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雷振 盖建泽|信息传播中的信念与行动:机制解释的意义化建构
臧雷振
臧雷振,法学博士,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盖建泽,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信息传播中常面临“谣言变现实”的情形,此类“自证预言”挑战了因果分析的传统路径。从方法论视角切入分析发现,在解释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关系时,机制解释相比规律性因果与概率性因果存在优势,但其也面临由于简化行动者主观意向来源而产生的“弱稳定结构”挑战。为此,以文化情境为基础分析单位,由对象、符号与诠释三者之间的依赖关系和迭代过程所构成因果链条的意义化建构思路,促进了因果机制解释结构的稳定性。
问题的提出
因果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启蒙运动时期,休谟(David Hume)结合英国传统经验主义学派观点,提出“时空毗连、时间顺序、恒常联结”的因果关系三原则,从而为因果分析奠定了哲学基础。此后,以覆盖律模型为逻辑形式样本的规律性因果及以相关性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概率性因果应运而生。具体到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关系解释时,规律性因果假设接收者会对特定类型的信息形成特定方式的解读,并由此作出规律性的行动选择,而概率性因果则强调特定类型信息解读与特定行动选择之间的概率关联。尽管上述两种方法在解释因果关系时各有效力,但规律性因果对确定性因果关系的追求往往忽视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概率性因果则易混淆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
鉴于规律性因果与概率性因果的局限,发轫于20世纪中叶的机制解释在社会科学因果分析中逐渐兴起。这种方法的逻辑可在默顿(Robert K.Merton)提出的“自证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中得到体现:首先,部分行动者会将原本“虚假”的消息内化为真实信念而产生实际行动,并由此发出一种信号,即消息是“真实的”,从而引导其他行动者根据这种信号采取相应行动。最终,原本“虚假”的消息成为一种客观事实。可见,在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关系解释时,以“自证预言”为代表的机制解释更加注重揭示个体的信念与行动在推动集体效应形成中的动态过程。然而,由于其将信念的形成归因于“预言的力量”却忽视特定情境的作用,因而面临着“弱稳定结构”的挑战。
机制解释的“弱稳定结构”挑战促发了意义化建构的讨论。所谓意义化建构,是指以文化情境为基础分析单位,通过建构对象(外在因素)、标签(对象在特定文化情境下形成的)与诠释(基于标签采取的行动)之间的依赖关系与迭代过程,以提高因果机制解释结构的稳定性。将意义化建构运用在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机制解释时可理解为:信息内容(对象)会在特定文化情境作用下内化为个体信念(标签),并由此产生实际行动(诠释),这一行动经“机制”的作用而转化为集体效应。
基于此,本研究以中国社会中涉及民生保障的虚假消息(主要指谣言)传播所导致的“自证预言”现象为例,检验上述框架在分析应用中的有效性,并进一步厘清以下问题:首先,涉及民生保障的虚假信息(主要指谣言)有何特征;其次,在何种文化情境要素推动下,公众更易相信这些信息并采取行动;最后,如何降低此类现象的发生概率。以上问题的剖析也为理解公共危机中的谣言治理,以及在国际传播中讲好中国故事与话语博弈等现实议题提供了学理支撑和方法论启迪。
机制解释的兴起:对规律性因果与概率性因果局限的回应
在社会科学因果分析中,受休谟因果观影响,先后出现了以规律性因果和概率性因果为代表的两种方法取向。前者意在通过吸纳自然科学逻辑以追求确定性的因果关系,但这种方法忽略了社会现象生成的多重影响因素。为弥补这一不足,学者们试图注入概率性统计方法,但其在实际应用中易产生混淆偏差等问题。上述两种方法的局限为机制解释的兴起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休谟因果观:因果性分析的哲学基础
休谟因果观产生于18世纪中叶。在此之前,受牛顿经典力学等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影响,机械论世界观在欧洲弥漫开来,通过仿照自然科学逻辑以揭示客观事实的方法开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得到运用。这一阶段的因果信条体现为:无论事物间的因果关系有多么复杂,其中的单一因果关系总可以被分解出来,并由此将偶然因素排除出去。这种信条也映射在休谟因果观之中。
