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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7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经研究,近日,省政府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批施秉县甘溪乡黄金树水库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甘溪乡黄金树水库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要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培 刘添元
统筹:晏海艳
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