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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举报间谍立功,今揭发李云迪嫖娼……“朝阳群众”蕴藏怎样的力量?| 法治新闻眼

关注热点的 上海法治报 2022-05-18


10月21日晚间
“李云迪嫖娼被拘”
冲上了微博热搜榜首


北京朝阳警方发布消息:该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朝阳某小区卖淫嫖娼。警方依法开展调查,将卖淫违法人员陈某卉和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查获,两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随后
“朝阳群众”
也上了热搜榜单


很多网友感叹,
朝阳群众又立新功!

 
据@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网络文化工委 消息,
据统计,从2014年开始,
李代沫、张元、宁财神、张耀扬、
高虎、尹相杰、王学兵、张博、
黄海波和王全安等,
均被北京朝阳群众举报,
后被警方查处。

“朝阳群众”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为何能屡屡建“奇功”?
他们的经验蕴藏着怎样的社会治理智慧?


曾因举报间谍立功
“朝阳群众”是一群来自中国首都北京朝阳区的居民,曾参与破获多起明星吸毒、藏毒、卖淫嫖娼等案件,被网友亲切地称为“朝阳群众”。2013年8月,微博红人薛蛮子被北京警方抓获,就是“朝阳群众”的功劳。自此,“朝阳群众”开始被大众熟知。

朝阳群众近几年才被关注,但他们其实一直都在。

1972年1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通讯《苏修间谍落网记》,从这里就可以窥见“朝阳群众”的优良传统。那一年,他们配合公安机关在太阳宫抓获6名间谍。


虽然朝阳区是北京城区中面积最大的一个区,但“朝阳群众”的身影却随处可见。早在2017年时,朝阳区综治办公布的数据就显示:目前朝阳区共有各类群防群治力量19万余人,其中实名注册的“朝阳群众”达13万余人,相当于平均每平方公里的地面上有277人。其中6万余名活跃的“朝阳群众”,平均每月向警方提供线索2万余条
 
商场超市里的保安、路边志愿者、晨练的大爷大妈……即使没戴红袖标,但这些一个个“平凡”的路人都可能是为社会治安稳定出力的“朝阳群众”。


因被“朝阳群众”举报而被警方打击惩治的案件已不胜枚举,甚至有网友戏称“北京朝阳群众”成为继中情局、克格勃等世界王牌情报组织之后的“世界第五大情报组织”。


现在的“朝阳群众”总体上有五部分人组成:治安志愿者、党员巡逻队、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员、治保积极分子。2017年4月,朝阳警方还推出“朝阳群众”APP,“朝阳群众”从胡同口踏上了客户端。


关于“朝阳群众”的工作方式,网上流传着无数个版本。如:看到有人十块、二十(块)钱地贱卖自行车,“朝阳群众”就会留心注意这个人接下来的举动,认为他可能是小偷;抄水表的人入户抄水表,感觉屋子里的味道不对,离开后记下门牌号码及屋内情况及时跟社区民警反映……
 
这些被网友认为神乎其神的操作,其实不过是大爷大妈们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朝阳群众”的日常,就是监控社区内一切异常现象,一旦发觉情况不对及时汇报,成为民警的眼睛和耳朵

“朝阳群众”更是一视同仁,并不会因为“明星”身份就留份面子、放过一马。简单罗列一下“朝阳群众”的战绩:


2014年7月29日,张默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查获。
2014年8月4日晚,北京警方在朝阳区将涉嫌吸食毒品的演员高虎等4人查获,并收缴毒品大麻约7克、冰毒约1克。
2014年3月10日,演员王学兵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
2014年3月17日,歌手李代沫吸毒被抓。
2014年6月13日,导演张元在朝阳区三里屯的住宅吸毒被抓。
2014年6月26日,宁财神在北京市工体附近一公寓吸食毒品被抓。
2014年7月10日,香港演员张耀扬因吸毒在北京市朝阳区某酒店内被警方抓获。
2015年11月12日,尹相杰 ,吸毒。
2015年11月27日,毛宁,吸毒被朝阳警方抓获。
2016年2月26日,傅艺伟,黑婧环、付意敏,涉毒。
2016年10月13日,宋冬野,吸毒。
2021年10月21日,李云迪,嫖娼。


在一条条官方简短的案情通报中的,都有一个低调隐秘的“群众举报”。

朝阳群众诸多“战绩”的背后

展现的是“群防群治”的智慧

那么,什么是“群防群治”?

它具有什么效用?

在推广实行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

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群防群治”还有这些要注意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法律社会学教授易益典表示,“群防群治”“发动群众力量”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传统。“从把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恶化发展前的角度来说,‘群防群治’的工作方式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他指出,在“群防群治”推行过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

一方面,是热心群众关于“度”的把握的问题。“在具体‘群治’过程中,群众需跟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配合。但如果群众对汇报的‘度’把握不清,那么,相对接的部门就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去筛查辨别,这就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行政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是“群防群治”和公民“个人空间”之间存在的矛盾。易益典认为,“群防群治”的群众扎根于公众的日常生活,紧盯身边事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公众的个人空间被压缩。因此,如何在“群防群治”和“个人空间”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的问题就至关重要。


此外,他还指出,“群防群治”在无形中加重了犯错人的犯错成本。就本次李云迪事件来说,他嫖娼的行为过错被全国人民知晓,那么,他除了要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外,还要承担来自社会的道德舆论压力以及由此对他的个人形象、事业发展等一系列后果。但这些巨大的影响和他所犯过错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思考。

易益典建议,在理解和推行“群防群治”方式的过程中,要注意权利边界。善守法律、遵守道德、尊重人权,这几者要有机统一。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峰也指出,“群防群治”是中国社会治理的传统之一。它依靠的是社会公民的参与,共同构建起一个治理共同体,通过社会力量与司法行政机构之间的配合,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在这种治理共同体的格局中,就要求公民严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他说道。

同时,李峰表示,从长远看,“群防群治”如要继续发挥效益,则需要更多规制引导。对此,他建议,一方面,任何一种治理方式都有其社会和文化传统的支持,群防群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的选择,也要考虑到本地区的群众构成和传统;另一方面,在“群防群治”过程中,我们也需引导“群”“理性”地防治,作为群防群治的每个个体都应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实现治理共同体的良性运行。

整理 | 刘家杭
综合自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半岛晨报、澎湃新闻、辽沈晚报、@平安北京
编辑 | 刘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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