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林|中国式现代化文化主体性构建的必然逻辑与实践路向
刘浩林,法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摘 要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可忽视文化现代化的重大命题,而文化现代化无法回避文化主体性的体认与构建。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文化主体性的内涵解析要立足“文化与人”和“文化自身”的双重维度。当下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必然逻辑必须考察主体性发展的历史情境、实践吁求及其未来图景。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进程中构建文化主体性,必须抓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的历史大机遇,在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的前提下把握文化主体性建设的正确方向,在坚持“第二个结合”中探寻文化主体性建设的理论智慧,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目标取向中激发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内在动力,在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大势下创新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实践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发展形态由传统状态向现代状态的递变过程,体现了现代性;也是我国文化展示和确证自身文化特质、文化精神和文化价值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主体性。中国式现代化和文化主体性之间存在良性互动的辩证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促进了中华文化的创新发展和主体性呈现,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确立标识了中国式现代化新质文明形态。唯有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才能更好推动中华文化的发展、升华。在理论创新和道路选择中总结中国经验,升华中国理论,才能实现文化精神上的独立自主,从而展现出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品格。同时,只有坚守中华文化主体性,着力于丰富提升中华民族精神世界,才能更好地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中书写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本文在解析中华文化主体性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着重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主体性问题存在的客观依据,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文化主体性构建是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针对文化主体性构建的现实难题,试图提出可行的实践进路。
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涵与特征
确立并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论述,首先要从理论上把握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基本内涵与特征,从而为确立巩固文化主体性提供基本理论认识和逻辑前提。
(一)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意涵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发展铸就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化,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华文化为支撑,中华文化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明底蕴,所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必然以中华文化的复兴为表征。中华文化主体性内涵需要立足“文化与人”和“文化自身”的双重维度来认识。
第一,文化与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中,物质世界的主体是“现实的人”及由个人组成的社会集体,而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的主体,就在于人具有其他事物(客体)所没有的本质属性。在一定社会关系制约下,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识能动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的主体性可以呈现为实践性、有意识性(有目的性)和社会性。人作为实践创造活动的现实主体,不断在物质世界生产和交往,这一过程中产生的结果会转换成历史文化的形态并不断传承。如此来看,人的主体性最终又会集中地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文化主体性在历史实践中不断形成、演变、发展和建立。中华文化的主体首先是人和族群,具体而言是不断受中华文化滋养、浸润,对中华文化认同和支持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他们既是中华文化的创造者也是享有者。此外,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人具备运用中华文化蕴涵的力量,辩证、全面、平衡地处理物质与精神关系,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时期,领导人民创建了极为丰富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因而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主体性语境中,中华文化的主体当然也涵盖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一个民族、国家来说,最能够凸显自身鲜明特质、使自身区别于他者的主体性正是文化主体性。”中华文化塑造了当代中国及在中华大地上的每一个个体和群体,使之在与其他国家民族的交互中彰显出独特的道德观念、情感信仰、价值理念、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等精神价值。中华文化主体性内存于这些精神价值之中,展现出区分他者主体的能力,在激荡的文化碰撞和多样的文化交流中做到文化意义上的坚定自我,在顺应世界文明发展趋势的同时保持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在跳出“现代化=西方化”的认识误区后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第二,文化自身。当代中华文化的内容主体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科学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四个部分有机共同构成。中华文化主体性是在文化发展的漫长历史中不断建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分别构成当下中华文化体系的“根脉”和“魂脉”。