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强烈要求剖宫产,医生该怎么办?
近日,某医院妇产科医生遭殴打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迅速在网上引发了讨论。同时,该医院亦对此事发表声明。
该院妇产科三位医生在值班工作期间,遭到患者孙某某及家属郑某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目前仍在处理中。
我们且不对事件本身进行具体的评价,单说「指南的推荐」和「孕妇的意愿」,的确往往让诸多产科医生左右为难。
那么,在两者相冲突的情况下到底应该怎么做?医生是否有权利拒绝患者的要求?
妇产时间先前已发过相关文章《这些情况,应该选择剖宫产》,指出剖宫产存在未知的风险,并给出了需进行剖宫产的 15 种情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医学网站 UpToDate 中指出,目前对于孕妇要求的剖宫产风险和收益没有高质量的证据,所以医生必须在权衡阴道分娩和剖宫产的风险和收益之后作出决定。医生有权利拒绝孕妇对于无医学指征剖宫产的要求。
我国对于剖宫产的风险也有一定的意识。安徽省早在 15 年也制订了 15 条《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15 条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中 14 条为医学指征,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情形下,产妇必须符合一定的身体条件标准才能实施剖宫产,不能随心所欲。(详细指征见《剖宫产清单出台 从此不能想剖就剖》)
而第十五条的内容,也是唯一一条非医学指征情形产妇可实施剖宫产,即产妇强烈要求。当然前提是必须充分告知利弊与风险,并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
网友们对于该清单的看法不一:
三年前的安徽省的清单标明了是「试行」,而现在再去查询该清单,实际上并未从「试行」修改为「正式版」。
那为什么那么多孕妇即使在知晓弊端后依旧会选择剖宫产呢?
疼痛是最主要的,也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因素。但此外也可能掺杂了一些其他的因素。
近年来,除了难产、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有明确手术指征的产妇,不少并无医学需要或者因疼痛以外因素的产妇或家属也要求剖宫产,比如图片中提到的「开学宝宝」。(《「早一年上学」成手术新指征?手把手教你做好剖宫产》)
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下,面对家属的强烈要求,临床医生很难拒绝,结合「产妇跳楼事件」来看,光依据指南来强调指征,恐怕已经无法解决所有实际问题。
我们尊重且捍卫每位女性自由选择的权利。
但请理解并明白医生因利弊而反对的善意。
我们追求相互沟通的最优治愈。
但也痛斥不由分说的拳打脚踢。
如果有别的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编辑 | 江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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