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徐绪卿 浙江树人大学原校长、浙江省民办教育政策咨询研究院院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一以贯之,步步深化。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职业教育的战略定位越来越突出、实践要求越来越明确。
应该说,这些政策对职业教育发展都是极大的利好。
但是,对于利好政策,有了不等于做了,做了不等于做好了。
从发展现状来看,各方积极行动,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国家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笔者看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还需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好4个方面的问题。谁来办
现在职业教育主要由政府来举办,政策上有支持,经费上有保证,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都有计划安排,但却天然形成了“办”与“用”之间的沟坎。由于“办”与“用”分离,用的不办,办的不用,学校培养内容、质量与企业无关,企业需要的人才得不到培养和供给,使得一些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需求脱节。虽然各地都出台了不少“产教融合”等鼓励措施,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拉郎配”是走不远的,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值得关注。笔者认为,只有让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组成职业教育共同体,将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企业挂钩,产教融合才可能出现真正的繁荣景象。值得期待的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确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地位夯实了法律基础。只有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深度参与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中,“办”与“用”的关系才能和谐,职业教育才能走上顺畅发展的轨道。由于职业教育的特殊内容和培养模式,职业院校的教师队伍不应该按照普通教育的要求来建设。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职校要着力打造一批德技双馨、创新协作、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加快职业教育和“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明确“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教师企业实践时长每年不少于1个月,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纳入专业课教学,这些规定是必要的。但是,这里面涉及双方的对接、企业的忙闲、岗位的安排、师傅的确定、时间和经费等复杂问题。有关部门发布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提出“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占专业课总课时的20%以上”。从内容上来说效果可能更好,但是面大难照应、兼职难坚持、专职无资格(教师证)。经常有职业院校领导反映这个问题,实际上现有各地的政策还是无法破解。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可能还有一些制度性障碍没有突破。与此同时,职业院校像普通教育一样也引进了许多学术博士,有的地方将专任教师中的博士教师数作为统计指标,这种无实际内容的竞争不利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高校扩招以前,中专都在重点高中之前招生,生源有保证,因为考进中专就转户口,意味着享有“干部身份”,端上铁饭碗。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和人才使用规则发生了很大变化,职业院校招生往往是同层次文化课考分最低层次的考生。这就对职业院校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按照普通教育的培养模式来培养职业院校的学生。笔者认为,实施“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模式方向是对的,但是现在不少学校为了迎合学生家长的要求,搞了许多“接口”“立交桥”,使得培养模式走样了。“中升专”“专升本”“中本一体培养”等五花八门的升学,使得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秩序和质量大打折扣。有的院校为了照顾几个升学的学生,放弃了对许多立足职业教育学生的重视和培养。有的院校以升学率为学校“品牌”,经常炫耀学生考上了“名牌”院校的数量,有的甚至将此用于学校招生宣传,承诺毕业以后升学多少。这种做法如果是为了升入高一层级的职业院校延续职业教育当然没有问题,否则真有点“不务正业”的感觉,将迷失学校的办学方向。职业教育是学校培养人才,企业用人。
由于“办”与“用”分离,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不会很珍惜,大多数毕业生被当作普通工人使用,读与不读似乎也没有太大区别,毕业生就业后不安心。
换个视角来看,企业对学校培养的人才缺少信任感。
尽管国家下达了一系列文件,强调人才使用破五唯、重绩效,但其分配权在企业,招工的时候很重视,使用的时候很随意,批量进出,稳定性差。
针对此类问题,有专家建议将职业教育经费分摊到企业,由政府通过税费返还,这样做有利于理顺职业教育的关系,加强用人单位与学校的联系,真正实现产教融合、校企一体,提高人力资源使用的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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