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分析是以对知觉(perception)特性的两种类型(印象与观念)区分为前提。他认为,印象来自于外界事物初次刺激人体感官时所产生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而观念是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意象。在这一定义之下,印象成为观念的来源,而由观念关系(relations of ideas)产生的知识信息则具有客观性,如“几何、代数、三角诸科学”。然而,在休谟看来,除这种客观性知识外,还有一种类型的知识来自“实际的事情”(matters of fact)。此类知识之所以生起,完全是因为我们根据经验看到某些特殊的物象是恒常地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概言之,对于休谟而言,知觉是获取知识的基础,而经验是解释这些知觉的关键工具。
基于知觉特性与经验分析的递进逻辑,休谟建构了一种与传统“形而上学”差异化的因果观。其核心可概括为:一是通过否认因果关系源于任何对象本身的特殊性质,而在本体论层面否定因果间存在的神秘联系;二是主张形成因果关系的观念依赖于观察对象之间的恒常结合。以此为基础,规律性因果成为借鉴自然科学演绎模式以表示社会科学中“恒常结合”式因果关系的基础。然而,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种方法未考虑因果关系中多重影响因素间的相互作用,之后概率性因果逐步被社会科学界所重视。
(二)覆盖律模型:规律性因果的探索
覆盖律模型由逻辑经验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亨普尔(Carl G.Hempel)提出。这一学派形成于20世纪初期,主张将自然科学解释模型中的演绎规则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之中,并通过因果证明、普遍规则和经验观察来说明人类行为。覆盖律模型旨在将规律性因果的内在逻辑形式化,以其中的“演绎-律则”(D-N模型)为例:
根据D-N模型的结构图(见图1),Ck代表解释所需要满足的先行条件,Lr代表解释所需援引的普遍规律,二者共同构成解释项。E代表有待解释的经验现象,即被解释项。当运用覆盖律模型进行因果分析时,可将先行条件视作原因,有待解释的经验现象视作结果,二者之间由普遍规律“覆盖”。例如,当解释“为何热门话题易引起公众关注”(被解释项)时,可将其中的普遍规律定义为“热门话题易触动公众情感”(解释项),从而使二者形成一种规律性因果关系。可见,覆盖律模型的核心假设是“科学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必须是受规律支配”,其核心逻辑是将看似分割的经验定律置于普遍性科学定律之下。
然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能动性上仍存在根本差异。以上述现象为例,尽管“热门话题易触动公众情感”可成为热门话题受到公众关注的原因,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变量并非唯一影响因素,如热门话题的内容、形式、传播渠道及受众个体差异等因素均影响公众对于信息的接收与理解。因此,正如埃尔斯特(Jon Elster)所评价的,即使我们能够建立可从中推导出被解释项的普遍规律,也并不总是等同于解释。
(三)相关性分析:概率性因果的探索
为应对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概率性因果的探索逐渐兴起。与规律性因果相比,概率性因果旨在通过放宽界定因果关系的确定性条件,从而在经验层面寻求可验证的相关关系。这种方法的解释逻辑为:如果A发生,那么B发生的概率就会增加;反之亦然。可见,相比于规律性因果,概率性因果可使变量间的关系更具公开性、可重复性与可验证性。然而,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对特定行动或事件的解释时,围绕因果关系的探索只能停留在相关关系的描述之中。
以新闻节目与大学生收视率间的相关性分析为例(见表1),如果就表中大学生总体而言,养生类新闻节目的收视率为95%,而体育类新闻节目的收视率为90%时,似可得出初步结论,即大学生们偏好养生类新闻节目。然而,对数据进行分组处理并按照大学生类型进行划分时可发现,养生类新闻节目在本科生与研究生两类观众中的收视率均低于体育类新闻节目。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收看前者的研究生占比为93.5%,而收看后者的研究生仅占81.0%。因此,当加入“观众类型”这一变量时,不同类型的新闻节目收视率就会出现反转。这一现象也被称之为“辛普森悖论”(Simpson’s paradox),即“两个变量X和Y在每个分组中的关系是正(负),但在总体(所有组加总)中关系会发生逆转变成负(正)”。
