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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爆燃致学生多处烧伤,别拿生命做实验!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提高实践能力,学校组织实验课堂本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然而,就读于某交通学校的学生张某却在实验中突遭事故?
快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该实验特别要求需待酒精完全熄灭后,再用滴管加入酒精进行二次实验。易某进行实验时,因一时疏忽大意,在酒精没有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直接倒入了500毫升的酒精。
此时,酒精发生爆燃,火蛇瞬间喷向蹲在一旁仔细观察实验的张某,致使张某全身着火,痛得满地打滚。经同学合力用衣物扑救,张某身上的火势得以扑灭,但其面颈部、躯干、四肢被严重烧伤,全身多处瘢痕增生,两处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等近90万元,后续瘢痕治疗还需大额支出。
事后,该学院认为学生易某系成年人且为直接侵权方,学院不承担责任;而易某认为自己首次参加实验,发生失误在所难免,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应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张某遂将学校和易某告上了法庭。
被告易某作为实验实际操作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江津法院依法判决由该交通学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易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供稿:陈佑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