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的时候,
常听教练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开车小心点,
出了事情你们不要紧
我是要坐牢的!”
没想到,
这话在教练江某身上真的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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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上路练车
她盯着人群却疏忽了过路老人
江某是临安某驾校的一名教练,9月16日,江某像往常一样带领着自己的学员骆某和陈某上路练车。
骆某今年40多岁,已经过了科目一,但是科目二考了一次没有通过,与同车的陈某是母女关系,当日是其第二次上路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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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下午2点左右,骆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的时候,发现前方不远处左侧有一老人正在横过马路,而道路右侧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在办丧事。
骆某事后回忆,老人过马路的时候朝教练车看了一眼,她便以为老人会让车辆先行,所以当时没有减速,并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道路右侧的人群上,教练当时也没有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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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继续前行,很快开到了距离老人约十几米远的地方,这时,骆大姐才发现,老人已经快走到道路中间了。
村道原本就狭窄,左右都没有空间可以避让,骆大姐顿时慌了神,一时忘了踩刹车,也没有按喇叭,只顾抓着方向盘尖叫。
江某听到叫声,赶紧在副驾驶座上踩了刹车,但当时车速有50km/h,要刹停显然是不可能了;江又急忙拉了一把方向盘,可为时已晚,车头还是撞上了老人,老人猝不及防,飞出六七米远,倒在地上血流不止。
骆大姐被吓傻了,江某停好车后,第一时间下车查看老人,并拨打了110和120。由于头部伤势过重,被撞的老人最终没能救回来。
事后,江某解释说,自己高估了骆大姐的开车水平,以为她会避让老人的,没想到骆大姐过于紧张,没有及时采取制动措施,等他发现想要补救时,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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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出事 教练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日前,江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骆某无需承担责任。
学员要当心,
教练更要管牢!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