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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治超破窗暴力执法?真相竟是……(附视频)

2017-04-01 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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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执法视频

    3月27日凌晨,南昌市新建区由公安、交警、运政、路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治超小组在320国道西山镇陵园附近路段查处一辆涉嫌严重超载的大货车时,在多次喊话劝导、警告无效后,无奈之下,由交警破窗执法


    此事传出后,引起了不少货车司机和网友关注。那么,治超人员到底有没有权利破窗执法?


真相



先让我们看看这次破窗执法的真相。



破窗执法前多次喊话警告

3月26日,南昌市新建区治超办执法人员根据省、市治超办要求,全天候在新建区石埠治超点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该路段的超载、超限车辆加大巡查打击力度。

 

据了解,新建区治超办执法人员由公安、交警、运政、路政4个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工作安排,当晚由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雷霆带班。

 

当日晚上23时30分许,雷霆带着治超人员开着4辆执法车巡查至320国道西山镇陵园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CC5462的重型载货货运车辆,运载一车石料违规停在320国道旁。

 

考虑到这辆大货车没有熄火,随时可能冲卡,雷霆立即指挥两辆执法车停放在大货车前面,一辆执法车停放在大货车后面,另一辆执法车停放在大货车侧面。

 

“320国道车来车往,大货车违停在路边非常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参与此次执法的新建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水中队民警刘徽说,为此,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亮明身份,并用扩音喇叭喊话货车司机,告知其车辆停放在国道上影响道路安全和正常通行,同时告知司机该车涉嫌超限超载,要求司机配合检查。

 

货车司机为一名中年男子,旁边坐着一名中年女子。执法人员第一次喊话后,货车司机无动于衷。因此,执法人员继续用扩音喇叭进行喊话,告知其如不配合执法,执法人员将采取强制措施拖移。


执法记录仪拍下执法全部过程


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暴力执法”,3月29日上午,雷霆向《新法制报》记者提供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视频。“为了规范执法,我们所有执法人员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雷霆对记者说,幸亏有执法记录仪和手机视频作证,要不然,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执法过程还原

记者在雷霆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视频上看见

执法人员第一次对货车司机喊话时间为3月26日23时30分

破窗执法时间为3月27日0时15分

货车司机和执法人员僵持了40多分钟

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对货车司机进行喊话

要求货车司机“车上人员下来,再不下来便要破窗处理”

面对执法人员的劝导、警告,货车司机都不肯下车

而该车始终未熄火,多次试倒车、前行。

为了防止对方冲卡,现场执法人员赶紧将执法车逼紧,同时警车启动警笛。

(资料图)

“那名货车司机情绪特别激动,当时情况很危险,我多次提醒其他执法人员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对方冲撞。”雷霆一边看着执法记录仪一边对记者解释道,他参与过多次治超,深深知道治超的危险性。

 

时间在一分一分过去,车上的货车司机一会倒车,一会儿往前开,一会儿打电话,对着电话大喊大叫,就是不肯下车。实在没有办法,3月27日0时15分,刘徽拿起扩音喇叭,再一次喊话货车司机配合执法。然而,这名货车司机不但不配合,反而又一次进行倒车。


直到这时候,雷霆才要求参与联合治超的交警拿出随车携带的破窗工具,用铁锤敲碎了这辆涉嫌严重超载的货车的右侧窗户玻璃。在破窗前,雷霆特意掏出自己的手机,拍下了警告和破窗的过程。

 

“货车司机说我们用榔头破窗,我们怎么会用榔头破窗?”雷霆郁闷地说道。


当事货车车主和司机尚未接受处理

(资料图)

 执法人员破窗后,车上的货车司机和随车女子依然不肯下车。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一名自称车主的中年男子赶到现场,大声指责执法人员“暴力执法”。同时,不少货车司机过来围观。经过反复解释和沟通,凌晨2时,“车主”才同意让货车司机下车,另外安排人将货车开往新建区石埠治超点。考虑到现场比较混乱,执法人员没有对货车司机采取强制措施。


     

“这次行动我们总共查处了19辆涉嫌超载的货车,目前16辆已经过磅,正在处理之中。这16辆货车超载率最低的是26%,超载率最高的为108%。”播放完执法记录仪视频后,雷霆告诉记者,因为赣CC5462货车的车主和司机目前还没有接受处理,暂时无法对这辆车进行过磅。但是车主提供的原始榜单显示,该货车车货总重为90.26吨,超载率达84%。

(3月27日,新建石埠治超点停满了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车)


在新建区石埠治超点停车场,雷霆指着赣CC5462货车告诉记者,这辆货车经过检测进行了改装,车厢超宽,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且货车尾部没有悬挂车牌号。交警查询发现,该车属于高安市汽运集团桐晨汽运有限公司。记者试图采访该公司,但没有联系上。

 

“有的货车司机不理解、不支持治超,其实治超是对货车司机好。”雷霆说,货车超载屡禁不止导致货运市场恶性竞争,运价低迷,更重要的是,超载货车刹车性能不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新建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王群法介绍称,自从新建区去年下半年强力治超后,辖区货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明显减少。


(资料图)


“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破窗执法”


南昌市新建区治超办常务副主任、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建分局局长王海泉告诉记者,治超执法难度大,冲卡行为时有发生,在司机不配合执法拒不下车等情况下,只能采取强制手段。

“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是不会破窗执法的。如果不能破窗执法,超限超载司机一看到治超人员,就关上车窗躲在车里,治超工作怎么开展?”王海泉说,遇到货车司机弃车而逃的情况,新建区治超人员都不会进行破窗,会请来急开锁师傅开锁,然后将涉嫌超载的货车开往治超点过磅,同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


劝告--警告--强制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货车超限超载危害巨大,不仅严重损坏道路、桥梁,也扰乱了货运市场,同时极其引发交通事故,加强治超是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同时,该负责人呼吁,希望社会各界尤其是货车司机能更理解、支持治超工作。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多次警告无效后,超限超载货车司机依旧拒不开门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如果不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全国人大代表周俊军:

建议明确“破窗执法权”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刚过去不久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明确警告无效后交警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破窗执法的建议》,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增加一款,明确规定交警部门在进行检查中遇当事人不配合时,可以采取诸如破窗、破胎、拦阻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当前全省各地正在大力进行治超)

 

全国人大代表、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


 

       交警实施“破窗”的执法方式,实质就是交通管理的行政强制手段,但就交警目前执勤执法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对拒不配合警察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行为,都只有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没有详细的操作细则,对于“破窗执法”行为更无相关条款,在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交警实施这一行为,需要慎重。即使套用相关法律条款中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也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交警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有心理压力。然而,交警在履职过程中,对于当事驾驶人关闭车(窗)门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却又毫无其它有效办法。由此可见,修改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增加交警“破窗执法”权限,既是交警执法形势所需,也是交管工作现实所需,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需。


江西省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之春:

在交警经过多次警告,当事人不理会的情况下,交警采取强制措施具有行政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因为涉及不特定多数社会群体的安全。就南昌多个部门联合治超破窗执法这件事,货车司机拒不配合检查而且试图冲卡这种行为,已经有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嫌疑,现场公安在货车司机下车后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柱国:

      《人民警察法》通过概括性授权的方式授予了交警部门对行政执法的相对人有权采用必要强制措施的权力。因此,交警在紧急情况下,尤其是当事人试图冲卡可能危及执法人员安全和其他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破窗执法”。


(来源:江西交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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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倩           审核/田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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