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促学!嘉兴市检察院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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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系统检验“三个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成效,切实推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走深走实,今天下午,嘉兴市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含司法雇员)进行了“三个规定”知识测试。
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副组长洪翔,嘉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惠谊等领导到场巡考。
“三个规定”是什么?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简称为“三个规定”。
测试紧紧围绕“三个规定”文件、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及省检察院编发的应知应会内容,全面考察全体人员对“三个规定”有关内容的掌握程度,以考促学、针对性强。
自“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开展以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多次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狠抓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带头认真填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三个规定”具体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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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郭军毅 顾海群
校对:李洪发 钟 华供稿:检务督察处制作:盛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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