如果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传统”文化,那么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沃土,在文化方面的升华发展,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的鲜明特征,属于“现代”文化的一种。近代以来,很多人认为传统与现代是互斥对立的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人们的认识水平、生产水平和交往方式。随着时代的进步,在以往生产力影响下形成的优秀传统文化可能难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规律,甚至阻碍现代化的进程。如何让优秀传统文化适宜现代化,并进一步成为推动现代化发展的优势资源,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中国共产党人尝试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结合,即“第二个结合”。事实证明,两者存在高度的契合性,两者顺利结合为中国成功找到正确革命道路,并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筑牢了道路根基。“第二个结合”是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得以生成的基础条件。中华文化主体性在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实践条件下通过不同文化形态得以表现,每一历史时期形成的文化既继承以往优秀文化基因,又在新的实践中转化成新的形式和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最有力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最新形态和集中表现。
(二)文化主体性的鲜明特征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要在不同领域不同维度的现实观照中立得住、行得远必须具有主体性,没有主体性的文化不可能持久繁荣。然而不是所有主体都能充分展现主体性,也不是任何文化都能呈现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的长河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动态彰显出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理念与文明品性,建立了文化主体性,且其文化主体性在实践发展中呈现鲜明个性特征。
第一,中华文化主体性蕴涵了文化样态上的历史性和具体性。文化主体性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并不表示文化主体性是一种虚幻概念,反而是一种价值实体,内植于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深处,使中华文化在同其他文化交流对话中保持自身的主体意识。文化主体性是文化在历史发展长河中逐渐建立的,是历史的存在;同时文化主体性具有动态发展性,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不同状态,又是具体的存在。分阶段来看,华夏祖先在五千多年前的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等地开始开拓自己的文明,大量狩猎采集的石器以及少量青铜器的记载和使用便是最好的佐证,文化主体性在此时萌发;在距今四千多年时起,中国进入奴隶社会,这一历史时期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例如夏朝的彩陶、商朝的甲骨文、周朝的礼乐制度等等,青铜器的发展也达到鼎盛,中华文化主体性得以成型和发展;随着秦朝完成统一中国的历史伟业,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诞生,中华文化主体性又得以巩固和强化;秦汉之后两千多年的历史里,尽管有一些外来文化对中华文化主体性造成了冲击,但中华文化始终以包容的态度加以兼收并蓄,文化主体性因此得以延续发展。总体上看中国古代历史中的文化主体性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文化自我主义。在长期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所处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创造出世界范围内长期独领风骚的文明成果,对于自身的文化认知逐渐固化为以中华文化为中心的文化自我主义,将世界上其他文化形态均视为蛮夷文化、番邦文化而缺乏平等对待之态度。近代之后,西方列强的侵略致使中华文化主体性发生动摇,甚至一度丧失文化生命,进而形成极端的文化取消主义。然而中华文化五千年的深厚积淀,使得中华文化主体性具有其他文化形态所不具备的坚韧性和稳固性,很难被其他文化轻易取代,所以近代以后的文化主体性虽遭受了严重挑战,但仍未湮灭。现在中国已经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把握文化主体性则需要理解好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关系,致力于创建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现代化的开展,不是中国文化的否定与消亡,而是中华文化的自我更新、自我重建。”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不仅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推动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过程,还是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构关系,掌握现代文化领导权和重新巩固文化主体性的过程。由此可见,中华文化主体性在漫长历史中建构,又随着历史发展呈现不同状态,是历史的和具体的统一。
第二,中华文化主体性体现为文化发展中的自为性。自为性突出了主体对自身文化的反思和觉醒,是文化从自在的感性阶段发展到自觉的理性阶段所具备的独特主体性特征。自在的文化受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规约而产生,只是对经济和政治发生变化后的一种简单无意识的回应。自为的文化则表现为主体开始对自身文化发展规律进行自觉把握,虽仍受经济政治制约,却能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构建提供价值引领。自为性与文化自主紧密联系,是在独立自主基础上的自我创造和自我超越,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文化上的自我意识从分散状态转变为团结状态,由被动适应转变为主动引领。文化主体性的自为性可以表现为文化自觉、文化包容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文化自觉意味着文化上的自我觉醒、自我反思和理性审视,即对于某种文化形态的“自知之明”。人是文化的存在,主体身份需要通过文化身份来确证,中华民族熟知自身的文化,对中华文化具有理性认识,从文化上回答了“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进而主导和支配自身文化。文化包容就是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文化能够各自独立存在、求同存异,取长补短、相互交融。包容是连接文化差异、促进文化交流的前提,能够产生文化凝聚力,文化自为的力量就来源于此。文化包容使中国各族人民得以形成统一的民族观、历史观、国家观,达成“和而不同”的精神追求,发挥“向内凝聚”的重要作用。文化创新就是不能因循守旧,而要善于因时制宜,在风云变幻的环境中知难而进、开拓创新。中华文化的自为性既不是停滞僵化,也不是放任自流,“中华民族始终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精神不断创造自己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文化自觉、文化包容、文化创新三个方面密切相关,其中文化自觉是文化自为的前提支撑,文化包容是文化自为的力量凝聚,文化创新是文化自为的发展指向,三者有机构成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自为性,以实现中华文化的自我创造和超越。
