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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以上女大学生受到就业歧视,其中真正原因是什么?

2016-11-21 潜心研究的 大学声




中国目前的经济情况不理想,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不争事实。


不论是公务员还是私企,一个就业岗位被几十几百个名校毕业的大学生争抢,早已不再是新闻。


但这种就业机会的竞争却难言公平,有相当比例的女生遭到了不同方式的就业歧视。


全国妇联:八成以上女大学生遭遇就业性别歧视



最近,全国妇联发布的一项研究调查报告,让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工科女大学生占80%以上。


其中,有80.2%的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




据媒体报道,在上海某高校的校园招聘会上,一些企业甚至对女生的外貌提出苛刻要求,还规定了女生的血型和星座。


“这些企业和岗位设置,让很多优秀的女生望而却步。”湖南湘潭大学负责指导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教授罗丁山说。


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2015年发布的研究报告称,在使用相同背景的简历的情况下,男性求职者接到面试邀请的次数是女性的1.42倍。




而且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不论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在大学里结了婚生过孩子的女生,往往比未婚未育的女同学在就业时有更大的优势,在同等条件下经常会被优先录取。


这些怪现象的出现,有怎样的内在原因?对于大学生的学业和职业成长又有怎样的影响?



为何女生已婚已育求职时更易拿offer?



大学生就业难,女生就业更难。国内毕业生招聘时,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现象由来已久,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这种现象仍然根深蒂固。



然而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性别歧视方式:在女生,尤其是女研究生求职时,在简历上标明“已婚已育”的女生的成功率明显更高。


甚至不少比较抢手的职位和公司的HR招人时虽然不明确说明,但凡是已婚已育的女生都会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这种奇怪的现象身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呢?


中青报记者走访北京多所高校时就发现,女大学生/研究生求职时,“你x年之内有没有要孩子的打算?”这已成为“必问”环节之一。而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犹豫就基本会被秒淘汰。

由于就业单位的偏爱,不少已经结婚的在校女研究生已经纷纷开始考虑在校期间将孩子先生下来,没有结婚而有固定男朋友的也有不少在考虑趁早结婚。




在京城某211大学,某些学院一院之内,就有十几个女生要么在怀孕,要么在坐月子。给学校的教学和实验任务的安排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面对严重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某些学者和媒体将其怪罪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重男轻女思想,事实是这样吗?


还有的则认为应该加强劳动监察,对实行就业歧视的企业施以重罚,就能缓解就业歧视状况。这种药方靠谱吗?


就业性别歧视背后,有怎样的社会背景?


在陈大夫看来,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实际上并非某种观念的结果,而是就业单位根据理性判断得出的结论。


企业在招聘时,不论是在同等背景下更偏爱男生,还是同是女生时更偏爱已婚已育的女生的原因,实际上都很简单:尽量规避女员工在工作期间生育给企业带来的额外成本。



按照国家现行的《劳动法》,女员工的基础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同时晚婚晚育还可延长15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15天。晚婚的情况下男方享受15天的看护假。同时在不少地方还有另外规定的额外产育假期。


同时在怀孕期间,单位不得给女员工安排重体力劳动,不得安排加班。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同时应该安排额外的休息时间。


而据笔者在最近几年在工作期间,观察身边的同事生育期间的工作情况,只要是女员工怀孕生子,这个人普遍大概半年的时间是只拿工资但几乎完全不工作的。


(这段时间既包括国家规定的产假,而且在怀孕7-8个月之后,绝大多数单位都会让女员工回家带薪待产)


而且在歇产假之前的怀孕期(约半年)和哺乳期(半年左右)总共近一年的时间里,只能承担部分的工作职责。


在这期间,怀孕哺乳期的女员工不能从事重体力,危险,有毒,放射性的工作岗位,不但不能安排加班,不能安排其上夜班,还要安排额外的休息时间。


生一个孩子,新妈妈一般总共要近一年半的时间,才能恢复完全的工作状态。




同时,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在休产假期间和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而员工却有决定是否休完产假立即辞职的自由。


据笔者观察,女员工在休完产假立即辞职的现象相当普遍,在某些企业甚至能够达到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比率。


原因从要脱产在家带一段时间的孩子,到觉得之前的工作岗位压力太大不适合自己不一而足。出现这种情况,企业除了好言挽留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办法。


综合考虑上面的种种因素,实际上每个女员工怀孕生子,用人企业都要承受从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的额外成本。




对于员工数量众多,有成熟人力资源体系的大公司来说,这样的成本可能还关系不大,但对于只有几个十几个员工的中小企业来说,有一个员工休产假还好说,要是赶上几个人一起都在怀孕待产,就会带来严重的运营压力。


笔者曾经供职的一家连锁电影院里,某家分店本来就有十来个员工,结果两个月内先后有三个女员工怀孕,搞的连续一年多的时间里,连门店排班都成了大问题,门店也从保本微利变为月月亏损。


