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可通过接触传播|卫健委发布新型肺炎诊疗方案(第四版)
图片来源:Pixabay
国家卫生健康委 1 月 27 日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在第三版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相关通知中指出:“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和第三版相比,第四版明确了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
(一)传染源。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二)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亦可通过接触传播。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对于接触传播一项,国家医疗专家组成员、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与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李兴旺在 1 月 28 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可能会通过接触传播,也就是说,如果手没有注意污染到病毒了,揉眼睛可能会造成感染,因此要戴口罩、勤洗手,这样对减少传播,减少个人感染的风险也是很有帮助的。
和第三版相比,第四版也对疑似病例与确诊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诊断标准为: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2.临床表现
(1)发热;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全文链接:
此外,近期多地出现的无症状感染病例也引发了关注。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首席专家李兴旺在 1 月 28 日召开的发布会上确认: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播力。传播途径是近距离飞沫传播,但无症状感染者大多不会剧烈咳嗽,因此可能传播力可能不那么强。更多的(无症状)感染者是在密切接触者中发现的,都在接受医学观察,或在居家隔离。
扩展阅读:
武汉首批感染者临床数据发表:与SARS相似但有区别,死亡率未知
管轶教授口述:2003年港大实验室是如何锁定SARS源头的?
▽ 精彩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