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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批做好滞留湖北教职工及家属安全有序返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 3 月 18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和广东省、广州市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滞留湖北教职工及家属分批有序返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疫情风险分级安排教职工及家属分批返穗


(一)滞留在湖北省疫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市县的教职工及同行( 住)家属申请返穗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经二级单位批准、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返穗:


1. 教职工填写《滞留湖北教职工(家属)返穗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亲笔签名;仅教职工同住家属返穗的,也须由教职工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2. 教职工及家属均须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2)并亲笔签名;仅教职工同住家属返穗的,也须由教职工填写《个人承诺书》并亲笔签名。


3. 申请返穗教职工及家属的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以上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


(二)滞留在湖北省高风险市县和暂无法提供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监测证明的教职工或同行(住)家属须暂留原地,不得返穗。


二、做好湖北返穗教职工及家属途中安全防护工作

返穗教职工及同行(住)家属应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一是返程前应准备好必要的防护和生活物资;二是返程途中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控工作;三是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场所,优先选择自驾车方式,如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换乘时应避开高风险地区,妥善保存相关票据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到车站、机场等到达地点“点对点”接回穗教职工到居住地。


三、严格落实湖北返穗教职工及家属管控工作


湖北返穗教职工及同行(住)家属须于抵穗当日立即填报穗康小程序,同时向二级单位、学校总值班室(87110009)和居住地社区报备,严格遵守居住地社区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返穗后,教职工及同行(住)家属按照学校要求自觉进行居家隔离,按照属地要求通过穗康等程序如实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申报,14天之后无症状的教职工经二级单位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方可返岗上班。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 “人盯人”,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报告湖北返穗教职工的健康状况。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个人承诺书》、“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到rsc@scut.edu.cn(不接收个人申请邮件),经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再通知教职工是否返穗。教职工如需要开具“单位同意返穗证明”的,由各二级单位开具。学校将对未经批准,私自返穗的教职工予以追责。

 

附件:1. 滞留湖北教职工(家属)返穗申请表

2. 个人承诺书

 

 

华南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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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滞留湖北教职工(家属)返穗申请表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1

附件2


华南理工大学 学生记者团

信息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微信编辑: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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