可见,在概率性因果探索中,如果运用相关关系推断因果关系,则易产生自相矛盾的结果。尤其是统计回归分析过于关注变量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及显著性识别,却忽略了这种关系产生的原因和机制。这也为机制解释的兴起带来契机,其背景之一就是部分社会科学家不满意过度依赖变量的统计分析而理论贫乏的研究现状,主张为变量相关性提供“过程”方面的深层解释。
(四)机制解释:“真”因果关系的探索
“机制”一词曾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领域,并伴随“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的兴起而逐步移植到社会科学因果分析之中。起初,在分析机械装置内各个部件之间如何相互连接、相互作用时,机制可用于判断其设计是否准确。换言之,只要机械装置内部的机制设计准确,其他随机影响因素均可忽略不计。这种对特定现象的关注也曾启发“中层理论”创始人——默顿。根据默顿的观点,社会科学理论要有重大发展,第一步是要发展能够接受经验验证假设基础上的具体理论,之后才可以形成综合性的概念框架。因此,他通过引入“机制”的概念,旨在将研究范围限定在有限的社会现象之中,进而分析“社会过程对既定的社会结构部分产生的既定结果”。
20世纪80年代,在对规律性因果与概率性因果的“批评声”中,赫斯特洛姆(Peter Hedström)等人提出,“不通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规律或者寻找统计相关的因素来解释社会现象,而是探求那些可以展示其如何产生的机制来进行解释”。这一观点旨在通过对社会现象中“机制”的挖掘,以求得其中的“真”因果关系。以此为基础,学界从“可观测性因果”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可决定性因果”的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等视角,对“机制”的概念进行多维阐释。尽管尚未达成共识,却仍可从中透视其基本内涵与核心特征。
其实,机制解释旨在追求“有着固定互动规律的因果关系”,核心特征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机制是通过产生效果或现象的类型来识别,体现在对因果过程中关键因素的辨析。其次,机制是不可化约的,主要聚焦于因果过程中的实体活动。再次,机制是有结构的,因而需要打开原因与结果间的“黑箱”。最后,机制是有层次的,即通过微观与宏观两种层次的划分,进而呈现微观层面的实体活动是如何通过机制生成宏观现象。可见,相比于规律性因果与概率性因果,机制解释的核心目标在于解析因果关系的实质生成过程,并在涉及多因素与多层次的互动中有效识别其中的“黑箱”。
机制解释的基本内涵与核心特征衍生出两种方法取向。一是通过完善计量模型,如“今井浩辅中介因果效应模型”等,以识别推动因果关系形成的中介变量。二是通过具体的、历时性的个案研究,试图打开因果关系中的“黑箱”,进而考察原因与结果是通过何种机制链接的。其中,第一种方法取向更多是借助计量模型实现的,并伴随计算科学与大数据的快速发展而更具可模仿性与操作性,故不在本研究的讨论范围之内。下文将以第二种方法取向为核心,进一步呈现如何运用“机制”以解释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关系,并提出其面临的挑战与回应路径。
意义化建构的形成:机制解释的“弱稳定结构”回应
在以案例研究为核心的机制解释中,DBO模型,即期望(desires)、信念(beliefs)和机会(opportunities)模型,可用于解析在主观意向调节下,由个体行动转化为集体效应的“机制”。其中,“自证预言”现象体现在“信念”部分。然而,DBO模型未有效阐释行动者主观意向的形成方式,因而造成不同情境下因果机制发生概率的差异化问题,即“弱稳定结构”挑战。这一挑战促生了意义化建构与机制解释的结合。
(一)DBO模型: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机制解释载体
“行动”是社会得以运行的前提预设之一。韦伯(Max Webber)认为,“社会学指的是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作出因果解释的科学。‘行为’表示人的行动(包括外在的和内心的行动,以及不行动或忍受),只要这一行动带有行为者赋加的主观意向。‘社会’行为则表示,根据行为者所赋加的意向而与他人行为有关,并在其过程中针对他人行为的一类行动”。可见,韦伯将社会学研究对象定位在基于“个体行动者”的社会行为,而社会行动则是行动者有目标的社会行为,其核心任务是通过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意向及其在社会互动中的行为以挖掘其中的因果关系。
基于韦伯的方法论思想,赫斯特洛姆等人提出DBO模型以细化机制解释中的行动者主观意向,而信念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具体而言,信念是行动者对世界实际状态的理解,行动是由信念等要素调节的目标性行为。当个人拥有进行某个行动的必要性和价值信念时,会受到先前已经作出这个行动的他人数量的影响。因此,DBO模型之下,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间的因果机制可理解为:部分行动者通过对最初信息的解读而形成一种信念,并由此采取相应的行动。这些行动的累积会对其他行动者的行为选择形成作用机制,从而使个体行动转化为集体效应。下文将借助“自证预言”现象对此予以阐释。
