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入门讲座”之五 | 强世功:法理学是卓越法律人成长的高级阶梯
《中国法律评论》于2014年3月创刊并公开发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国家A类学术期刊,刊号CN10-1210/D.
作为中国近现代法学专门教育的先行者,北京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学教育的改革和探索。2018年秋季,新学年伊始,北大法学院隆重推出“法学阶梯入门讲座”系列活动。学院邀请《民法学》《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和《刑法学》等——面向大一新生和法硕新生开设的——六门必修课的授课教师,利用开学第一周的授课时间,开讲相关课程的“法学第一课”,就如何进入法学之门,学习相关课程提供方法论上的入门指引。
2018年秋季系列讲座,学院推出民法学、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和刑法学等六门“法学第一课”。
在授课形式上,将新生第一堂课由内部封闭授课,打造为开放式讲座,面向全院学生乃至全社会开放,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在授课内容上,不同于第一节课,仅仅简单介绍本学期课程和进度安排,而是对相关法学专业的学科概况和学习方法,做一整体、全面的讲述和阐释,切实在方法论上引导法学新生入门。
北大法学院希望通过“法学阶梯入门讲座”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同时对外展示北大法学院的优秀师资,并承担起北大法学教育的社会责任。
2018年9月19日下午,北大“法学阶梯”入门讲座系列第五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强世功教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老师主持。来自北京大学及周边高校的听众近400人聆听了讲座。
本场讲座的主题为“如何学习法理学”,讲座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大学教育和三种教育模式,全球化与中国大学教育改革,以及法律传统、法律教育与法理学。车浩老师在简要介绍北大“法学阶梯”入门讲座的性质,以及强世功教授的学术背景以及学术成就之后,宣布讲座正式开始。
大学教育与三种教育模式
强世功教授认为,要学好法理学就要理解法律体系和法律教育,而要理解法律教育就要有理解大学传统,不同的大学传统和法律传统会形成不同的法律教育模式,而在不同的法律教育模式中,对法理学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为此,他首先从三种大学教育模式谈起。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大学教育都始于古典时期。在中国,谈到教育就会想起第一位教育家孔子,而在西方则会以苏格拉底作为教育家的楷模。古典教育所注重的不仅是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人格的养成。孔子认为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君子”,从而与“小人”相区别;而苏格拉底则认为要培养“哲学家”,唯有哲学家的心灵品格才能承担起君主的治理责任,这就是“哲学王”。
现代大学教育中西方出现了不同的发展路径。在西方,现代大学开始于中世纪,那个时候西方社会的权力分割比较严重,有教会权力、封建权力、行会权力等,大学作为一种行会得到重要发展。1088年建立的意大利波伦那大学往往被看作是现代大学最早起源。中国的大学从汉代设立经学博士开始,也在成建制地发展,一直到晚清引入西方现代大学教育,建立了从京师大学堂。
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了三种教育模式。
首先就是西欧的大学模式,这种模式承继了古典模式的精神,属于关注人格养成的博雅教育。强世功教授以西方大学的文理学院为例,介绍了它的历史起源及其对所以“七艺”的传授,并通过展示从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一直到美国的哈佛、耶鲁等西方著名大学的建筑照片,向同学们说明:这些类似于教会的大学建筑,意味着大学与教会有一个重要的相似之处:都是追求最超越的、绝对的真理。
教堂以信仰的方式体验到绝对上帝,而大学的目标也是要忘掉尘世生活而以理性的方式追求绝对美好的东西。
这个绝对真理可以体现在科学中,也可以体现在哲学中,也可以体现在艺术中,真善美最终合一的最高真理。所以文理学院强调文科与理科不分家,不同的路径来共同促进来探索永恒的真理。
第二种教育模式是德国洪堡创立的研究型大学模式。与西欧大学模式重视本科教育、强调人格养成和探索永恒真理不同,德国大学模式注重研究生教育,强调知识的研究和创造。
这种大学教育追求的不是所谓的绝对真理,而是普遍的知识,相信知识就是力量,一种可以直接服务于社会和国家的力量。这种教育模式所注重的不是人格养成或道德训练,而是科学研究方法和知识的专业化。因此教育中重要的不是经典阅读,而是强调讨论课、讲座、专题研究、科学试验、学术论文的重要性。
