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纳雍县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对全县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
毕节市纳雍县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
关于对全县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
为高效有序开展纳雍县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充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实筑牢纳雍县疫情防控堡垒,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疫情特点,决定对纳雍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施静默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8时起实施管控,暂定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18时解除管控。
二、管控区域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规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行静默管理。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流动。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区域内所有出入村(社区)、小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倡导居家办公配合防疫,居家期间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公安、武警、医疗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出入静默区域,应急、通信、抢险、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和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持单位证明出入静默区域;对确需外出就医等特殊需要的,应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备登记。
(三)管控区域内的村(居)民严格落实“居民防护十要十不要”要求,自觉做到居家隔离。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或做好抗原检测。
(四)各小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五)暂停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
(七)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继续营业,但不堂食。
(八)静默区域内对交通予以限行,一律凭物资运输通行证或防疫工作通行证放行。物资通行证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放和管理,防疫工作通行证由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放和管理。
(九)静默区域内人员在静默期内原则上只进不出,欲离纳人员做好出行调整和票务退换处理。
特此通告
毕节市纳雍县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编辑:任诗音 王培统筹:胡莹编审:闵捷
· 关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 关于毕节市织金县新增23例确诊病例及97例无症状感染者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 毕节市纳雍县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对全县部分区域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