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督导组到南宁督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总第478期>
作者/图片:伍彬
编辑:王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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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下午,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率最高法院督导组先后到江南区法院和南宁市中级法院督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克、副院长戴红兵,南宁市委政法委书记杨维超,南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培健等领导陪同督导。
江南区法院
在江南区法院,李少平副院长一行参观了该院诉讼流程服务中心、警营文化室、家事法庭及法院文化展厅,听取了该院院长林振明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汇报会现场
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召开的最高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汇报会上,黄克院长,戴红兵副院长、张培健院长分别汇报了全区法院及南宁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会由黄克院长主持。
黄克院长,戴红兵副院长、张培健院长分别作汇报。
李少平副院长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广西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所作的工作,认为广西三级法院积极主动、迅速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并已经取得不错的成果。李副院长指出,目前全国各级法院都已经把司法改革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事项。此次督导的目的是为了在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对于进一步做好司法改革工作,李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1
要提高认识。
广西三级法院一定要深刻理解和吃透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和顶层设计。通过加大改革宣传、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深化对司法改革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
2
要以问题为导向。
通过改革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升司法审判的科学性。针对案多人少等现实问题,要加强审判运作机制的科学性,并通过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每一个审判员的作用;
3
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各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握好改革中各项工作的协调配合,把握好改革走向,使我们的改革符合中央的要求,符合法院工作的实际。
督导组还于12月7日上午就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前往青秀区法院进行督导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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