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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赖”很奇葩!司考合格证竟当拒执“挡箭牌”<总第207期>

2015-12-08 南宁中院


一老赖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出行购买机票被阻,竟大闹法院,并以“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由”,要求解除对其的信用惩戒。近日,这名奇葩老赖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案件由来
徐某毕业于某政法院校,2014年至2015年期间因租赁合同纠纷被房东赵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徐某应支付欠付的租金一万余元,徐某因对租赁物所在的小区物业不满,要求降低租金未获支持,对生效后的判决拒绝履行,但并没有依法提起上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11月底,徐某购买机票出行时被告知已被纳入“黑名单”,急冲冲地找到执行法官要说法。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了被执行人的权利及义务,徐某不仅不接受,反而大吵大闹,指责执行法官无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其认为“判决不公”,并因此专门研习法律,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说完便从包里掏出一本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甩在执行法官脸上。
暂且不论他将东西甩到执行法官脸上的行为,这甩过来的东西居然是.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执行法官的心情难以言喻。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那么大的用处吗?!!
小编解答: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就是这本证书↓↓
通过司法考试及格,并不代表可以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也不能成为解除对其的信用惩戒的理由!
最终,徐某被执行法警控制,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徐某想以为自己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就可以获得豁免权,殊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打击“老赖”绝不纵容。



作者:苏灵艳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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