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南宁公布"律师在法院被打"事件调查结果(要求法院向律师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客帝国

2016-06-07 戳蓝字→ 法客帝国

法客帝国所有文章版权清洁,欢迎↑订↑阅↑在后台回复数字"9"可合作、交流、咨询,投稿:27588775@qq.com


南宁公布"律师在法院信访室被打"事件初步调查结果


版权声明&法客帝国按
  • 者|联合调查组

  •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政法


阅读提示:背景信息,日前,南宁市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南宁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

[法 客 帝 国(Empirelawyers)出品]   

南宁公布"律师在法院信访室被打"事件初步调查结果


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本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


——事件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法警对吴良述所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强制检查其手机内有无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机后立即松开对吴良述的控制,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


——在法院申诉信访场所不能录音录像,但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存在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法〔2014〕347号)(以下简称《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申诉信访场所应当配备物品寄存设施,申诉信访人员,应当将所携带的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予以寄存。未经准许拍照、录音、录像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制止,删除拍录内容,并可以对行为人予以训诫。”因此,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未经准许是不能拍照、录音、录像的。根据上述规定,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有权在该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等场所制止、删除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但法警在没有证据证明吴良述录音录像的情况下,用强制手段检查其手机,超出了可以使用强制手段的法定授权范围,是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


为此,联合调查组提出5点处理意见:


  • 一是青秀区人民法院向吴良述律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二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吴良述律师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凭证,并依法及时告知立案审查结果。


  • 三是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通报结果。


  • 四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 五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


联合调查组

2016年6月7日


法客大礼包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下载《互联网金融40部法规汇编》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保理”下载《(商业)保理48部法规汇编(精编版)》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20150204”下载《最新民诉法解释有关系列总结》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20150308”下载《最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有关汇总》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北京法院”下载《北京94家法院法庭地址电话汇总》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备忘录”下载《新规:44部门惩戒老赖备忘录-共60页》

  • 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执行”获取《与强制执行有关的50部/篇文件汇总》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

近30万法律精英的专业社群,每天推送“有用的干货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可获取各类专题精华

(全文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