第三,中华文化主体性意味着文化立场上的独立性。保持文化立场上的独立性是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一大鲜明特征。这既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自强不息、自主有为的精神成就,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华民族面临争取民族独立的历史任务,民族独立不仅仅是政治上的独立,还包含文化上的独立自主。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已演变成多领域的全球化,文化交流更加频繁深入,没有独立性的文化迟早会被外来文化同化吞噬。文化独立性表现为中华民族在文化发展和传承中坚守自主原则,具有保持自身独特性和自主性的能力。独立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存在发展的先决条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有 960 多万平方公里土地、56 个民族,我们能照谁的模式办?谁又能指手画脚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中国能够拥有自己独特的指导思想、制度架构和发展道路,是党带领全国人民独立自主探索开辟出来的,也是坚持文化独立自主的结果。独立性使中华文化在创造、选择和发展中摆脱了依附他者的局面和束缚,在所谓的中西文化之争中,既吸收西方优秀文化成果,又不受西方话语体系和文化体系的迷惑,实现文化扬弃的同时保持文化上的独立自主与自强,确保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中国式现代化确立文化主体性的必然逻辑
现代化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化也是人类文明的共同实践追求。但是各国现代化的历史表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现代化模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文化生态和精神底蕴。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确立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是对自身文化价值及传统的意识觉醒,是中国式标识得以形成的根本保证,是中华民族现代文化生命的根本维系。
(一)历史因由:突围近现代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失落与困境
中华文明是迄今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古老文明,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建立提供了强大底气。中华文化主体性形成于华夏部落与其他部落的文明交往之中,巩固于秦汉至明清的文化交融之间。很长一段时间,中华民族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华文化的影响辐射全球,文化主体性不断得到强化。清朝时期的国内文化一度呈现自负样态,即对待自身文化持自满自大的态度,以自我为中心,排斥一切外来文化。然而西方资产阶级率先发动了工业革命,工业文明迅速崛起,世界历史加速形成。自此之后,中华文化主体性遭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和动摇。鸦片战争后,“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严峻挑战,中国应向何处去及文化应以何种方式存续成为了无数仁人志士急于回答的命题。
在一系列主张中,向西方学习的思潮在近现代很长一段时期内占据主流地位,西方文化成为国民追逐的对象,各种方案出台试图将“器物—制度—文化”以“全盘西化”来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念、评判标准、理念规范等打破了以传统文化为主导的中国文化格局。“全盘西化”的观念认为西方的文化是现代世界的文化,传统文化是落后无用的文化,产生这种优劣思想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西方国家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作用突出。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资产阶级为了终结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所有制关系,竭力在世界范围构建所谓现代文明的“经济统治”“政治统治”和“观念统治”。另一方面在于中国国际实力的日渐衰落,致使国民产生文化自卑心理。鸦片战争战败,“天朝上国”形象跌落,加之各种救国方案都以失败告终,中国人民文化自信自此缺失。之后,向西方学习成为主流思想。“全盘西化”通过将西方文化过度理想化而忽略传统文化在中国大地上的文化内涵和独特优势来割裂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造成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失落。文化主体性失落是指某一民族文化内含的精神价值由于受到巨大冲击(包括外来文化的入侵以及经济和政治的重大变革等因素)而产生自我否定,甚至开始向其他文化形态转变以避免被颠覆。“全盘西化”便是近代文化主体性失落的具体表现,其对于现代化进程中“古今中西”文化的处理,主张越“西化”,现代化则越快越成功。然而,历史和实践均已证明“全盘西化”论同“儒学复古”论一样无法回答中华民族的千年文化该以何种样态呈现的时代命题。中华民族在近代陷入这样一种困境:既想要批判清理传统文化中不适宜现代化的内容,推动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变,但又跳不出西方现代化的认知窠臼。
随着西学东渐的推进,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这一科学理论既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也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并在结合过程中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也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中华民族坚定地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变革和文化变革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推动文化主体性进行自我更新和构建。历史宣告这一选择是正确的,只有在五千多年文明的基础上,在建立自身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才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开辟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二)现实吁求:成就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践抉择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不仅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更需要文化繁荣。中国式现代化没有照搬照抄西方的现代化模式,而是在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本土国情,实现了对西方现代化的超越,凸显了浓厚的中国风格。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就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从文化主体性的视角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是文化主体性自主意识的选择,中国式现代化展开的同时也是文化主体性不断巩固、确认的过程。