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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 广东发新规促旧改 南京“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观点 20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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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观点地产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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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新规促旧改:允许以建筑物分成或公益用地替代土地款

9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文件《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文件主要从8大方面深化改革。首先,支持降低用地成本,采取多种地价计收方式,在保障政府收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允许以建筑物分成或收取公益性用地等方式替代收缴土地价款。此外,创新创业载体享受差别化地价。

其次,支持优化利益分配,实行土地增值税补助政策,自2019年度起,各地级以上市“三旧”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全口径)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8%的部分,由省按30%的比例核定补助该市。

此外,强化行政司法保障,实行政府裁决和司法裁判。“三旧”改造项目,多数原权利主体同意改造,少数原权利主体不同意改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积极探索政府裁决。

据悉,对由市场主体实施且“三旧”改造方案已经批准的拆除重建类改造项目,特别是原有建筑物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城乡规划、生态环保、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要求或妨害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情况,原权利主体对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符合以下分类情形的,原权利主体均可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裁决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合理性,并要求限期搬迁。

其中,土地或地上建筑物为多个权利主体按份共有的,占份额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且占总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权利主体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范围内用地包含多个地块的,符合上述规定的地块总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80%;属于旧村庄改造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户代表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南京:规划局新政 “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9月4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新局组建后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使得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为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为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办理路径。此类临时建筑,若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若想要保留,可通过简单的路径转为“正式”项目,即在符合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申报规划许可变更的方式,直接换取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该政策使得建设单位将大大加快项目建设速度,避免了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

南宁:允许商业用房可改建租赁房 城中村改造用地建租赁房

9月4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方案》将明确围绕搭建平台、培育主体和重点解决有效供给不足、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全面推进南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并且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租赁住房,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试行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且出让方案和合同中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等内容。

据《方案》显示,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的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完成相关规定程序后调整为居住用地,但经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同时,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如个人委托中介机构出租住房,也可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采取统一运营的形式对外出租。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南宁市还将探索“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建、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方式,利用闲置的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由其自主经营管理或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经营。支持“城中村”村民或村集体将依法建设并符合租赁房屋基本要求的住房进行租赁经营,鼓励出租人改善出租住房的条件,提高出租住房品质。

另悉,南宁市政府于今日还出台新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至少配建10%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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