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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春: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安徽司法 2022-04-20



人物名片

  刘晓春,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宣城市宣州区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科科长)。


所获荣誉

1. 2005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2. 2011年获评全市群众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3. 2012年获评全国第四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4. 2015年获评“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5. 2015年获“安徽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

6. 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获“感动宣城人物提名奖”;

7. 2017年获评宣城市创建全国模范双拥城市先进个人;

8. 2018年获评宣城市“贫困群体贴心人”。


人物印象

    刘晓春1991年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宣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研究室主任。2007年调任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建章立制,完善工作台帐,加强工作站建设,强化基层业务培训,使宣州区法律援助工作出现了全面发展的势头;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举措,并定期进行受援人受援事项调查,将工作目标放群众根本利益上。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宣州区委法律顾问,参与探讨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主动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多起上访事件的协调处理,组织并办理了大量在本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个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300余件,基本胜诉,做到案结事了。             



人物事迹

当好党和政府的助手

     刘晓春,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宣州区委法律顾问,参与探讨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主动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多起上访事件的协调处理,预防矛盾恶化为群体性事件,组织并办理了大量在本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尽职尽责。

事例

     2014年,宣城市一公司清洁工司大爷工作期间发病,住院治疗,因找公司索要医疗费没有结果,遂到市政府上访,领导接访后,安排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接到通知后,刘晓春当即与司大爷取得联系,安抚其情绪,约定第二天上门当面提供法律服务,并多次调查取证,全力维护司大爷情绪,成功化解一起上访事件。

     2018年,宣城某健身俱乐部发现有参与游泳培训的儿童感染呼吸系统疾病,并迅速在一同培训的儿童中蔓延。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因赔偿问题健身俱乐部与一百多名家长产生分歧。家长情绪激动,陆续到市政府上访。刘晓春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了该纠纷调解。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她一方面向家长们辩法析理,进行思想疏导;一方面向俱乐部负责人阐明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事件及时处理及诉讼的利弊。同时,对受感染儿童的损失依法进行核算,协同市信访局、宣州区及开发区领导共同协调。历时三天,两个中午加班,放弃午休,放弃吃午饭,把握调解时机,群体上访事件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此后,她又连续两天赶赴开发区,指导企业与家长当面核算赔偿金额,兑现全部赔偿款,直至该群体纠纷圆满解决。



当好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刘晓春,作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带头办理了大量在辖区内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她承办的300多件援助案件,每一件说来都是一个故事。

事例

     2013年5月中旬,民工汪某兴冲冲地来到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激动地向她致谢。原来,他的工伤案在刘晓春的援助下,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最终赢得胜诉,83130元的工伤赔款已经全部拿到了。 2015年3月,王某带着她智残的儿子施某来到中心,感谢刘晓春为其子要回了应该继承的遗产两间房屋。2018年5月,李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刘晓春为其智力残缺的儿子盗窃罪争取了缓刑,给了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



做好自己的份内事


     2007年8月,刘晓春选择从宣州区法院研究室主任调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担任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面对质疑,她坦然一笑,因为服务弱势群体、从事公益性职业,是她心里一直梦想的一个情结。刘晓春扎实做好负责人的“份内事”,针对本区法援工作特点,她制定了岗位职责,制定了案件管理流程,创新了便民措施,制作了一次性告知书发放给受援人,实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督办。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在全市率先设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完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组织网络的建设,将法律援助送到乡、送到村,送到困难群众身边。在12348法律咨询与信访接待工作中,创新了以援助化信访的新机制,在接待中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导来访人申请法律援助,利用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在全面改建中,严格按照省厅标准建立了规范的临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创新建立法律援助廉洁服务承诺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以期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让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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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讲述司法行政人履职敬业、追梦筑梦、奋斗圆梦的故事,激励和动员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19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


策 划: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供 稿:宣城市司法局

编 辑:小 圣   艾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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