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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新时代“十佳人民警察” “十佳辅警”评选投票正式启动

青岛公安 2022-07-04




开展2020年青岛市新时代“十佳人民警察”、“十佳辅警”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重要训词精神和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隆重庆祝首届“中国人民警察节”的重要内容,旨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具体行动上,全力维护全市政治大局和社会稳定,全力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公安力量。


(一) “十佳人民警察”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公安民警,以基层一线民警为主(已获得省、市“十佳人民警察”称号的民警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评选标准和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忠实履责,在疫情防控、打击犯罪、扫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重大活动安保、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有重大影响。


3.关心群众,服务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成效显著、事迹突出,赢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4.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执法规范公正,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十佳辅警”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编辅警(以市局备案为准),以基层一线辅警为主。

评选标准和条件:


1.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成绩突出的。


2.在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协助民警依法查处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碍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维护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协助民警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3.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成效显著、事迹突出,赢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4.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 投票规则 -

1、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00—2020年12月13日 22:00。

2、评选采用微信投票,投票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评选页面。

3、投票范围为评选页面公布的人民警察候选人20名、辅警20名。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然后点击投票按钮即可。

4、请对“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十佳辅警”候选人分别投票,选中后需分别点击相应的“提交投票”按钮。“十佳人民警察” 和“十佳辅警”各选5-10人,少选或多选无效。

5、每一微信用户每天可为“十佳人民警察” 候选人投票一次, 为“十佳辅警”候选人投票一次。

6、投票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守投票秩序和相关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选票一律作废,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相关候选人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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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 赵青  

供稿 | 组教处 半岛都市报

责编 | 胡昕臣

审核 | 尹秀晨

投稿 | qdga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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