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圈文化”严重冲击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邓希泉
“饭圈文化”严重冲击青少年树立
正确价值观
邓希泉
“饭圈文化”的本质是青少年追星行为的极化,根本原因是“资本+流量明星”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使青少年榜样偶像在资本的控制下,通过选秀市场快速批量生产,严重冲击主流榜样偶像的树立推广和作用发挥;“资本+流量明星”的无序扩张侵蚀、过分追求高额回报、社会责任缺失的综合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使青少年榜样偶像的个体化行为转变为组织化行为、由暂时行为转变为长期行为、由精神投入为主经济投入为辅转变为精神和经济双方面的巨大投入,给青少年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甚至是阻碍作用。青少年是“饭圈文化”的主要受害者,“饭圈文化”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是全方位、全时态、全领域的,对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的严重冲击尤其值得关注。
一、“饭圈文化”对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的主要冲击
(一)不同粉丝群体之间相互攻击、彼此割裂,抹黑、告密、造谣行为屡见不鲜,冲击“文明”“和谐”价值观
资本主导流量明星的生产、制造和再造,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打造流量明星的“完美人设”,用于吸粉并成为“爱豆”(即“偶像”);二是围绕流量明星设计、制造、挑起争议性话题以“吸睛”“割韭菜”,对粉丝进行提纯并固化成“唯粉”或“死忠粉”,形成稳固“饭圈”。“饭圈”青少年千方百计为“爱豆”抢夺娱乐资源、舆论资源而内部抱团、对外攻击;不同“饭圈”相互看不惯、不服气,议题争论呈现出话语暴力和情绪暴戾。同类流量明星的竞争,往往造成其“饭圈”之间针锋相对的举动,“站队而不站对”不仅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在价值观上也成为一种潜在原则。在这过程中,资本既操控“唯粉”“死忠粉”从正面维护流量明星,又使用“黑粉”甚至是“职业黑粉”给竞争对手下绊子、打棍子、扣帽子。
(二)资本主导下的明星出道主要基于颜值或运气而非作品和努力,并导致“五官决定三观”的不良现象;“私生饭”和利用公权力打榜应援的新型“微腐败”,冲击“公正”“法治”价值观
“资本+流量明星”模式的明星成功,无需好作品,也无需个人在艺术道路的艰辛探索,却可以凭颜值等先赋因素取得成功,对先赋因素与自致因素在个人成功中作用的价值评价发生了逆转。“饭圈”青少年既有着强烈的期盼社会日益公平公正的合理诉求,又有着让自己能够凭着先天的身体因素“随随便便成功”的侥幸心态,从而造成一种内在价值观的矛盾状态。同时,“饭圈”中的“私生饭”现象(即粉丝介入明星的私生活领域现象)越来越多,不断践踏道德底线甚至在违法犯罪边缘游走。更值得警醒的是,“饭圈”中的职业青年为“爱豆”应援打榜而使用公权力导致新型“微腐败”现象不时出现,造成对公权力声誉的损害;一些“饭圈”青少年心目中只有所谓“爱豆”的应援打榜而无视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这些都无疑对“公正”“法治”核心价值观造成冲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微信公号,制图:李芸 杨雅玲)
(三)明星的流量数据造假或炮制虚假繁荣,“饭圈”选边站队、针锋相对,冲击“诚信”“友善”价值观
“流量明星”的关键标签在于“流量”,必须依靠数据说话。流量明星的后援站、超话往往是“数据当家”,但真实数据往往是惨不忍睹。为此,资本要动用其他手段做出“漂亮”数据,“饭圈”为了“爱豆”流量数据耀眼,往往也是主动参与或者被裹挟参与炮制虚假繁荣的行为之中。造假行为日常化、经常化,成为“饭圈”为“爱豆”必须按时完成的使命,形成了“不以数据造假为耻、反以数据造假为荣”的恶劣风气。资本通过流量明星创造出一些并不实用甚至远远超出实用范围的虚假需求,以带货的形式影响着“饭圈”甚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在粉丝的盲目崇拜中制造虚假繁荣,使青少年陷入盲目的明星消费陷阱。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统计发现:在校学生互联网金融借贷案大部分是因粉丝应援等追星行为产生的。同时,资本通过对粉丝的提纯和固化,伴随而来的就是这些“饭圈”青少年对“爱豆”的态度表现出一元化特点,对“爱豆”产生了类似“教主崇拜”的情感,出现了以对“爱豆”喜好程度作为交友第一准则的现象。因“爱豆”不同引发的竞争与冲突,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都要小心翼翼以避免因讨论明星而引发争论,“不谈明星”已经成为身陷不同流量明星青少年社会交往中的“政治正确”,否则就容易导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后果。正是不同“爱豆”引发不同“饭圈”青少年之间的撕裂对立,很有可能对朋友之间的真诚、友善造成破坏,从而对“诚信”“友善”价值观造成冲击。
二、加强对“饭圈文化”治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饭圈文化”全链条中的主要节点展开治理,分别是关于资本、明星、明星周边力量、途径载体、粉丝等五个主要方面的治理。
(一)流量明星是资本控制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工具,资本与流量明星作为利益共同体,在很大程度上会成为流量明星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因此,必须加强对明星背后资本的有效监管,尤其是要对头部明星演艺公司、明星生产运营主要平台等的相关行为进行更规范管理,限制资本在演艺明星市场的无序扩张,在适当的时候由政府监管部门委托公信力高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建立明星相关演艺公司的信用评级。
(二)加强对明星尤其是顶流明星、热搜榜明星的监督约束。流量明星违法乱纪、身陷囹圄,不但是明星自身的损失,也会对这些明星的青少年粉丝的自我认同和全面发展带来极大的负作用。建议借鉴纪委“四种形态”的方式以完善对明星的监督约束机制,要对流量明星的日常行为、遵纪守法情况抓细、抓小、抓早、抓常、抓长;积极动员和做大做强行业力量的监督引导作用,通过第三方力量建立维护独立、公正的明星违规风险指数。
(三)加强对明星周边力量尤其是经纪人、粉头等的监督约束,强化经纪人对明星在遵纪守法、遵从公序良俗方面的提醒、告诫、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强化粉头对粉丝的法律责任及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号)
(四)加强对以粉丝为主要对象的平台、商家、营销号等的治理整顿,在粉丝聚集空间显著张贴或公告相关注意事项以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对未成年人非法支出的全额返回。
(五)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有针对性地提升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金融素养。建议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青少年理性追星的能力,不断提升青少年的金融消费素养。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出品的“艺见” (详见《中国艺术报》2021年9月1日2/3版)
*作者:邓希泉,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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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杨晓雪
审核:王庭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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