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栏】我市又破获一起“套路贷”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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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嘉兴在行动
继平湖破获嘉兴市首起“套路贷”犯罪案件后,日前,秀洲区公安分局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打掉了一个以许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以“套路贷”的诈骗伎俩,在我市范围内实施敲诈勒索。
据悉,2018年1月10日,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接到被害人唐先生报警称:1月3日凌晨,停在秀洲区洪合镇良三村广场上的一辆奥迪Q3汽车被嫌疑人以汽车二次质押贷款GPS信号受干扰违约的借口偷偷开至无锡市区后藏匿。借款仅仅三天时间,嫌疑人先后联系被害人唐先生,要求其偿还9万元来赎车。
经侦查查明:嫌疑人来自一个以江苏徐州人许某某为首的团伙,该团伙成立了“人人贷”小额车贷公司,专门给汽车车主做质押放车贷,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该团伙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采用在签订合同时,抛高借条借款额等手段实施诈骗。该案受害人之一的唐先生因想重新装修一下店面,急于用钱,就想把自己的轿车拿去抵押,由于他的车已经在银行做过一次抵押贷款,所以他只能向从事汽车贷款的中介许某寻求帮助。本来想贷款3万元,签下了4.72万元的借条,而实际拿到手只有2.5万元。而后该团伙以如上各种理由使得贷款人单方面逾期违约,再用软暴力向其索要高额违约金。
经查实
经查实,2017年11月以来,许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我市范围内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套路贷18次,非法获利50多万元。经过五个月的侦查,秀洲区公安分局在无锡、南京和嘉兴三地同时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去年12月29日,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28日秀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刚开始接到报警时,我们认为是一般的民间贷款,但根据此案的主要目的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实,同时违约的认定具有肆意性,故意设置一些陷阱让被害人‘违约’等特性,我们认定为‘套路贷’。此案中,我们把汽车贷款中介和处理抵押车的中介都认定为共同犯罪。”秀洲区公安分局扫黑专业队经办民警谢鑫华提醒,中介从业人员不能只看眼前的高额回报而不顾背后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借款人要尽量去正规的银行和公司贷款,若存在借款协议金额远大于实际到手金额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鼓励广大群众有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定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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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海群 陈 洁
校对: 曹朱崟
来源: 嘉兴日报
制作:肖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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