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西安警方就居住证暂行条例最新解读!急需申领居住证的看这里!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那么在西安这项条例如何落地,核心概念的半年居住到底如何理解,急需申领居住证怎么办?今日西安市公安局给出了详细解读。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公安厅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2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对急需申领居住证的,就居住半年以上条件,不再要求先办理居住登记且满半年以上才能申领居住证,只要能提交有关材料证明在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即可申领居住证。
也就是说,已经在西安工作生活半年以及半年以上的外地人,在申领居住证的时候可以不用再等待半年,只要能提交在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即可申领居住证。
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协议),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社区(村)或者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 办理义务教育的;
▶ 办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
▶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
▶ 办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 办理出入境证件的;
▶ 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的;
▶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
▶ 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
▶ 办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
▶ 办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
▶ 办理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的;
▶ 办理参加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的;
▶ 办理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的;
▶ 办理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的。
(一)申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二)申领人急需居住证在本市办理有关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申领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实际居住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协议),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社区(村)或者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受理。
来源:西安市公安局
编辑:宽宽 | 审核: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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