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是个例!上海一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住户被冒充签名,“上下为难”怎么破? | 法治新闻眼
第二,由居委会再搭建平台协商,看看和周先生能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这个事情。
代替、冒充签名的行为,侵犯业主的合法权利
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调整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的通知》的规定,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需要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份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低层住户如果确实受影响,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此外,段厚省教授提醒,低层住户如果确实受到了加装电梯所带来的噪音、采光等实际问题的影响,相关部门须比较和平衡两种利益,常理而言,公共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应优先考虑,个别人的利益可通过尽量减少损害和适当补偿来解决。此外,无论业主认为侵犯了何种权利,都要承担证明责任,通过司法途径或者协商给予补偿是可以的。
第二,对于因通风、采光、噪音等问题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相应的评估方案及贬值参考。
第三,对于无法避免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法有效的承诺或者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