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安全警句】盲目施救 等同自杀
2021年4月,黑龙江某公司在制气釜停工检修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死9伤。事故原因为维修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制气釜底部作业,吸入有毒气体造成中毒窒息。救援人员盲目施救,致使现场9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再如2012年11月,某煤化公司在清理脱色清液罐中的活性炭时,造成硫化氢气体中毒,另外2人在缺乏安全常识、未佩戴安全防护设施、盲目施救过程中中毒,最终导致3人死亡。
两起事故均暴露出企业危害识别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救互救能力低的突出问题。
盲目施救不仅存在于企业开展特殊作业过程中,也多发于火灾救援现场或其他突发事故处置现场。救援人员在不了解事故起因和事故场所危险情况,不能对事故态势演化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准确预判的前提下,仓促处置,盲目施救,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仅不能保证将事故被困人员救出,甚至可能危及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造成更多人员伤亡和更大经济损失。如宁波锐奇“9·29”重大火灾事故。在发生火灾后,员工不知使用灭火器,使用嘴吹、纸板扑打、覆盖塑料桶等方法灭火,最终小火酿大火,最终导致19人死亡。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前提,不断提升应急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意识是避免盲目施救的根本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并指导教育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突发险情面前,要科学施救,不可盲目施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