坚守中华文化主体性就是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体而言,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文化主体性造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新形态。一个拥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古老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离不开一个关键的问题,即传统文化如何传承并转化成时代形态。我国近代史表明,中国式现代化固守传统行不通,“全盘西化”也行不通,而是要坚持在“两个结合”中开拓、推进和发展。现代化实践的发展一定要有文化的支撑,如果没有源自自身民族文化的精神支撑,现代化发展到后期随时会有迷失方向的风险,而这些精神支撑就存在中华文化的主体性之中。“第二个结合”展现了中华民族以强烈文化主体意识坚定自身文化主体性,同时积极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成果以重建中华文化的主动创新,“‘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另一方面,文化主体性夯实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价值体系。近代以后中华民族遭遇了严重劫难,尽管传统文化也受到强烈打击但并未曾断绝,一个重要原因是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价值体系紧密联系。中华民族精神世界代代相传的最深层次的价值理念是维系中华传统文化赓续不绝的主要纽带。在历史发展的长河里,中华文化通过不断与外来优秀文化交流交融得到丰富和拓展,其文化价值体系也随之得到传承和发展。中国的文化价值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因为吸收外来优质文化而丧失自己的主体性,反而会借助其中的优秀精神要素,形成更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价值形式来体现和巩固文化主体性。因此中华文化主体性所联结的价值观念必然要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对应承接,诸如“民为邦本”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富民厚生”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天人合一”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讲信修睦”与“走和平发展道路”,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传承蕴涵了中华民族的千年文化价值基因,形成了独有的现代化价值体系。
(三)未来图景:遵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发展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语境中创造形成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创新激活的当代中华文明新形态,与古代中华文明形态以及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形态均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与以往人类文明形态和世界其他文明形态相较,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全面、进步、新质的文明样态,是致力于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文明表达。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使社会主义文明呈现出新气象,展现出文明发展新路径,开辟了人类文明发展新境界。
在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必须肯定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作用与意义。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质的规定性,意味着文化主体对本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的认同与肯定、守正与创新、传承与发展。没有文化主体性的在场,便没有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出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两个“决不能”论断,是理论创新的前提,同样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方法原则和理论依据。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民在长期历史实践中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精神观念和智慧结晶,其文化精髓中内蕴“阴阳”“五行”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知行合一”的实践观,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提供了深厚文化底蕴。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中蕴含的思想智慧并没有过时,其中很多思想与文化基因不但具有当代价值,而且能够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成为克服现代社会弊端的优秀文化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道的层面,或者说从规律层面,为规避人类文明发展陷阱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启迪。基于此,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未来演进过程中,牢牢把握住中华文化主体性,应是让人类文明新形态焕发旺盛生机与活力的正确选择。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主体性建设路向
中国式现代化无法回避文化主体性问题。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确立并巩固文化主体性,关乎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败得失。主体性建设实践及路径选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历史主动精神,在保证正确方向前提下激发其内生动力,力求在理论上提高认识,在实践中创新形式。
(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抓住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历史契机