德国研究性大学模式对德国的崛起和德国全面超赶英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可以说德国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德国大学模式的成功。这种大学模式实际上对美国大学模式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天我们所熟知的美国哈佛、耶鲁、哥伦比亚、芝加哥等知名大学都是研究性大学。
中国从宋代以来的书院教育体系一直到晚清的京师大学堂延续的都是古典的博雅教育体系。但是蔡元培从德国引入了研究性大学的模式来改造北京大学,从而使得北京大学从传统强调道德人格的博雅教学转向研究学问的德国大学模式,强调学术“大师”,关注“学问”研究。
可以说,从晚清直至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高校调整之前,中国大学教育主要借鉴德国研究型大学模式。因为中国与一战前的德国类似,是一个后发国家。社会普遍认为教育的根本目标是救国,救国就要依靠知识的力量,需要专业的知识,要培养各种类型的技术专家人才。
第三种模式是苏联教育模式。这种模式比德国大学模式走得更远,将专业教育从研究生阶段提前到本科生,学生一进入大学校园就分专业,各种专业院校成为教育的主体,综合性大学比较少。因为苏联相比于德国,更是后发国家,对迅速现代化的需求更强烈。
我国在50年代引进苏联模式,调整了院系、细分了专业。工业院系就有39种,比如铁道学院、钢铁学院、冶金学院、交通学院、石油学院、邮电学院、地质学院、服装学院、印刷学院等等,基本每个工业部门都有对应的院校,此外就是政法学院、财经学院、外语学院等。这种模式在短时间内迅速培养了大量适应中国现代化目标的专业人才。
介绍完不同的教育模式后,强世功教授提醒大家,不要简单地臧否任何一种教育模式,而是要思考不同教育模式背后的理念和目标。
今天人们很容易批评苏联模式,但要看到如果没有苏联教育模式迅速、完整地提供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是不可能迅速提升的。中国今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受惠于这种教育模式。
然而,随着时势的变化,中国大学教育模式也在经历着急剧的变化。今天中国的大学教育其实是三种模式的综合。以北京大学为例,本科的专业院系依然存在,但研究生教育飞速发展,目前研究生与本科生人数基本上保持在1:1,而且研究生还持续呈现上升状态。最近几年又开始学习美国、加强本科生的通识教育,试图推出美国模式的文理学院。
为什么中国教育要进行不断改革?强世功教授认为适应全球化的需要是最重要的推动力。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他着重介绍了全球化大趋势下,中国大学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改革趋向。
全球化与中国大学教育改革
进入讲座第二部分,强世功教授首先介绍了全球化进程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历史阶段,离我们最远,可以追溯至地理大发现;第二阶段是记忆阶段,是以苏美关系为核心的冷战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第三阶段是体验阶段,也即我们正在亲身经历的阶段,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加入了美国主导的全球化。
全球化是什么?强世功教授引用了《共产党宣言》中对全球化和资本主义的经典描述,之后总结到:“资本主义商业、贸易推动的全球冒险,全球化可以理解为全球资本主义所推动的一场伟大革命。”
为了理解资本主义,强世功给大家推荐著名历史学家布罗代尔的《资本主义的动力》,并介绍说这本书将资本主义分为上层资本主义和下层资本主义。其中,下层资本主义的发展依赖于自由竞争,最典型的就是18世纪的工业革命,而18世纪的全球化就是由工业革命推动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而上层资本主义的发展靠的维持高额利润的垄断,而这种高额垄断利润来源于金融、法律、科技等组织起来的复杂体系。这一点在列宁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也说得非常清楚。
因此,金融和法律对于资本主义的意义不亚于科学技术的意义,而金融的背后乃是数学,这是一种复杂的知识,从来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他们对资本主义全球化革命的贡献不亚于蒸汽机这样的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贡献。
世界金融及其背后的法律服务中心从威尼斯、阿姆斯特丹向伦敦、纽约的转移恰恰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扩张的最佳体现,而这也带动西方大学的重镇从意大利、英国向美国转移。今天全球的大学中数学、物理、计算机、生物、金融和法律专业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吸引力就源于此。