那个店的经理每次来总部开会,都会像祥林嫂一样吐一堆苦水,然而也毫无办法。我们当时的那个企业还算是个规模比较大的国企的子公司,总不好带头违反劳动法。




而在就业时遭到性别歧视最严重的,实际上是女研究生。

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一般在25岁左右,因为她们的学历素养比较高,在经过2-3年的职业起步期,在27-28岁左右普遍会成为企业的业务骨干或中基层领导。


但与此同时,她们也会赶上生育的高峰期,其中相当一部分会在27-30岁左右结婚生子,而且在生育后相当一段时间,生活的重心都将是孩子而不是工作。


即使自己为了事业不想生孩子,社会和家庭的压力也会逼着她们生。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和资源培养的关键战力突然缺阵,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往往很大。


看了上述的分析你就会明白,实际上,企业不愿招收未婚未育女研究生的决定也是完全理性的。





怎样能够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上面说过的,某些学者专家媒体鼓吹的向实施性别歧视的公司施以罚款的方法,实际上只能把问题掩盖起来,而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面对动辄几万十几万的额外人力成本,罚款只会让就业歧视隐藏在企业对求职者的自由选择中,我在招聘广告上不写不要女生,但到审核简历时就直接把女生的挑出来了,你怎么检查怎么罚?


而如果按照结业结果要求平权,硬逼着所有企业按照50%-50%招人,则会造成更严重的就业市场扭曲,同时很可能造成社会舆论的反弹,就像不久之前我们目睹的美国川普上台,就有这方面的因素在里面。



尽管川普的大嘴巴经常对女性言语不敬,令美国女权主义者极其反感,但却并没让他丢掉选举


怎样能够解决这一悖论,需要的不仅是空洞的道德审判,而是切实可行符合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法。让我们看看世界上其他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英国,产妇可以享有12个月产假,但女方生下孩子6个月后便可以选择返回工作岗位,把余下6个月产假留给丈夫。而且丈夫代替妻子休产假时不仅享有和女性产假完全相同的权益保障,同时还能拿到政府提供的奖励补贴(每周100英镑左右)。




在德国,父亲和母亲共同享受12个月的带薪假期。


在日本,除了母亲享受的共14周带薪假期之外,还规定男性必须休满40天带薪产假,而且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递交一份“奶爸札记”,将自己如何尽家庭义务的过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说谎的话还会受到惩罚。


在瑞典,除了母亲,父亲也可以享有长达一年半的专属“爸爸产假”,并且其中至少有两个月是带薪的。专门请假带孩子的“奶爸”在大街上随处可见。




综上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现行的制度中仅仅强调了女性有资格休产假,却没有体现男性在生育期间的责任。


男方仅仅15天的护理假完全不够,让新爸爸也要休产假,也要更多的承担在孩子养育过程中的责任。


现有的社会科技发展水平还没达到能让机器人代替人类养孩子的程度,假如不丁克不啃老,就肯定有一方要为家庭而牺牲一部分或者全部职场机会。


因为孩子出生了总要有人贴身照顾,当男生有了更多的参与养育的机会时,就会有更多的家庭对其中利弊进行权衡,也就会有更多的优秀女性得到在生育后短期就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机会。


国家应该采取倾斜政策鼓励企业聘用女生



国家保护女员工的合法劳动和生育权益,在立法和执法上向她们的利益倾斜是正确的。然而企业也面临着实实在在的压力和风险,做出的决定也是完全理性的。


目前企业面临着相当高的税负水平,还要承担高额的社保五险一金等社会责任,运营压力已经很大。


而且在现在的经济形势下,很多企业实际上近几年的运营状况也很不好,经受不起更高的人力成本。


这时给企业戴上一顶“性别歧视的大帽子,用道德压力来苛责他们在招聘时不考虑这些现实存在的用人成本,既不现实也不公平。




同时,在校女生纷纷追求“已婚已育“,就是把生育所产生的负担前移,让她们在没有任何收入,不享受任何福利的情况下边生孩子边读书,又当学生又带娃。既不利于学业,又不利于其人生价值实现。


而且目前国人的生育意向明显消退,国家已经明确承认,生育率下降会成为未来20年甚至更长期间中国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由社会来代替重负中的企业来为女员工的生育成本买单,也就成了应有之义。




现有的劳动法规,实际上是在强求企业为全社会买单,在这样的规则下企业有企业的无奈,大学生有大学生的苦衷。


在现实语境下出现了违背法律本意和社会伦理的“平衡“。这时政府和社会就不能袖手旁观无动于衷,而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




政府可以考虑出台相关的税收减免和其他支持性措施,采用切实可行的手段引导和约束用人单位积极承担性别平等的社会责任,同时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比如每雇佣一定数量的女大学生,就能够减免要交的一定数额的社保缴费。


当招聘女大学生有利可图之时,不用政府强求,企业自己就会积极踊跃的争相延聘优秀的女大学生,女研究生。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想找工作先生孩子这样的怪现象,也会在政府,企业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渐渐绝迹,性别平等也将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成为职场和社会的现实。


文中新闻部分部分引用了中新网的相关报道,对此深表感谢!


你对女大学生遭遇就业歧视的现象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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