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起来的中华民族在不断实现发展,创造举世瞩目的实践成就的同时,必然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文化体系,其主要的落足点就在推进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包含着提升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要求。当前世界经济高速发展、国际形势瞬息万变,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显著,文化问题从分支走向主干的转换愈发明显。文化不再作为附属因素遮掩于经济和政治之下,而是在与经济、政治并序发展中积极主动地赋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中国智慧、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彰显更鲜明的文化主体性。因此,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有自信、更有能力破解文化主体性危机,守住文化根基,进一步巩固我国文化主体性。为此,要紧紧抓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期,着眼于实现民族复兴的长远目标,坚持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为目标导向,站在民族本位立场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其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融合,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坚定文化自信,筑牢文化主体性。
(二)在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的前提下把握文化主体性建设的正确方向
文化主体性的生成和建设离不开特定的实践主体,“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我国文化主体性的建设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作为领导主体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在我国文化主体性的构建过程中,首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结合实践主体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领导核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展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主体地位,牢牢掌握党对文化的领导权,在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的前提下坚定文化主体性的建设方向,确保文化主体性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我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始终发挥正向的促进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巩固文化主体性自然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与党对文化领导权的掌握和正确运用。为此,中国共产党应立足时代发展的前沿,准确认识和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形成执政党层面的文化主动与文化自觉,从而把握好中华文化在发展道路上的自我决定权,使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建立在本民族文化的坚实基底上。同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体制机制,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文化领导力。此外,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文化建设工作的方法体系,确保党在领导人民群众发挥实践力量的过程中始终发挥坚强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文化与政治良性互动,夯实文化主体性的政治基础,在保障文化主体性建设方向正确行进的前提下理清文化主体性建设的理与路。
(三)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目标取向中激发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内在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明确要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目标愿景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了更为确切的目标指向,其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理论上而言,“需要”是事物发展的内源性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在心理学视角下,需要是有机体与客观环境的不平衡而寻求与内外部环境达成稳定的一种状态。文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也正是如此,各种正反需求彼此牵制,交互影响,最终形成统一的文化样态。任何一种文化总是通过现实具体的主体来发展的,也是为了服务和支撑这一主体而发展的,换言之,每一文化的发展包含满足这一主体消费享受的需求和文化本身传承发展的需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要创造主体,中国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不仅体现在与文学艺术、文物古迹、景秀奇观等事物相联系的获取知识文化以及感悟享受美的感性需求,还包括文化政治性所赋予的利用文化资源锤炼心性品格和理清价值迷思的深层认知需求,这两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主导着文化形态的发展程度与状态。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内在动力,在保持文化主体性建设的高强动能条件下,文化实践主体的精神世界必将更加丰富,整体国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将持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将更加丰富多彩。
(四)在坚持“第二个结合”中探寻文化主体性建设的理论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两个结合”的重要论断,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如果说“第一个结合”解决的是把马克思主义“引进来”之后如何做的问题,那么,“第二个结合”则侧重的是如何将已经扎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同本土文化相结合并相互成就的问题。其中,“第二个结合”作为又一次的思想解放,为我们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在世界多元文化相互交织激荡中高举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旗帜提供了根本途径,这是巩固和发展我国文化主体性的必由之路。其一,应以“第二个结合”化解“古今中西”之争,凸显文化主体性。一方面,应坚持“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古代文化与现代文化,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另一方面,应坚持“洋为中用、辩证取舍”,用审视的眼光看待中国文化与外国文化,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积极推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同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文化相协调,巩固由“第二个结合”所形成的新文化的主体性地位。其二,应以“第二个结合”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推动文化主体性现代转型。