目前,全球化上层资本主义的西方垄断依然存在,而西方之所以能够持续保持这种上层资本主义的垄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才,就在于大学教育。
大学教育一方面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头,另一方面在思想文化创新的源头,前者体现为“硬实力”,后者体现为“软实力”,二者结合在一起强化了西方的实力。
由此,全球化对每个国家的教育提出了挑战,要么捍卫西方对全球化的主导和垄断,要么希望打破西方对全球化的主导和垄断。强世功教授认为,全球化就意味着各个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竞争,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的全球竞争,而这种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是大学的竞争。
任何一个国家要想赢得这场全球竞争,就必须能培养出优秀卓越的创造性人才,这也自然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吸引到最优秀的人才,强化其硬实力和软实力,美国成功的秘密在于此。若没有二战后大批欧洲科学家、思想家的涌入美国,就不可能有今天美国和美国大学在全球占据的优势地位。
正是在这场越来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我们才陷入到“钱学森之问”(“为什么中国大学培养不出杰出人才?”)的焦虑中。中国卷入全球化程度越深,全球化竞争越激烈,我们对人才的渴求也就越迫切,我们对中国大学施加的压力也就越大。
强世功教授认为,虽然我们的教育面临很多问题,但必须肯定在短短几十年中教育取得巨大成就,包括成功吸引到全球优秀人才加入到中国教育体系中。今天,中美之间之所以引发贸易战是因为中国的发展已经从下层资本主义开始迈向上层资本主义,中国在科技、金融、法律规则等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开始打破美国对上层资本主义的垄断。这也从反面证明我们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吸纳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欧美国家来华留学生的逐步增加也是一个例证。
强世功教授强调全球化时代,人才培养也必须从全球化的角度看。今天,中国的海外留学运动已经从研究生、本科发展发展到高中阶段,中国大学如何才能吸引到最优秀的中国学生乃至最优秀的留学生,成为中国教育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
正是从全球化的角度看,今天全球已经成为一个流动的整体,资本、技术、产品和人才都在全球进行流动。每个国家都在努力吸引全球的资金、技术、资本和人才。而这种全球流动的整体并不是以国家为单位,而是以城市为单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际性大都市。
强世功教授特别推荐《超级版图》这本书,强调整个全球化的流动实际上是由十几个国际性大都市连接而成的。比如纽约、华盛顿、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柏林、巴黎、伦敦等这些国际性大都市构成的网络节点疏通了全球化的整体流动。而中国也在不断地推动城市带的建设,建设更多的推动全球流动的大城市节点。从这个角度看,只有能够为这个全球流动网络持续提供精英人才的大学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今天,中国能够为上述国际性大都市网络之间的流动持续提供精英人才的是哪个大学呢? 首先毫无疑问是北大和清华。
然而,北大和清华作为中国的一流大学过去仅仅在为美国等西方大学提供初级产品,往往是这两个学校最好的本科生在经过初级加工之后进入西方大学进行升级和再加工,然后进入到全球国际大都市的网络中。
强世功教授认为,中国大学要成为世界一流大学,不仅在于能为西方一流大学提供优秀的本科生,而且在于自身能够培养出世界一流的人才,从而吸引西方国家的精英人才进入中国大学来深造。只有最终结束目前这种从中国向西方的单向留学运动,中国大学才能真正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正是为了迈向世界一流大学,中国大学教育在改革开放后短短几十年中就经历了两次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第一阶段的改革是从1998开始的,在“科技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引导下,中国大学改革的重点就是从苏联模式转向德国研究型大学模式。这个阶段非常重视研究生教育,强调国际化、强调学术发表和科研项目。
2004年北京大学教育改革大辩论中,表面上是学习美国大学教育管理理念,其实学的是其研究型大学的教育管理理念。这个阶段上,中国大学掀起了合并风潮,专业性学校纷纷合并为综合性大学。
第二个阶段就是从提出通识教育理念开始,学习西方大学本科教育中的通识教育理念,也意味着逐渐回归到中国古典传统的通才教育理念中。
