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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中国行政法学第一人:夏同龢 | 中法评

梁凤云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3-08

《中国法律评论》于2014年3月创刊并公开发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国家A类学术期刊,刊号CN10-12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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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推送题为《中国行政法学第一人:夏同龢》,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影像栏目(第156—161页),以中国第一个以状元身份公派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并编纂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学著作《行政法》的夏同龢的经历为主线,勾勒出我国行政法学近代发展的曲折图谱。


本栏目由最高人民法院梁凤云法官提供图文资料。欲览原文图貌,请点此参阅原文。



戊戌状元

 

夏同龢(1874—1925):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 年)被光绪帝“亲笔御点”为戊戌科(恩科)一甲一名进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公派留学日本法政大学,是中国第一个以状元身份留学的人。


其所编纂的《行政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学著作,并奠定其作为中国行政法学第一人的学术地位。


夏同龢(1874—1925)


殿试从日出开始。


经历甲午战败正在谋求变法的光绪皇帝,急切将“宰世宏纲、经世要务”作为殿试策问题目,要求士子们“各摅己见,启沃朕心”,实际上要求对变法进行政治表态。


殿试后两天,即6 月11 日,光绪皇帝发布《定国是诏》,开始推行维新变法。


6 月12 日,殿试贡士前十名名单呈送光绪皇帝。光绪皇帝看到夏同龢与自己老师翁同龢同名时,即刻钦点夏同龢为戊戌科状元。


夏同龢状元第


夏同龢与翁同龢有师生旧谊。维新变法失败后,翁同龢因支持变法开缺回籍,永不叙用。


此外,夏同龢在会试中的座师为己未科状元孙家鼐。


戊戌变法失败,夏同龢与光绪帝师翁同龢同名不同姓,与光绪帝师夏同善同姓且肖名,被怀疑为帝党,逐出京城。



翁同龢(1830—1904)


夏同善(1831—1880)

孙家鼐(1827—1909)京师大学堂创办人

 


夏同龢书法


功名最高的留日学生

 

经历了巳亥建储、庚子国变、辛丑议和、壬寅回銮等重大事件。


夏同龢对于日益陆沉的清廷有了清醒的认识,对于遽然崛起的日本则萌生了留洋向学的愿望。


1904 年5 月,夏同龢以状元之尊负笈日本,进入日本法政大学。


夏同龢赴日留学的目的非常清楚,即革新旧礼法,建立法治国,避免国家沦亡。法政速成科教授课程为法学通论、国法学、行政法、民事刑事诉讼法、裁判所构成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财政学等十余种。


聘请的教师均为日本一流法学家。民法由梅谦次郎讲授,宪法由笕克彦和美浓部达吉讲授,行政法由清水澄讲授、刑法由冈田朝太郎讲授。



梅谦次郎

(1860—1910)


美浓部达吉

(1873—1948)

夏同龢学习非常勤奋,在试验成绩表中,夏同龢是两名卒业特别检验合格者之一。同学程树德、汪兆铭等仅为通过。


在财政科考试中,夏同龢撰写的《清国财政论策》被评为100 分满分,被当时日本《法律新闻》全文刊载。


在法政速成科所有学员中,夏同龢是唯一留下了考试文章的人。


法政速成科第一期


法政速成科从1904 年5 月开班到1908 年7 月最后一班,共计5班,招收学生1799 人,卒业1060 人,近40% 的人没有卒业。


法政速成科学生卒业之后,对清末法律修订、政治变革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其中著名人物包括沈钧儒、张知本、杨度、宋教仁、程树德等。毫无疑问,夏同龢是其中最为出色的学生之一。


1905 年6 月4 日,梅谦次郎在卒业证书仪式上唯一提到名字的学生即为夏同龢,称其“试验之成绩甚优”。



沈钧儒(1875—1963)


杨度(1875—1931)

张知本(1881—1976)


构建中国行政法学的

原始结构

 

为了汇总速成科的各科讲义,在日留学生编辑了四套著名的法政丛书:《法政粹编》(22 种)、《法政丛编》(17 种)、《法政讲义》(30 种)和《法政述义》(28 种)。



《法政粹编》和《法政丛编》是近代中国引入西方法学的重要载体和标志。


《法政粹编》第一种为杨度编撰的《法学通论》,第二种为罗杰编撰的《国法学》等。


夏同龢编撰的《行政法》列为《法政粹编》第三种,该书于1905 年7 月29 日由日本东京並木活版所出版发行。


夏著《行政法》首页之一、之二


《法政丛编》由20 余名湖北籍留学生组成的“湖北法政编辑社”编辑,共有17 种22 册。在《法政丛编》中,曹履贞编撰的《行政法》列为第三种。

夏著《行政法》序


夏同龢的《行政法》是对当时具有德国行政法学传统的日本行政法的一次学术总结。在以下五个方面具有开创意义:


第一,充分阐释了行政法中“法”的意味。反思中国的“行政”传统,提出了从行政学向行政法学的转变观念。


第二,初步确立了行政法学“三阶”结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监督。


第三,基本包括了现代行政法教学的内容。


第四,上编为行政法总论,下编为行政法各论。这一阐述结构为之后的行政法学所沿袭。


第五,体现了强烈的改制转换意识。


余声

 

1905 年底夏同龢归国后,奉旨出任广东高等法政学堂(中山大学前身)监督(校长)、广东省全省地方自治讲习所所长、两广高等师范学堂监督(校长),聘用了大批留学生(大多是同盟会员)担任教员,师生中不乏陈炯明、朱执信、邹鲁等各界重要人物。


民国建立后,当选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并成为第一批国民党党员。后因政界纷争退出国民党。


1913 年5月13 日组建超然社。


同年作为六名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则委员之一起草了《天坛宪法草案》。


天坛宪草人员


1917 年出任江西省实业厅长。

 

1919 年,夏同龢退出政界,在北京购置乡田,供养广济寺僧人。


1924 年,应高僧释太虚之邀,与梁启超等一起发起成立世界佛教联合会。


1925 年,因心脏病发作,夏同龢在北京劈柴胡同住所逝世,终年57 岁,葬于阜成门外西八里庄,今已不存。


墓前镌刻自撰对联概括其一生:函下无尘海外有谧,鱼游青藻鸟萃平林。

《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

 2019年4月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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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三大重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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