(二)“自证预言”: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机制解释呈现
“自证预言”由默顿于20世纪中叶提出,意指“对于一种情形的公共定义(或是预言,或是断言)构成了这种情形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影响着情形后来的发展”。以信息传播导致的“银行挤兑”事件为例,其主要步骤如下(见图2)。
图2 “自证预言”现象的核心步骤
步骤一:部分行动者将外在信息(BA)转化为内在信念(AA)。此时是“自证预言”现象的初始状态,即人们将“预言”视作一种事实上的依据。在“银行挤兑”事件中,社会上首先出现“X银行因资不抵债而即将倒闭”的虚假信息。由于时间压力与时空区隔,部分储户无法直接证明其真实性,但结合某一社会范畴的认知会选择相信这一消息。
步骤二:行动者的信念(AA)转化为行动(AE)。在“银行挤兑”事件中,尽管“X银行因资不抵债而即将倒闭”是虚假消息,但由于储户相信其真实性,因而会选择去银行提取现金。这一行动不仅影响了其他储户对银行经营情况的判断,也推动了其采取相应行动的意向。
步骤三:行动者的行动(AE)经“机制”的作用转化为集体效应(BE),从而证实了初始消息(BA)的“真实性”。在“银行挤兑”事件中,尽管最初消息是虚假的,但当越来越多储户选择提取现金时,其他储户会根据先前提款的储户数量来判断X银行的偿付能力,并采取相似的行动选择。最终,X银行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倒闭,从而证实了“X银行存在资不抵债消息”的真实性。其中,“机制”体现在先前储户的提款行为给予其他储户的信号。在这一信号作用下,“预言”的累积效应最终导致一种无法控制的行动和结果。
在解释上述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间的因果关系时,“机制”的引入不仅有助于阐明其中的动态过程,也为理解由虚假消息而形成的“挤兑现象”提供了方法论依据。然而,如果对上述案例进行剖析后会发现,其更易发生于经济危机背景之中,因为公众会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其所处情境而直接判定信息的真实性。换言之,DBO模型未有效阐明外在情境与行动者主观意向之间的关联。正如格罗斯(Neil Gross)所评价的,“‘自证预言’之所以发挥作用,是因为行动者处于相应的文化系统中,并从中获得对信念的假设与方向”。机制解释的意义化建构即沿着这一思路展开。
(三)意义化建构: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机制解释完善
意义化建构与DBO模型的对话点之一是研究对象的基础分析单位。DBO模型中,如信念等行动者主观意向的生成及其引发的行动均以个体行动者为出发点。然而,个体并非独立于社会存在,其信念的形成是源于对所处情境的理解与解读。由于不同情境塑造了同一因果机制的不同发生概率,只有明确个体所处情境,才能进一步理解为何信念会在特定人群中形成一致性。尽管赫斯特洛姆等人试图引入“情境机制”(situational mechanism)的概念解释宏观至微观的转化,但这种情境是一种既定行动的背景,而非社会文化建构的环境。因此,面对机制解释的“弱稳定结构”挑战,意义化建构的思路是明确行动者所处的“外在情境”。
以此为基础,意义化建构旨在将其与文化系统进行联结,从而完善行动者主观意向的生成条件。根据DBO模型,“自证预言”现象中的信念仅源于行动者的个体认知偏差,但忽视了个体价值观对其信念的形塑,而价值观则是文化环境作用的体现。因此,诺顿(Matthew Norton)提出,应将文化情境与机制解释结合,从而突出前者在塑造个体行动者主观意向生成中的意义。在这一情境的作用下,行动者主观意向与其引发行动之间的因果链条表现为对象、标签与诠释三个维度。其中,对象作为一种外在影响因素,在文化情境的作用下被个体赋予新的意义并形成一种标签,标签经诠释而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在机制的作用下生成新的社会结果(见图3)。
总之,意义化机制解释的核心思路是“建构”,其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一是通过文化情境对基础分析单位的建构。文化情境不仅与个体价值观具有内在关联性,同时也呈现其自身的稳定性,这为DBO模型中行动者的主观意向生成奠定了基础。二是对因果链条的建构。与DBO模型中因果关系的“直连”方式相比,意义化建构更关注文化情境下对象、标签与诠释之间的依赖关系与迭代过程。将这种方式应用于经验现象分析时,则需明确其中的对象、标签与诠释所对应的事物,并剖析文化情境中究竟何种要素会促使对象形成一种标签。而以此为基础,则可通过对标签的诠释与作用机制的分析来呈现社会结果。由此可见,在意义化建构下,个体拥有进行某种行动的必要性和价值信念不仅受到先前已作出这个行动的他人数量的影响,也源于其对所处情境的理解。