2014年习总书记来北大开始,中国大学教育的目标开始从强调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型大学模式转向强调本科教育,确立了”立德树人“这个通识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随后在十三五规划中正式提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理念, 目前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是在全面推动教育理念的转型。
那么,为什么全球化推动的人才竞争最后竟然落实在通识教育上?那就要真正理解什么才是“通识教育”。强世功教授提醒大家,目前人们对于“通识教育”有很多似是而非的片面理解,甚至不少人将其与“素质教育”等同起来,认为就是要扩大知识面,多一点见识,多了解一些专业知识之外的文化艺术知识,从而提高人文素养。而他认为,通识教育的理念不是简单的知识问题或素养问题,涉及到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哲学问题。
通识教育是塑造完整的、健全的、真正的人的教育。而人与动物区别就在于动物靠本能生活,而人通过语言、思想和智慧而对最美好的生活有一种想像、思考和建构。
因此,人必须回答宇宙的真理是什么,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生活这个根本的哲学问题。由此,动物没有自由,而人的自由就是在如同神那样最好的生活与比动物还要野蛮的生活之间的沉浮。
由此,通识教育就是教人什么追求宇宙世界的真理,追求过最好的生活。通识教育就是推动人心不断向上,避免人心的堕落。
这个定义看起来抽象,但是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恰恰可以看出今天中国大学和中国人生活的全部结症所在,即大学生变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努力进入到金融和法律这些领域中,谋算怎么找份好工作,而他们所能理解的最好生活往往是财富的堆集,这不过是动物式满足本能欲望的生活方式,缺乏人心向上、向善、朝向美好的生活能力和生活愿景。
如果中国的大学生缺乏对探索宇宙真理的兴趣和热爱,怎么可能培养出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如果中国大学生对怎样的生活才是最美好生活这个问题缺乏思考的热情和探求的动力,怎么可能产生伟大的思想家、艺术家和政治家?
所以,通识教育看起来抽象,但恰恰回到人心的根本问题,只有把人心中的自由创造这个根本问题解放出来,让大学生摆脱动物式的物质欲望,他们才能真正展现出被社会力量所压抑的人心中本身所具有的朝向美好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行动力。
在这个意义上,大学教育教育就是抵抗社会上陈腐的观念和欲望,把人的自由想象力和创造力激发出来。正因为如此,通识教育在西方古代也被称之为“自由教育”。
强世功教授特别强调通识教育关注人格完善、德性养成,但这一切都要通过心智的提升来完成。具体而言就是培养三种心智能力:
第一种是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思维不仅仅体现在理工科,其实任何学科都有。这种能力是我们理解宇宙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奥秘或运行法则的必备工具。和西方古典的“七艺”相比,中国古典教育中缺乏的就是这种逻辑和科学的教育,以至于中国今天学术研究缺乏“科学精神”,国家治理也缺乏理性化和科学化的精准。这与我们理工科教育的方法有关系。
我们理工科教育是告诉你公式和原理然后去熟练运用。这可以培养出一流的工匠,但难以培养出科学家,因为科学家需要的是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即关注的不是得出正确的结论是什么,而恰恰是对这种结论充满怀疑,从而注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和方法本身是不是正确的。
因此,真正科学精神乃是对任何结论的怀疑态度,只有这种怀疑才能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
第二种就是想象力。从古代的屈原、史记到唐诗,到金庸武侠和《三体》,证明中国人有对美好生活的丰富想象力。我们今天在这个领域落后于西方,很大原因是丧失了对中国文化塑造美好生活的信念,而亦步亦趋的模仿西方,然而这种亦步亦趋的模仿恰恰限制了中国人的自主性、自信心和想象力,这在中国的思想、艺术和电影领域中表现最明显。而这种思想的想象往往要阅读文明经典、与大师对话,习惯于思考宇宙人生的永恒问题,从能得到心智训练和思维的提升。
第三个是关联创新能力,就是在纷繁复杂的表现现象背后把握住内在关联的能力。要培养这种能力就必须打破专业壁垒,让不同学科的思维方法之间进行交流互动,从而提供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当年苏联模式专业过度划分之后形成专业思维壁垒的弊端就体现在这个地方,缺乏问题关联的能力,缺乏创新能力。
强世功认为,中国今天在经济上发展了、科技上进步了,但人民在精神文化上很空虚,这些年在宗教、文化、娱乐领域中中的乱象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大家除了简单化地羡慕西方文化,丧失了思考美好生活信心和能力。
