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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政法调研版刊发贾宇署名文章

浙江检察 嘉兴检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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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法治日报》政法调研版刊发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的署名文章《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全文如下:
今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建设“重要窗口”已成为浙江全省上下的共同心声和首要任务。作为浙江全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有关部署,以“三地一窗口”的政治担当,立足我国检察制度的独特优势,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浙江检察之窗”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以“浙江检察之答”回应高水平法治建设的“时代之问”。


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重要窗口”意识


全省检察机关要自觉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把服务“大窗口”和当好“小窗口”深度融合,深刻认识两者是目标和手段关系,以服务“大窗口”为当好“小窗口”鼓劲加压,以当好“小窗口”为“大窗口”增光添彩。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重要窗口”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全局意义,用心感悟总书记对浙江大地和浙江人民的深厚感情,深刻认识建设“重要窗口”是浙江践行“两个维护”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

二要深刻把握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决策部署上来。

三要切实提升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浙江检察“小窗口”放到“重要窗口”大局中谋划落实,全方位找准检察机关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的目标定位和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浙江的实践和发展。

四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独特优势。坚持监督本位,立足我国检察制度的独特性、优越性,充分发挥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优势、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优势和检察一体化的组织架构优势,依托浙江法治建设先行优势,牢牢把握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的历史机遇,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五要紧紧抓住人才兴检、创新发展这一关键。全面实施高素质浙检队伍“四化”建设“十六项工程”,全面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推动人才兴检、创新发展成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强大引擎和不竭动力。

六要全力践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增强勇立潮头的“前茅”意识,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全局部署和有目标、有任务的工作要求,真抓实干,推进新时代浙江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把握时代方位,

全面构建法律监督“八大格局”


以“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的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和领先标准,围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目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法律监督“八大格局”,全面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

一是构建以履行主导责任为主轴,以“追诉、保护、引领”为三大支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格局,护航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建设。以构建大控方格局为支撑,深化改革驱动,建立刑事检察审查、追诉、监督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统一的主导责任机制。

二是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期待和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保障民法典实施为重点,构建生效裁判监督为基础、执行监督为重点、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为延伸的多元化监督格局。

三是构建夯基点、抓重点、创亮点的“三点协同”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夯实行政诉讼监督这一基点,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一重点,构建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这一亮点,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

四是构建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始终把持续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第一目标,以守护公共利益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为重心,切实履行好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五是构建规范、高效的监检协作工作格局,助力清廉浙江建设。持续完善监察调查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对接,深化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办案衔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

六是构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格局,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将矛盾化解贯穿法律监督工作各环节,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最多跑一地”改革。

七是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四大检察”相互贯通、互为支撑的监督机制,形成法律监督最大合力。

八是构建共赢共融、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格局,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更加自觉践行和传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广泛凝聚法治共识,持续优化履职环境。


践行实干担当,

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辨识度的12项

检察标志性成果


在构建法律监督“八大格局”基础上,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检察辨识度的硬核成果,实现以面促点、以点显面,以实干彰显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有力成效。


第一,紧扣浙江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最优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始终坚持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依法保护、能动保护、精准保护”。

第二,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标杆。

第三,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形成深入推进“少捕慎诉”的浙江经验。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全力打造审前羁押率和轻罪起诉率最低省份。

第四,聚焦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打造具有全国引领性的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范本。深入实施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首创机制,推进未检融合式监督,创新法治教育方式。

第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优势,建立具有鲜明浙江特色、展现浙江改革特质的检察一体化机制。

第六,聚力提质增效,打造司法办案精细化管控体系的浙江样本。建立健全“案-件比”科学管控、员额办案质量风险防控等机制,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第七,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智慧检察”品牌。

第八,着力营造律师执业最优环境,打造新型检律关系的业内标杆和典型。持续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救济制度,优化服务平台建设,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中深化检律协作。

第九,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育的浙江实践,打造深化检校合作的示范基地。持续优化创新合作方式路径,推进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第十,强化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打造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高地。用好用足浙江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实践例证,构建以理论研究、检察调研、案例总结为三大梁柱的研究体系。

第十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打造清廉检察的模范生。

第十二,着眼夯实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检务保障模式。围绕优质高效保障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科技装备、基础设施、经费保障、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智慧检务保障“六大体系”,全面推进从优待检。



—END—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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