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嘉兴检察“拍了拍”你,一起来看贯彻省委《意见》一周年成效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嘉兴检察
新闻发布会
8月13日上午,嘉兴市检察院召开贯彻省委《意见》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省委《意见》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发布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事)例和法律监督系列白皮书。
检察日报浙江记者站站长范跃红,浙江法制报、嘉兴日报、南湖晚报等媒体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通报工作情况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深明通报省委《意见》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省委《意见》发布以来,嘉兴检察着力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工作制度,推动市委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联合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为配套的“1+5”落实省委《意见》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法律监督,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5489人、起诉13629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82件,涉案金额3700万余元;受理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4件,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0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6件,共有1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全面夯实检察基础,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加强智慧检察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水平。疫情期间,依托“云平台”开展询问讯问700余人次,协助律师会见574人次,自主研发的案件码程序获评“十佳”全省检察创新应用设计方案。
发布十大典型案(事)例和法律监督系列白皮书
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连明发布省委《意见》一周年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事)例和法律监督系列白皮书。
媒体代表提问
浙江法制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意见》,检察机关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计划或具体举措?对于公安的侦查活动,我们检察机关是如何进行监督的?
陶深明:一是今天下午将召开市委贯彻省委《意见》工作座谈会,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进省委《意见》在我市全面深化。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市委《实施意见》和5个配套规定的落地落实,如推进与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云平台的对接,打通信息壁垒。
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全流程、全领域的监督,主要通过办案来体现。公安机关是主要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审查的过程体现的就是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另外,我们还会通过提前介入来引导侦查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嘉兴日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2017年7月1日全面施行至今,全市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优质的“民生答卷”。在公益诉讼开展三周年之际,全市检察机关还将开展哪些公益诉讼方面的活动?
杨连明:接下来我们将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举办主题开放日,召开贯彻市人大决定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二是举行嘉兴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联合江苏吴江、上海青浦打造公益保护基地。三是以三周年为契机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南湖晚报:老百姓不服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检察机关怎么开展监督?刚才检察机关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请问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陶深明:老百姓如果不服法院的生效裁判,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当然,需要遵循的前提是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先到法院申请再审,如果还是不服,就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在后续的案件审査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采取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目前,检察机关接收不服裁判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另一种是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
典型案例具有指导、引领和示范作用,是检察机关适应政法工作新导向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接下来我们将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让每位检察官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同时做好宣传,让老百姓切实感受检察办案的公正,让正义的阳光传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ND—
审核:顾海群
校对:唐永刚 钟 华
制作:盛云洁 肖 萍
【今日嘉检·阅读链】
·检察日报 | 长三角三地检察机关开展异地协作 联合救助“事实孤儿”
·为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贡献力量!嘉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向全省汇报交流!看海盐检察如何把握数字赋能点燃发展新引擎!
嘉兴检察 在您身边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在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