今天中国处在历史上物质最丰腴的时代,但却成为精神最脆弱、贫乏和苍白的一代,而公权力的腐败、新兴商业阶层的堕落和文化精英的精神迷失要为这个时代承担责任。
强世功教授认为,要定义何为好的生活,必须回到哲学思考上,回到文明传统上来。文明说到底是一种自我认定的美好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体现在器物、制度、文学艺术等一切事物里面,包含了最高的精神追求。那我们怎样探索中华文明所奠定的美好生活方式呢?强世功认为,文明凝练在经典之中。要判断一个国家、民族是否拥有文明,就要看它有没有永恒的经典。
因此,通识教育必须从经典开始,通过认真阅读和理解中华文明典籍,重建中国人的精神信仰、生活信念和生活方式。
强世功教授在担任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就负责全校通识教育改革,他也顺便介绍了北京大学通识教育改革的成就,包括淡化专业,强调自主选择,促进专业交叉,以及经典阅读、大班授课和小班讨论的上课模式等。
强世功教授特别指出,本科生直接进入法律专业本身就违背通识教育的基本规律。在美国,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和新闻学院这些职业化的教育都是在研究生阶段,恰恰是实现通识教育的理念。而在中国大学招生中,最好的本科生纷纷选择职业化的法律和商业管理专业,对大学教育通识教育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而中国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的本科生在全球市场中与美国商学院、法学院毕业生竞争中的重要差距就在于我们的学生由于缺乏通识教育而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因此马云直言不讳地批评北大清华经管学院的毕业生是有道理的。
通识教育的缺乏导致我们不仅缺乏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也缺乏伟大的企业家和法律家。
因此,他给法学院本科生的的建议是尽快改变学习习惯,要将高中阶段背诵各种知识点的能力转化成逻辑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关联思维能力的培养,尤其是要意识到本科读法律的弊端和弱点,自觉地利用北大的人文学科优势强化对人文思想经典的阅读。
而对于法律研究生,他的建议是要学会自主决策、规划清晰的职业路径,并以此来自主地进行安排自己的学习。
他还对二者提出了一些共同建议:
第一,要学会将知识转化成能力,学会深度阅读,读懂一本经典胜过大量低水平的阅读,尤其要思考作者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想、为什么这么写,你为什么不同意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思维能力的训练。
第二,要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向主动思考问题,根据自己专业背景和未来职业主动构建知识体系。比如将来想做商业律师的同学要主动学习会计、商业管理等领域的知识,而想从事公务员的同学主动学习社会科学知识,包括学会统计学。
第三,要从知识积累和使用转向知识创新。这就需要培养其科学怀疑的态度,培养其想象能力和关联能力,才能想一些别人想不到的事情。
最后,强世功教授希望大家把眼前的问题和长远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简单来说就是一定要注意身心健康。
法律传统、法律教育与法理学
谈完了大学教育的不同模式、面临的挑战和改革以后,讲座进入了最后一个部分——法理学的学习。强世功教授并没有一开始就向大家介绍具体的学习方法,而是对比了不同法律传统下的法律教育,让大家根据不同的职业目标确立学习重点。
强世功教授认为,学习法律之前,首先要明白全球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在法律教育中存在的不同之处。
首先,二者的知识体系不同,大陆法系注重自然理性,法律教育像理科一样是一整套科学体系,而普通法系重视经验和手艺,法律更像一门艺术。
其次,二者的思维方式不同,大陆法系强调的抽象的逻辑思维能力,而对普通法系来说,最重要的是想象力、思维关联能力和说理论辩能力,只有阅读普通法经典判例才能领悟这种能力。
最后,二者的开放程度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律教育是一个封闭的知识体系,而普通法系的法律教育是非常开放的,鼓励法学院的学生读一切学科的东西,尤其法律与社会科学这样的交叉学科的影响力非常大。
这种区别从两个法律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也可以看出,对于大陆法系来说,法理学是传统中国讲的律学(Jurisprudence),概念法学、法律教义学的痕迹非常浓厚。而普通法系的法理学往往强调法律理论(legal theory),甚至是关于法律的各种理论,比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就非常发达。法律的全球化实际上也是法律的美国化,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也开始纷纷采纳美国式的普通法教育模式。
