响社会主体参与碳账户构建的积极性。
“双碳”目标下我国碳账户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充分整合现有数据库,推进碳账户系统融入全国碳市场 碳账户作为碳配额与碳交易的基础,需与国家限额和减排政策形成统一框架。国家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减排主体的特点,制定碳账户系统接入现有数据库和计费系统的实施计划,将减排技术、碳市场与激励措施结合起来。具体而言,一方面应为企业和个人碳足迹与碳消除提供定量核查方式与标准化考核依据。借鉴国外碳账户建设经验,深入挖掘现有数据库,打通碳账户与其他部门数据壁垒,吸纳各种生产生活场景,将绿色行为、真实碳减排量与减排价值相挂钩,为监管机构审查碳足迹提供依据,也为社会主体自主制定科学合理的减碳计划提供借鉴。另一方面,碳账户的应用需要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零售平台等多方主体协同推进。充分整合现有的计费系统,植入碳账户板块,接入碳定价体系,将社会主体参与和行为改变的激励措施与利益相关者模型和技术平台相结合,不断完善碳账户盈余的经济与心理上的激励机制,帮助社会主体减少碳足迹与能源消耗。
(二)创新资金激励方式,推动中小企业构建碳账户 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需各方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发力。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纳入了部分行业的大型企业,众多中小企业与居民并未明确减排目标。中小企业也是我国产出、就业和税收的重要贡献者,也占据了碳排放的较大份额,但其碳核算与碳披露能力较差,难以获得国家的绿色资金支持。因此,应鼓励中小企业借鉴推广“衢州碳账户”或“绿色碳链通”的模式,激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企业提供更低融资成本,推动中小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此,地方政府应出台引导中小企业构建碳账户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资金计划,吸纳社会资金成立适用于中小企业碳账户的发展基金,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采集中小企业的煤、电、气等用能与碳排放数据,依据碳排放量和低碳贡献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联合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发行绿色债券、提高再贷款额度等支持,激励中小企业参与碳核算和构建碳账户。
(三)保障碳账户建设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我国碳账户建设现处于初步阶段,目前只是对积极参与二氧化碳减排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奖励措施,对高碳排放的个人和企业并未采取惩罚机制。应依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减排目标和历史数据动态调整碳核算方法,避免出现碳资源向碳生产率低的企业倾斜的情况,保障碳账户构建与赏罚的公平性。可以借鉴英美等国家碳账户的建设经验,将碳账户与碳配额分配框架与现有的区域能源供需结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收费制度有效协同起来,根据全生命周期方法配置区域间的减排责任,对弱势群体作出补偿安排。政府需统筹协调节能减碳一本账、碳排放权配额等管理目标,以碳账户为依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碳排放超标的社会主体实施强制处罚,有效约束负外部性行为,同时配合市场手段,激励受管控社会主体参与碳交易,提高碳减排效率。
(四)加强数字化创新与保障信息安全 现阶段我国碳账户构建对大数据技术的利用还主要停留在挖掘社会主体能耗数据方面,未来还需进一步促进云计算、数字化技术以及职能部门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利用数字化技术打通碳排放权、自愿减排量、碳汇等多种产品交易市场,提高企业碳资产配置与碳排放管理效率。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也需接入碳账户数字化管理平台,动态监测各个社会主体的碳排放与减碳行为,避免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出现“运动式减碳”情况,从全局出发,科学有序推进实现“双碳”目标,正确引导绿色减碳发展。各方数据的接入与数字化创新需要同时从法律和技术两方面保障数据安全,尽快出台保障大数据与碳账户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数据使用监管,避免碳账户信息泄露成为新风险点。
(五)满足全面绿色发展要求,避免其他污染物溢出 碳账户的构建需满足绿色低碳发展的全部内涵,如果企业只是降低了碳排放,但却增加了其他污染物排放,则不符合中国碳中和的发展路径。因此,政府与社会主体在构建碳账户约束碳排放行为时需与绿色发展的其他内涵相平衡,兼顾生态修复、减少其他污染排放与节约水资源等要求。在规定碳减排责任的同时,也明确常规污染物处理、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治理责任,从技术上将碳账户、绿色责任、生态账户等打通,将碳核算与生态核算相统一,激励社会主体设立长期目标,协同推进减碳、减排、增绿与增长。 〔责任编辑:徐淑云 童传轩〕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2年第6期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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