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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质量,现就《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16日起至7月15日止
提出意见方式:
1.可在安徽省司法厅官网相关网页直接提交修改意见。
2.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字样。
3.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ych@163.com。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1.《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来源:厅立法一处
编辑:方航
校对:阳阳
审核:徐春节安徽省司法厅出品欢迎投稿到邮箱sft7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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