“自证预言”现象同样可用机制解释的意义化建构方式来理解。其中,对象、标签与诠释分别对应“信息内容”“个体解读”与“实际行动”。例如在“银行挤兑”事件中,当出现一则“银行即将倒闭”的信息(对象)时,对本国金融系统信心不足或是对政府信任缺失等因素(文化情境)会使储户们因这一信息而产生担忧(标签)。基于这一信念,储户们会选择加速提取现金以避免损失(诠释)。这些行动同样强化了其他储户对于初始信息的信念,并最终导致“银行挤兑”现象的出现。下文将以此思路为基础,对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进行剖析。
意义化建构的实现: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分析
本研究聚焦于信息传播中“谣言变现实”的情形。尽管谣言与预言存在差异,但二者均源于虚假信息的传播,且如果谣言在社会建构与再建构过程中得以成为现实,则是一种预言。此外,“谣言变现实”是一个复杂且多元的过程,涵盖信息的生产、传播、消亡等多个维度。下文将根据上述“自证预言”的运作逻辑呈现相关经验材料,并结合机制解释的意义化建构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能的纾解措施。
(一)案例介绍:“虚假信息”致“挤兑现象”
民生保障主要指对公众日常使用的粮油、蔬菜、水果、肉蛋等物资的供应。由于其与日常生活紧密关联,能够直观地反映公众的情绪与需求。纵观历史,粮油、米面及食盐等民生保障物资一旦出现潜在的供应危机或其价格出现波动时,极易引起公众的恐慌性预期。即使市场的实际供应量仍较为充足,但当相关的谣言出现时,公众就会将其化作内心的真实信念,从而选择“抢购”等非理性方式。鉴于此类现象会在不同时空节点中发生,且内在逻辑较为相似,下文将结合新闻报道、数据统计等经验材料就2020年4月由“粮食短缺”谣言所导致的“挤兑现象”进行分析。
2020年3月下旬,越南、泰国、俄罗斯、埃及等国家相继颁布了关于大米、鸡蛋及其他农作物的出口限制禁令,并导致国际上的部分粮食进口价格出现显著提升。受此影响,2020年4月初的中国社交媒体平台上有关“粮食短缺、赶紧囤米囤油”的谣言迅速传播,数量达437186条,位居谣言传播榜的第一位。在此背景下,部分地区出现了公众集中采购粮食的现象。如“京粮控股”旗下古船食品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谈道,“就这一星期内,我们收到的订单突然上涨了一倍。按以往这个月份应该属于淡季,但今年的情况确实特殊,‘消费者有从众购买行为,你买我也买’”。这种“你买我也买”的行为也对部分地区的粮食储备造成了冲击。如有新闻报道,“一位女士两天内采购了500斤大米与20桶豆油”。
面对上述情况,时任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魏百刚回应称,我国粮食产量丰、库存足,现在没有必要抢购囤积,“粮食还是吃新的好”。此后,伴随辟谣力度的持续深入,由“粮食短缺、赶紧囤米囤油”谣言而导致的“挤兑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基于传统的机制解释方法,当“粮食短缺、赶紧囤米囤油”的谣言出现时,因对自身粮食储备量的担忧,部分公众会选择集中采购,由此形成的物资锐减情况也导致他人内心的“稀缺感”,而带来“挤兑现象”。然而,意义化建构之下“粮食短缺、赶紧囤米囤油”谣言之所以能在社会中形成恐慌性心理,不仅是因为先前叠加的行动,也是由于特定的文化情境所导致。在此过程中,对象、标签与诠释分别对应“粮食短缺、赶紧囤米囤油信息”“民众对此产生的恐慌心理”与“基于恐慌心理而形成的挤兑现象”。其中,“意义”体现在特定文化情境下民众对于信息的解读,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这种解读影响了他们的行动选择。由此衍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何种文化情境因素导致上述情形的出现。
(二)文化情境作用:由“虚假信息”至“真实信念”
文化情境主要指某一社区、国家或特定群体的文化背景,包括历史传统、社会结构、价值观等。本研究将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中的文化情境因素拆解为饥荒记忆、危机意识与群体效应,三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
1.饥荒记忆。传统农耕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其主要特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因而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冲击。纵观中国历史,就文献可考的记载来看,从公元前18世纪至20世纪末的近四千年间,几乎无年无灾,也几乎无年不荒。加之战乱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因饥荒而导致的大规模迁徙事件。
