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希望这个人渣在22路公交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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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湖南长沙一公交车上,一男子在10秒内连打司机18拳,被乘客拉开后又踢4脚。司机全程未还手,且及时拉手刹停稳公交车。监控显示,冲突原因为一老人与该男子在公交车已经起步的情况下要求二次停靠,司机违规停车,好心让两人上车后,发生口角,男子施暴。司机头部软组织挫伤,需留院观察治疗。
我是一个内心还算比较强大的人,很不容易动怒。上一篇写DG辱华的稿子,在微薄和公众号上,被几十个爱国小粉红狂喷,我都不生气,还一个一个回复他们。我只写我自己的真实想法,我并不确定就一定是对的,写字也不是为了求认同。观点之争是一件特别文明的事情,因为规则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表达。我甚至觉得,只要不问候十八代祖宗,骂点脏话都是可爱的。
但是看到这则视频,我真的愤怒了。但是这种愤怒又特别无力,因为隔着屏幕,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人渣,一拳一拳以极快的速度砸向公交司机,然后扬长而去,一点办法都没有。这名公交司机,已经两鬓斑白,明显已经上了点年纪。男子在施暴时,司机师傅以扭曲的姿势双手护头的动作,更是让人心酸。
这时,我就会恶毒地想象,如果这个人渣在那辆坠江的22路公交车上就好了,这样,世上就多一条可爱的生命,也许就是那个3岁的婴儿,少了一个人渣,这世界可能就会好那么一点点。
或者,这个人渣蹭了龙哥的宝马,而这个龙哥又是一个能拿得稳刀的龙哥,好像也不错,两个人渣互砍,疯狗对疯狗,场面也一定很精彩,这个社会就会少一点戾气和嚣张,变得平和一点。
但,哪有那么多如果。这个人渣能不能抓到都是一个问题,就算最后被抓到,按照常规操作,大概也就是治安处罚,顶多拘留15天,赔点医药费了事。倒是被打的公交司机,很可能会在很长时间里活在恐惧之中,担心再次被骚扰和殴打。
这不公平,更不正义。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有许多网友建议,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那些干扰公交司机安全行驶的人进行治罪。这不是建议,而是法律本身。对照法条,视频中该人渣的行为,在正常行驶的公交车上,疯狂殴打工作中的公交司机,已经危及整车人的安全,完全符合该罪的全部要件。而考虑到手段的恶劣和行为的暴力,判他个10年有期徒刑的顶格处罚,我个人觉得也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法律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我们法律的人性化,常常就表现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都不是事。男子殴打公交司机的时候,撞车了吗?死人了吗?没有嘛,所以批评教育一下就好了。这里的悖论是,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一切都已经晚了。
法律人性化是好事,但滥用就不好。前段时间看到过一则案例,一名男子网购毒针杀害女友。这个毒药叫“氯化琥珀酰胆碱”,非常恐怖,注射后,人的意识清醒,但动弹不得,呼吸肌瘫痪,最后活生生被憋死。据说前段时间被杀的沙特记者卡舒吉就曾被注射这种毒药。
这么残忍的杀手,按理说死刑立即执行没有任何疑问吧?但是没有,凶手家人赔了几十万,获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最后连死缓都不是,只是无期待刑。我们没理由责怪死者家属,女儿死了,家里又很贫穷,不接受又能怎么办?我只能怪法律太人性化。
还有家暴。夫妻关系中,被家暴的妇女常常会陷入绝境,离又离不掉,求告又无门,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劝和不劝离,法律很愿意充当和事佬,以至于不死人都没办法摆脱。就算是死了,施暴方也往往因为有夫妻关系这层保护伞,而轻易脱身。北京一女子长年被家暴,死的时候,身上甚至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他的丈夫一点事没有,娶了个更年轻的妻子,继续家暴。
法律要硬起来,才能真正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保护好人,让坏人敬畏。坏人不是天生就坏,而是因为总是能从坏中不断得到好处,他们才会越来越坏。
说回长沙公交这件事,最让人愤懑难平的是,我们总说老实人吃亏,但其实,比老实人吃亏更可怕的是,善良的人吃亏。
两个细节让人既感动又悲情:一是,公交车当时已经起步,司机师傅完全可以按规定直接开走,不用理会一老一少两名迟到的乘客。如果这样,他就不会遭到后来的殴打。但他还是好心停了下来,宁愿自己违反规定,宁愿自己麻烦一点,也要为乘客行个方便。这是很微不足道的善意,却很温暖人心,因为我们常见的是那些呼啸而过,无论你怎么追赶都不会停下来的司机。
二是,在被人渣殴打的时候,即便自己已经狼狈不堪,司机师傅还是腾出一只手来,拉下手刹,停稳了公交车。无论如何,他都把职责和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可是,司机却为自己的善良付出了被暴打的代价。心不心寒?最痛的不是身体,而是被贱踏的尊严。快戳到眼睛的手指,不停的谩骂、威胁,如雨般落下的拳头,不打到你跪地求饶就决不罢休……那10秒钟打出的18拳,其实是打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
如果善良的人老是吃亏,总是被欺负,谁还愿做一个善良的人?我们会选择做一个呼啸而过的冷漠司机,甚至把公交车开到江里。这没什么奇怪的,人的尊严感逐渐消失,生存质量就会严重下滑。
这个视频在网络上没有激起一点水花。我理解,重庆公交车事件后,很多人对这类题材已经有些麻木。可这是我们身边每天都会发生,而且随时会发生的事,如果我们拿出一点DG辱华事件的关注度,来关注一下这些具体的善良的个体,我们活得是不是更有尊严一点?
老实人打不过暴徒,善良无法教化拳头,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强烈建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给人渣定罪,并顶格量刑。如果你同意,希望你能转发,让更多人看到,让人渣去牢房里捡10年肥皂,相信终将能学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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