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频出 全方位定调文化央企改革
中经文化产业:中经小文注意到,近日,财政部接连发布政策,为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文化央企)的改革发展指明方向。其实,从今年年初以来,有关政策就频频发布,文化央企的改革发展蓝图逐渐清晰。
坚持落实“双效统一”
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健全中央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手段,是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的意见(试行)》(文改发〔2016〕1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考核将统筹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占50%以上。《意见》提出,要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合理确定考核评价指标等。
2017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财文〔2017〕4号),要求70户中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贯彻执行该《意见》。
02
规范文化国资评估交易
监管
2017年3月,中宣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
一是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中宣部有效主导、财政部代表国务院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中宣部、财政部切实加强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领导,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二是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快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行使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
三是中央文化企业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此外,《办法》还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负责人管理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评估
2017年8月,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补充通知》,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
通知明确,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经财政部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备案。经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文化企业负责备案。属于中央文化企业负责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事项,中央文化企业不得下放管理级次。
交易
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规范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和资产转让行为。按照简政放权和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
一是明确要求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要符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国家和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充分体现文化特殊性,结合文化行业准入要求,规范中央文化企业产权流转、引进投资者、文化特殊资产转让等进场交易行为,严格控制以非公开协议方式交易,强化谁出资、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打造规范统一、功能齐全的文化国资交易平台,提高文化产权交易所市场影响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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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推进国资监管“放管服”改革
财政部还积极推进文化央企国有资产监管“放管服”改革。
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通知中,财政部要求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推进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放管服”改革落地生效。
一是“放”,中央文化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评估等事项,由财政部管理下放到中央文化企业管理,以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二是“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中央各有关部门、中央文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管理流程,财政部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为主,保障职权下放后监管不放松。
三是“服”,支持建设覆盖全国、规范统一、功能齐全的文化国有资产交易平台,促进文化领域竞争公平有序、价值充分实现。健全文化领域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制度,企业可以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自行选聘专家。运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全网办公,提高服务效率。
04
探索国资预算改革
为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财政部积极探索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简称国资预算)改革。
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通知,部署2017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中经小文发现,与2016年相比,2017年财政部对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资本对中央文化企业的支持发展目标、支持方式、支持内容都进行了调整。
从发展目标上看,2016年,是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2017年,则是培育一批具有文化行业引领作用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公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从支持方式上看,2016年,采用支持企业开展项目建设的方式;2017年,则采用国有资本注入的方式。
从支持内容上看,2016年,重点支持兼并重组与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推动文化走出去;2017年,则重点支持落实国家重点文化发展战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文化领域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2017年9月,财政部文化司表示,2017年,财政部以国有资本金注入方式向58户中央文化企业增资12亿元,其中,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投入8.7亿元;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等投入2.9亿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投入0.4亿元。
国资预算改革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要求。新预算管理模式突出讲政治、讲大局的原则,重点支持企业完成重组改制、科技创新、媒体融合和文化走出去等重大任务,70%资金用于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促使企业发展规划目标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各项文化改革发展任务保持一致。
二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文化企业力度。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资预算调整投入结构,加大对文化领域的倾斜力度,从2011年的5.6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2亿元,投入翻了一番,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实现国资预算管理模式创新。新预算管理模式转变资金投入性质,将管理重心由管项目向管资本、管规划转变。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国资预算绩效目标,投资发展内容更加突出政策性、导向性和前瞻性。
2017年12月,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编制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中经小文发现,2018年度文化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总体延续了2017年的要求,在发展目标、支持方式和内容上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将“预算编制与执行”、“绩效管理与决算”两项合并成了“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一项,提出了全过程绩效管理这一监管方式,应该也是推进国资监管“放管服”改革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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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成琪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编辑:张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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