在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中,谣言既表现为对历史记忆的重温,同时也呈现为一种想象世界所构成的方式。它不仅聚焦一个“共同事件”,还凝结一种“集体情绪”,并进而形成“群体行为”。只要相关社会环境一直存在,这种记忆就会得到滋养,不断推陈出新,且不丧失其逼真的色彩。因此,当灾荒和灾害来临之际,当未来变得不可预期之时,人们优先选择的方式就是囤积粮食。那些事先储备必需品的,不是被看作多此一举的愚人,而是被视为经验丰富、受人艳羡的智者。可见,农耕文化之下的饥荒记忆塑造了中国民众对于涉及民生保障信息的敏感性,而危机意识则是这种记忆的延续。
2.危机意识。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强调“防患于未然”。《周易·系辞下》中就存在“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记载,意在强调即使在国家安定、生存、大治时,也不能忘记可能出现的危险、灭亡和祸乱。此外,民间社会也多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等俗语。这种注重预防、小心谨慎的态度,折射出一种危机意识。
在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中,公众的危机意识尤其体现在对粮油、米面等物资供应量的警觉性方面。如上述案例中,尽管彼时越南、泰国、俄罗斯、埃及等国颁布的农作物出口限制禁令未直接、显著地影响中国市场的粮食供应,但在饥荒记忆中汲取的经验教训及危机意识中的自我保护反应之下,一旦“缺粮”等相关信息出现,民众更愿相信并迅速作出反应,希望以此来防范潜在风险。可见,饥荒记忆之下的危机意识降低了公众对于涉民生保障谣言的理性判断力,而群体效应则增强了此类谣言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3.群体效应。群体效应描述了个体行为与观念所受群体动态的影响。孔飞力在《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一书中指出,尽管“邪术”让所有人感到害怕与憎恶,但每一个社会群体都会将妖术传说中的不同成分重新组合,使之适应于自己的世界观。这就是为什么像妖术大恐慌这样的一个“事件”会同时发生在王公贵族和农夫平民身上。尽管“叫魂”发生在清朝乾隆年间,但在当今社会,信息传播中的群体效应同样是信念形成的重要文化情境因素。
在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中,社交媒体的信息是信念形成的“前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媒体的发展,整合了用户内容生产与关系网络的社会化媒体逐渐成为人们进行互动和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在这一技术驱动下所建立的关系是以信息认同为主,从而形成一种相对统一的网络共同体。因此,一则涉及“粮食供应危机”的信息出现在社交媒体平台时,易引起民众的共鸣和情绪共振,进而影响他们的信念和行动。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在上述案例中最初抢购粮油人群的信念主要由社交媒体消息所驱动的问题。
结合机制解释的意义化建构思路,以上解析了在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中虚假信息向集体效应迭代的文化情境因素。在此情境之下,个体会将读到的、听来的或其他方式来源的信息按照身处情境进行润饰,使之符合自己的期望,并采取相应行动。最终,经“机制”的作用,一则原先并无必然性的“谣言”由是成为初始真实的“预言”。
(三)可能的纾解措施:“挤兑现象”的理性应对
谣言植根于特定的文化历史中,而社会现实则为其滋生提供了土壤。一旦相似情境出现,诸如“自证预言”等现象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尽管如此,意义化建构之下,由文化情境推动的信息、信念与行动的依赖关系与迭代过程有助于理解和预测谣言的传播路径和影响力,并降低“谣言变现实”情形的发生概率。借助文化情境的视角,本研究提出三点可能的纾解措施。
1.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关于谣言治理,既有研究主要从以法律为基础的正式制度控制视角出发,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标,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然而,除法律外,社会道德规范同样是关键所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21年的数据显示,中国公民对于社会德治水平评价明显低于社会法治水平评价。这也反映出我国在道德建设方面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道德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有效补充,二者的有机结合可有效调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并维护社会秩序。一般在社会处于恐慌之时,法律法规往往无法直接制止公众的“盲目行为”,而此时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会在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中发挥较为积极的作用。