中国的法律教育情况很复杂,因为中国的法律制度融合了这两种传统。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一个后发国家要尽快地建立法律制度,大陆法系无疑是更有效地的。
但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入WTO,受到美国影响,普通法系的重要性又开始凸显。所以,今天中国的法律教育将是两种传统的混合,法学院内部不同专业之间往往很难相互沟通。
刑法、民法领域中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思想和法律教育理念占主导地位。然而,在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和国际经济法等部门法中,受到美国的普通法理论的很大影响。然而,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中的情况更复杂,因为中国政治体制、司法体制是按照大陆法系国家建立模式建立起来的,但这些领域的法学理论又都是美国普通法的。由此这些学科领域中的法学理论和制度实践之间的张力也最明显。
具体到法理学的情况,强世功教授认为,现在中国的法理学也主要分为两块,第一块是欧陆概念法学与英美分析哲学传统下形成的法哲学与分析法理学等服务于司法活动的法理学,第二块是英美普通法系传统下形成的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更为宏大社会法学和政法法学。
同学们在同一个法学院里听不同老师的课,就可能注意到这种理论传统的区别,因为每个老师都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和思维方式。同学们只有通过听课、学习、思考,慢慢掌握中国法学乃至中国法理学的整体面貌。
在讲座接近尾声时,强世功教授向大家提出了学习法理学的三点具体建议:
一是知“法”,对“法”的定义和理解不一样,“法理学”的理论内涵就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法理学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学派别。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法“理解不同,所关注的”法“的对象也不同。所以学习法理学,首先要搞清楚每一种法学流派背后的问题意识,弄清楚问题比知道答案更重要。
二是明“理”,即明白“法”的道理。法律人可以强词夺理,但绝不可蛮不讲理。但问题是什么是“理”,对“理”的理解不同,也会有不同的法理学。比如说,有人认为阐释法条的含义才是“理”,那么就会有法律教义学这样的法理学。有人认为社会科学论证和经验证明才是“理”,那就有法律与社会科学这样的法理学。有人认为只有经验体会才是“理”,那可能就进入到法律与文学的领域中。但无论那一种讲“理”的方式,都有一个传统,要进入这个学术研究传统中才能把握其“理”。因此,法理学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法”是多样的,而且阐述法背后的“理”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三是问“学”。学习法理学,一定要注意区别“小学”(法条)和“大学”(法理),因此服务于司法过程的法律人的法理学是律学,是“小学”,而只有服务于人类整体秩序的立法者的法理学才是法学,是“大学”。但无论“小学”还是“大学”,都是一门学问,都有自己的问题意识和学术规范,都有其经典作品,因此无论选择哪个领域,都要从经典著作入手来提升思考问题的能力,回应现实问题的能力。
讲座的最后,强世功教授针对课程内容提醒大家,因为法理学的学习注重经典阅读,大家在课堂前一定要阅读文献并提交读书报告。提前阅读的目的不仅是要让大家提前掌握知识点,更重要的是比较自己阅读后的理解与老师的讲解有何不同,并进一步体会老师思考问题的方式、阅读经典的方式,甚至挑战老师思考问题的方式,在相互比较和辩驳中才能真正有所提升。
强世功教授向大家表达了自己殷切的期望:法理学很难,经典阅读对同学们智力和心智构成巨大挑战,但法理学是大家成长为卓越法律人的高级阶梯。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言,“灵魂的欲望是命运的先知”。他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法理学的学习,一起经历灵魂通向高级阶梯的进程。
综述:徐静婷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强世功老师表情包
法理学
强世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大港澳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市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强世功教授的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香港研究和法律社会学。他参与编著的著作或教材14部,在《中外法学》《中国法律评论》《中国经济》《法制日报》《南风窗》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编著或教材