马克思主义作为先进的理论传入中国,以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高度契合性,全面激活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基因,使得中国文化在两者的相互成就之中获得明确的主体性定位,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潜在基因成为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力量。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价值目标上的现代转型。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体现了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正向的联系。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古以来就有“民贵君轻”“民惟邦本”的人民情怀以及“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家国情怀。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实现了现代转型,造就了如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品格上的现代转型。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等都突出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立足于现实的实践精神。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样崇尚践履与躬行,主张“知行合一”“行之,明也”等。因此,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契合中,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以造就,从而推进了立足现实的具体实践。综上,要进一步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时代发展,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就应当积极主动地坚持在“第二个结合”中探寻文化主体性建设的理论智慧,助力文化主体性的巩固。
(五)在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大势下创新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实践方式
文化主体性是立足本民族的文化基底,对本民族文化的高度自信和高度自觉。但文化主体性绝不是排他的和封闭的,它不可能离开其生存环境进行自我锻造,每一次主体性的确证既需要发挥主体的力量来实现民族力量的凝聚,又需要不断吸收借鉴外来的优秀文化,由此延续中华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价值。因此,应当从国内、国际两个维度将文化主体性建设朝纵深推进,在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大势下增强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新文化主体性建设的实践方式。一是在国内维度上,应向内凝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来促进各民族文化之间相互交流、相互融通,在建设中华文化共同体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更好地传承中华文化,巩固文化主体性,应正确把握中华民族文化与各民族文化之间“多元一体”的关系,深刻认识到“一体”中包含着“多元”,“多元”不能脱离“一体”而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从来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化解冲突,凝聚共识。”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引导各民族在相互交流、共同传承中尊重和接受文化差异,夯实文化认同,共同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各民族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相互交融,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这对于我们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夯实文化主体性的思想基础有重要的引领价值。二是在国际维度上,应向外开放,以兼收并蓄、开放包容的文明样态在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中巩固文化主体性。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的博大气象,就得益于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胸怀。”以海纳百川的姿态不断吸收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发展本民族文化,是文化发展的活力来源,更是巩固文化主体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应创新中华文化宏大叙事的国际传播,推进民族文化的世界化,讲好中国故事,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应当秉持美美与共、和合共生的理念开展与世界多元文化的深度交流,在多元文化交流互鉴的过程中不断锻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文化主体性。
结 语
人是文化的存在,人的主体性所表征的是人的文化生命,即文化主体性。一个民族要做到自立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近代以降,中华民族在历经西方列强侵略后文化自觉不复存在,文化认同丧失殆尽,进而文化自信蒙尘,文化他信成为显性话语,自我文化批判和文化解构成为文化领域的常态景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华文化在现代性转换过程中传统文化的失落乃至崩塌。文化主体性沉沦,导致中国文化的断层和混乱,从而“言必称希腊”,为西方文化话语的全面登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一现象早已引起学界和文化界的反思与警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诞生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文明成果结晶。这一文明形态的生成,既重塑了世界文明的发展格局,也充分验证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韧性和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建设规律进行了深刻认识和总结,创造性地提出富有时代特色的新思想新论断,在文化建设发展实践中不断巩固着中华文化主体性。在未来征途中进一步落实文化强国目标,更好地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就要在坚定文化自信中紧紧把握文化发展自主权,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实践,以中国话语总结中国经验,以中国智慧凝结中国理论,在坚定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走向新的辉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厚植文明根基,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增添精神力量。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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