2.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的提升。任何一种行为模式的产生,其背后都存在思想文化的推动和影响,如饥荒记忆与危机意识对公众在涉及民生保障信息中敏感性与警觉性的塑造。对此,除了要在提高媒介素养、加强公民谣言识别能力等方面进行努力外,还应加强对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教育,使之摆脱对于历史记忆的路径依赖。所谓科学文化素养,是指在一个人知识储备基础上的包括归纳、总结、推理、分析等思维能力在内的综合素质。一个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养的公民可凭借对谣言涉及事物概念和逻辑的检视与反思,增强破除谣言的能力。这种素养也使他们具有向外检查的自主性,即不盲目相信权威,不盲目转发、传播谣言信息。
3.线上与线下共同体的互联互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信息技术的进步,催生并分化出基于社区的线下共同体与基于网络的线上共同体。但在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中可见,“抢购”行为并非只发生于特定区域或特定人群之中。当社交媒体上出现关于“缺粮”“囤粮”信息时,网络共同体的认同会使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将信息内容内化为与自己认知相一致的信念。同时,群体效应的作用及社区共同体内其他行动者的行动叠加所形成的作用机制,进一步扩大了线下“挤兑现象”的发生规模。因此,对于网络谣言的阻滞不能仅停留在线上层面,而应该注重线上与线下的互联互通,有效整合社会信息传播资源,通过强化真实信息传播以降低辟谣成本。
结论与讨论
在信息传播中,信念体现为接收者对信息的解读,而行动则是接收者依据解读而采取的行动选择。本研究以“自证预言”为切入口,分析发现在解释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关系时,机制解释相比规律性因果与概率性因果存在优势,但也指出其由于简化行动者的主观意向来源而面临“弱稳定结构”挑战,并通过意义化建构对这一挑战进行回应。意义化建构的核心思路是以文化情境为基础分析单位,关注文化情境下由对象、符号与诠释三者之间的依赖关系与迭代过程所构成的因果链条。借助此框架,对中国社会中涉及民生保障的虚假消息(主要指谣言)传播所导致的“自证预言”现象进行剖析,认为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文化因素涵盖饥荒记忆、危机意识与群体效应等,并提出可能的纾解措施,包含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的提升及线上与线下共同体的互联互通。
本研究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方法论层面提出机制解释的“弱稳定结构”挑战及回应路径。二是以文化情境为视角,对涉及民生保障的“自证预言”现象进行剖析,从而为厘清虚假信息传播的内在逻辑提供学理依据。三是强调意义化建构的思路可以应用在不同实践中,从而拓宽这一框架的使用范围。如在对信息传播中信念与行动的因果机制解释中,意义化建构的思路强调了文化情境的关键作用,这对社会科学研究和实践中如何讲好中国故事,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内容设计和制定传播策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当然,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如在信息传播中,“自证预言”现象在不同发生阶段、区域间的特征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基于多维情境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此外,尽管本研究视“自证预言”为一种相对消极的现象,但其同样也能成为凝聚团结的正面工具,如通过“自证预言”引发人们的共情与互助以凝聚社会力量,或通过“自证预言”揭示的可能性以激发人们对于创新的热情等,这些尚有待未来进一步的研究与分析。
〔责任编辑:李 欣〕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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