《法制与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
《法律的现代性剧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超越法律的视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立法者的法理学》,北京三联书店,2007;
《中国香港》,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
《惩罚与法治》,法律出版社,2009;
《政治与法律评论》(2009卷 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十大观念》(合著著作)(王京生主编),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挑战与未来》(合著著作)(余永定主编),北京三联书店 2011年8月第1版;
《政治与法律评论》(2011)(主编集刊),重庆大学出版社 2011年12月出版;
《政治与法律评论》(第二辑)(主编辑刊),法律出版社2013年6月;
《政治与法律评论》(第三辑)(主编辑刊),法律出版社2013年11月版;
《香港政制发展资料汇编》第一卷、第二卷(主编刊物),香港:三联书店,2015年7月。
论文
当代“和谐世界”之路:来自中非关系的视角,《中国经济》,2010年第1期
气候政治:国家利益与道义的博弈,《绿叶》,2010年第5期
香港在国家战略中的定位,《战略与管理》,2010年第7-8期
两种主权观,《法制日报》,2010年11月17日
消极主权与积极主权,《法制日报》,2010年11月25日
司法审查的神学基础,《法制日报》,2010年12月4日
族群融合是新疆政策最高目标,《南风窗》,2010年12期
主权与牺牲,《法制日报》,2010年12月11日
国家认同与文化政治,《文化纵横》,2010年第12期
司法能动下的中国家庭——从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谈起,《文化纵横》2011年第1期
政治思想的人类学叙事,《法制日报》2011/2/16
“空间革命”的三个阶段,《法制日报》2011-2-17
英国霸权的兴起,《法制日报》2011-2-27
“沉默的大多数”不应被忽视,《社会观察》2011年第3期
战争与律法,《法制日报》2011-3-17
战争与和平的法则,《法制日报》2011-3-30
解放了的科技,《法制日报》2011-4-6
"国家时代"的主权决断,《法制日报》2011-4-13
海洋帝国与弹性主权,《法制日报》2011-4-20
新空间革命:希望与绝望,《法制日报》2011-4-27
革命与法治:中国道路的理解,《文化纵横》(双)2011年第6期
空间革命的三重含义,《法制日报》2011年12月24日
特首选举与香港发展新阶段(上),《中国战略参考》2012年第2期
中国的宪政模式,《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
社会冲突与秩序重建(与张佳俊合写),《文化纵横》2012年12月
从“知识/权力”的角度看政治学的重建,《国际政治研究》2013年第1期
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困境和出路,《文化纵横》2013年10月号
依法执政应称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3月4日
如何探索中国宪政道路,《开放时代》2014年第2期
“法治中国”的道路选择:从法律帝国到法律多元主义共和国,《文化纵横》2014年第4期
从政治法理角度看特首普选之争,《信报》2014-06-10
中央治港的硬实力与软实力:《白皮书》解读之一,《信报》(香港)2014年6月11日
中央治港理论与实践差距:《白皮书》解读之二,《信报》2014年6月12日
全面管治权与管治者引发的文化战争:《白皮书》解读之三,《信报》2014年6月13日
“爱国者治港”争论:政治问题须转化为基本法问题,《星岛日报》2014-06-13
机构提名乃是唯一有效机构,《明报》2014-06-14
提名机制须回到《基本法》规定,《信报》(香港)2014-06-14
价值重构:中国道路的历史性提升(笔名发表),《经济导刊》2014年第7期
被误读的国际条约:香港特首普选之争,《明报》2014-08-25
认真对待香港本土意识,探索强化国家认同之道,《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年第5期
认真对待提名委员会的政治功能,新华社2015年5月20日
党章与宪法:多元一体法治共和国的建构,《文化纵横》2015年第4期
中央管治香港:自由主义与儒家伦理之间,《多维》2015年7月
“和平革命”中的司法管辖权【载陈弘毅、邹平学:《香港基本法面面观》】,香港:三联出版社2015年
违宪审查制度的第三条道路——中国宪制的建构与完善,《文化纵横》2016年第1期
从行政法治国到政党法治国——党法和国法关系的法理学思考,《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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